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26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城大地至金凤山步道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石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石城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石城大地至金凤山步道项目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业绩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545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或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②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8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建〔2019〕4号)的名单企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26 日至2019年8 月 30 日(节假日,周末不售),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 30分在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南路96号120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s://www.fjggfw.gov.cn/)查询相关招标公告等。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方式提交,并用密封袋密封且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9月 9 日上午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政府派出所三楼会议室(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石城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605953762,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南路96号1201,邮编: 353000
电子邮箱: xmcsnp@126.com
电话:0599-8880052,传真:0599-8880053
联系人:小欧
部门或机构名称:塔前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
联系电话:0599-854993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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