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赛马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 所在地区: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3日 |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疏堵结合、狠抓落实”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督查,坚决做到真正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重点工作
我镇实行全面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是:沿公路两侧各2公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贾震、镇长赵如鑫为组长,包村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调度、协调工作;副组长负责所包村组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工作,将所包村组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一旦被省、市监测或者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责任区地点承担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站,办公室主任由袁兆生担任,负责传达上级文件,监督检查各村责任区秸秆禁烧落实情况。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责任书,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各行政村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要在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举报电话:0415-8362138(白天),0415-8362281(夜间)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以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包村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镇林业、农业、公安、财政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工作。并实行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环保站:负责收集、通报消息,并关注上级环保部门实时信息通报,组织专人查看环保部门卫星监测,发现火点,立即通报。组织巡查小组,对全镇禁烧期间进行巡查,重点是公路沿线。
林业站:组织护林员巡查,各村护林员上道看护,发现燃烧秸秆及时制止,重点是距林地200米以内耕地,确保实现零火点。并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农业站: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农作物秸秆的还田,充分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派出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追究其刑事责任。
财政所:负责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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