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27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就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浙江省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更新 | 1 | 10万元 |
三、项目内容需求
开展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等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3日下午3时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舟山市菜园镇兴海路277号引航大楼511室(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3.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资料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现场投递。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d)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e)项目报价单。
六.开标时间:2019年9 月5日 15:30
七.开标地址:舟山市菜园镇兴海路277号引航大楼四楼会议室。
八.评标办法及标准:
1.评标原则
本项目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中标依据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中,按最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经采购人确定的投标报价最低的1名的为中标人。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序(弃权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且经评审小组认可,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只有1家有效投标人,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且经评审小组认可,本项目可以选择单一来源谈判的采购方式,与相关投标人开展单一来源谈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80-5089771
传真:0580-5085574
地址:舟山市菜园镇兴海路277号引航大楼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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