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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列为2020年“五级”督办安全隐患排查填报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 广西--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及《梧州市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县安委会决定从2019年10月15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治区级、市级、县级、乡镇级、村(街道)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五级”隐患)的排查工作。排查出来的隐患经审定后将列为2020年各级重点督促整治的项目,并通过县安委会下文形式下达到各乡镇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在2020年内完成整改, 未列为2020年督促整治的项目各上报单位自行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形成书面汇报与整改照片上报县安委办备案。现就隐患排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细则》,通过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县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排查原则

    “五级”督办整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认真按照自治区的《细则》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原则各负其责进行。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排查、上报工作负责。通过排查,分别列出“五级”隐患整治项目。

    三、排查的重点

    (一)主要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和水上交通等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单位。

    1非煤矿山排查容易引发事故的尾矿库、拦河坝、水库、山塘、采矿作业面、地下坑道和掘进面、危险品仓库、电器设备等隐患;

2、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排查生产经营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工艺流程安全设施、防泄漏、防火、防爆设施等隐患;

3、烟花爆竹企业的经营、储存场所的防火防爆、防雷电、防坍塌设施等隐患;

    4、建筑领域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排查施工工地安全漏洞和隐患;道路交通重点排查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

    5、水上交通重点排查渡口、码头、渡船、桥梁设施安全等隐患;

6、消防领域重点排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装备、防火通道等较大隐患;

7、其它企业重点排查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不安全部位隐患。凡可能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隐患均在排查、上报和整治之列。

(二)对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重点领域(行业)专项整治和近期开展安全大检查中发现、排查出来的隐患在今年内无法完成整治的,要列入2020年“五级”隐患整治范围。

    四、排查时间

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从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结束。具体组织、发动、落实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防范重特大事故重要手段,是安全生产的年度重要工作之一。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狠抓落实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巡查督查,保证大排查活动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二)各乡镇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责任区域广泛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对于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确定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要按危险程度进行分级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表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2月20日前上报到县安委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内,联系人:陈雨洋,电话:7289551,传真:7289551,邮箱:txyjjzhg@163.com,表式附后)。

    (三)列为“五级”督办的隐患项目按照自治区《细则》要求各乡镇政府确定县级隐患2个,乡(镇)级隐患5个,村级隐患3个;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隐患项目5个(注:填报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如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需列为区级或市级督办整治的,要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后填报。安全隐患项目确定以后,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整改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把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督办单位和责任人等依法向社会公示。

   

附:《藤县列为2020年度区市县乡(镇)村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表》

 

                            藤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藤县列为2020年度区市县乡(镇)村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19     

事故隐患

名称

存在的主要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类别

事故隐患整改要求

整改期限

年月日

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监管责任单位及负责人

督办责任单位及负责人

备 注

一、区级重点督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二、市级重点督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县级重点督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乡镇级重点督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五、村(街道)级重点督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注:1、类别栏分别填:消防、非煤矿山、危化、煤矿、烟花爆竹、农机、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等等。

    2、重点督办责任单位指本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督办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本级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和村委会主任。

3、如经排查没有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在本表填“无”,需由单位(部门、辖区)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综治办。

藤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印发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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