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放2019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2日 |
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4〕14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2019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位,做到工作透明、发放准确,特通告如下:
一、租赁补贴发放的对象及条件
(一)租赁补贴发放的对象
会理县北街街道办事处(民主巷社区、公园路社区、广场路社区、西街社区)、北关街道办事处(西关社区、东关社区)、力马河管委会范围内的城市居民。
(二)租赁补贴发放对象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会理县城镇户口;
2.城市低保户(至少连续享受一年以上低保);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
4.2019年退休、毕业人员不纳入保障范围;
5.享受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人员不纳入保障范围。
二、租赁补贴发放程序
(一)领表登记(7月1日—7月12日)。凡符合申请条件家庭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会理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申请表》,如实填写并提供原租赁补贴专用银行卡正面复印件。由于申报家庭填写表格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家庭自行承担。领表登记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并将复印件附表后一并上报):
1.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
2.须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
3.结婚证书或离婚证明;
4.残疾证、军烈属证等其它相关有效证件。
以上证件需核实原件,提交复印件作审批附件报县住建局住保股办公室备案。由于提交资料不齐全造成的审批不合格等后果,由申请家庭自行负责。
初审、复审、公示(7月13日— 7月23日)。《申请表》填好后交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各街道办事处组织所辖社区对申报人的户籍、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签署初审意见。县住建局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家庭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县住建局根据租赁补贴家庭名单和补贴金额按户打卡发放。
申报家庭应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并积极配合调查人员核实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瞒报冒领、重复申请。如发现核实有骗取、重复领取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金的将取消本年度保障资格并退回租赁补贴资金,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
三、有关要求
申报家庭应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并积极配合调查人员核实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瞒报冒领、重复申请。希望广大群众严格监督,积极检举揭发,如发现核实有骗取、重复领取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金的将取消本年度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
特此通告。
会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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