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陈城镇岐下村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15日 |
招标项目编号:亿达漳招【2019】06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陈城镇岐下村场地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东山县陈城镇岐下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东山县陈城镇岐下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陈城镇岐下村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价为23850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陈城镇岐下村场地改造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价为238501元,K=10%,发包价为21515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单位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8:00 -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到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常山管区华星花园D11-D12店面(联系人:小陈,电话:18359639529)购买相关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 年 10月28日 上午10:0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在开标现场当场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盖上投标单位公章)
6.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定于北京时间2019 年 10月28日 上午10:00 时;
7.2.提交地点:东山县陈城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两个月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下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未发现质量技术问题无息返还。
注: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等额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shandao.gov.cn)、东山县陈城镇及岐下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发布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陈城镇岐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东山县陈城镇岐下村村 ,
电话:13850516278,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常山管区华星花园D11-D12店面 ,
电话:18359639529,传真: 0596-8626000
联系人: 小陈
电子邮箱:fjydzz2010@163.com
监督部门:东山县陈城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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