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山镇动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3日 |
为切实做好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曲山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总体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和西部现代化农业强市战略高效实施。
(二)编制目的
及时扑灭突发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四川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绵阳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北川羌族自治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村(社)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 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五)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曲山镇成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统一对全镇动物防控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和协调,作出处理疫情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村(社)落实指挥小组决策部署,对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制定防治政策,部署防控疫情工作。
(二)职责分工
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工作的应急协调工作。一是要建立起以村、组干部为单位的疫情监测网,形成全民监测机制,保证一旦有疑似疫情我们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不明原因动物死亡等情况,应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二是要拟定专人负责有关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三是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形成群防群控的防疫机制,提高群众的防控意识。
畜牧兽医站:负责做好疫情排查工作,科学评估疫情的风险,及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如发生疑似疫情后,及时向当地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按照国家动物疫情报告逐级上报,并按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采集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
派出所:负责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和口岸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农业等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逃逸、闯关、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做好疫情处置;依法加强案件侦办,对恶意传播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要依法严厉打击。
食药工质所:负责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加强肉类生产企业、肉类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联合农业等部门做好餐厨剩余物的监管。
财政所:负责根据防控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建办: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中畜禽无害化处置场地选址,做好处置场地周边环境监测,及时采取防止污染措施。
交管站:负责加强运输监管,支持农业部门指定通道检查站(检疫申报点)开展检疫监管,强化信息交流互通。
民政办:负责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各村(社):负责对辖区内的养殖户进行宣传、巡查、摸排等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向镇应急指挥中心上报。
二、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动物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三、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要遵循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疫情的地方,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指挥部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响应。发生Ⅰ级疫情时,配合全国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启动全国应急预案;发生Ⅱ级疫情时,配合省指挥部启动全省应急预案;发生Ⅲ级疫情时,镇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Ⅳ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镇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动物疫情时,由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曲山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履行职责不力,影响疫情防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二)物资保障。曲山镇发生疫情时,根据需要临时调运辖区内机械设备,并按照市场价给予相应租金,相关费用由镇上统筹安排。曲山镇畜牧兽医站要协调县农业局做好消毒药、消毒工具等处置疫情所需要的物资供应。
(三)资金保障。由镇财政所负责根据防控需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技术保障。曲山镇畜牧兽医站要大力提高动物疫情监测和诊断能力,做好相关工作。
(五)人员保障。加强曲山镇畜牧兽医站及各村(社)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突发疫情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六)信息保障。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由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七)法律保障。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开展防控工作,落实防控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影响疫情防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宣传教育。曲山镇要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防控技术培训,重点加强病例发现、识别、报告、监测、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有关培训工作。要通过多种媒体普及应急处置知识,动员社会力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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