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
| 所在地区: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22日 |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为有效预防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上杭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一一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销售、加工野生蘑菇,不买、不卖不明品种、不明来源野生蘑菇,确保不发生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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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费者的提示
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有食用野生蘑菇习惯的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千万不要轻易购买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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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野生蘑菇。要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主体责任,严把原料采购关、验收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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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农家乐小吃店、集体用餐食堂等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野蘑菇、野菜、发芽土豆等重点食品的监管,并和相关部门加强预警及科普宣传,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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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妥善处理
消费者在家食用或在外就餐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消费者在餐饮单位用餐后要索取发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餐饮服务单位应第一时间将疑似中毒者送医救治,并及时上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来源: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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