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高铁新区亮化工程EPC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江西--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10日 |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9〕99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吉安市高铁新区亮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站前广场及高架匝道桥梁照明、高铁吉安西站建筑外立面照明、汽车西站及公交西站建筑外立面照明、阳明西路景观带照明等四个区块重点建筑实施景观亮化设计与施工,包括所有景观亮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技术服务等所有设计服务内容,以及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项目总投资约7339.55万元(其中夜景照明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技术服务,固定报价126万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资质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7人,其中招标方代表1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发改委、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证书编号:甲级 F136000054)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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