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合江县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27日 |
为加快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217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19〕5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19年新建的覆盖所有现代农业产业的贮藏窖、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设施,优先满足粮食(水稻)生产和荔枝、真龙柚、花椒、金钗石斛等。
二、补助对象
按规定自主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设施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
三、补助标准
本项目资金为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专项资金300万元,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资金对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的统一补助标准进行补助(见下表),每个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座,总库容量不超过800吨;每个家庭农场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总库容量不超过400吨;每个农户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总库容量不超过200吨。
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标准
设施类别 | 规格 | 补助标准(元) | 备注 |
通风库 | 20吨 | 12000 | |
50吨 | 18000 | ||
100吨 | 42000 | ||
简易冷藏库 | 20吨 | 18000 | 通过增加保温材料、制冷设备等,将现有闲置房屋、窖洞改建为成冷藏库 |
50吨 | 30000 | ||
组装式冷藏库 | 10吨 | 12000 | |
20吨 | 18000 | ||
50吨 | 60000 | ||
100吨 | 126000 | ||
200吨 | 198000 | ||
300吨 | 264000 | ||
400吨 | 348000 | ||
500吨 | 408000 | ||
燃煤加热式热风烘房 | 1吨/批 (总干燥面积100㎡) | 18000 | |
2吨/批 (总干燥面积200㎡) | 24000 | ||
3吨/批 (总干燥面积300㎡) | 36000 | ||
电加热式热风烘房 | 0.5吨/批 (总干燥面积50㎡) | 12000 | |
热泵加热式热风烘房 | 1吨/批 (总干燥面积100㎡) | 30000 | |
热泵控温控湿式热风烘房 | 1吨/批 (总干燥面积100㎡) | 60000 | |
多功能烘干窑 | 5吨/天 | 48000 | |
10吨/天 | 84000 |
四、技术标准
参照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设施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标准,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五、补助方式
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实施对象兑现补助资金。
六、项目实施程序
(一)业主申报。需要该项目补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在项目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项目实施单位开始实施。
(二)建设时限。申请建设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在12月份前完成建设。
(三)项目验收。实施单位建设完工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登记备案的相关资料,对实施单位申报的建设情况进行核实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情况在项目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公示无异议后的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分别拨付到各个补助对象,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拨付。
(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周天平,联系电话:13980254528)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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