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市财政积极扶持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23日
建设快讯正文
<$[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

民办学前教育作为我市学前教育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增加我市学前教育资源、满足我市市民多层次入园需求、解决“入园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浙江省、宁波市两个《学前教育条例》,以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出台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加大保障力度,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一、关于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方面

2016年,根据宁波市对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市镇两级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平均拨款标准为人均每年300元。2018年,我们根据浙江省对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的指导意见和宁波市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人均每年600元,所需经费市镇两级财政按8:2的比例负担。

二、关于对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补助政策方面

(一)幼儿园基建补助。对新建、扩建6班规模及以上,具备宁波市三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且符合所在镇(街道)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园舍设施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要求的,由市财政以直接工程费为标的,按综合验收当年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三年的贴息补助。

(二)幼儿教师工资及社保补助

1.工资补助方面。按照两个《条例》要求,稳步提高民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收入水平。原2018年教师年收入基数定为47000元,从2019年开始,明确教师年收入不低于上年度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具有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务的教师分别给予5000元、13000元、20000元的专业技术职务津贴;市镇两级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的非在编教师,所在幼儿园工资发放达到规定标准的,予以适度比例的收入补助,其中补助单证教师40%、双证教师50%。

2.社保补助方面。对收入符合补助条件的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其他“四险”单位负担部分的50%由财政补助;参加事业养老保险人员从2014年开始的养老保险单位负担增加部分经费按原渠道追加补助;符合条件的劳动合同制保健人员待遇纳入保障、管理体系,2018年财政暂按单证教师补助标准的60%予以补助,以后逐步提高。以上财政补助由市、镇两级按8∶2分担。

三、关于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星级创建奖励及其他补助政策方面

1.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创建成为宁波市星级幼儿园的,按星级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奖励;对评上3A及以上等级“平安校园”的幼儿园给予奖励0.5万元;

2.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专职保安每人每年0.5万元;

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困难儿童入园补助按我市相关规定,按三星级公办幼儿园标准给予每人每年4500元保育费和伙食费补助;校方责任险按入院人数每人每年8元进行补助。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