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拟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困难家庭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人员情况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3日 |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印发〈困难家庭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残基〔2019〕1号)文件精神,在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困难申请的情况下,经县乡残联审核,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统筹及各类商业医疗保险支付部分的医药费后,家庭负担仍然较重,影响基本生活的残疾对象,拟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困难家庭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现将人员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残联反映。如以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上报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审定。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一2019年10月29日
受理部门及电话:淳安县残联办公室(0571-64880032)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淳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0月23日
淳安县拟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困难家庭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人员名单
序号 | 乡镇 | 村社 | 姓名 | 残疾证号 | 核实费用支出(损失)总额 (元) | 核实当地补助(救助)减免、报销、保险赔款总额(元) | 个人支付 (元) | 拟比率 | 拟申报救助金额(元)
| 备注 | |
1 | 王阜乡 | 柳塘村 | 王月娥 | 40% | 30000 | 最高额限制 | |||||
2 | 鸠坑乡 | 常青村 | 王国祥 | 40% | 30000 | 最高额限制 | |||||
3 | 瑶山乡 | 何家村 | 何顺凤 | 40% | 26000 | 总额限制 | |||||
4 | 富文乡 | 青田村 | 方贞春 | 40% | 24000 | 总额限制 | |||||
5 | 文昌镇 | 文昌村 | 何小庭 | 40% | 20000 | 总额限制 | |||||
合 计 | 130000 | 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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