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30日 |
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大队,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30日
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工作方案
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新《土地管理法》),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法律宣传和培训,确保新《土地管理法》正确、有效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宣传活动。
1.利用201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2020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和“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在网站设宣传栏,进行解读,全方位地做好《土地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守土有责”的责任心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珍惜土地、保护耕地、合理用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牵头股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
2.印发学习资料。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旧条款对照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新《土地管理法》,提高对保护土地资源重要性的认识。(牵头股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
(二)开展完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对涉及的与新《土地管理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整合,该废止的废止。(牵头股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
(三)严格落实好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严格按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落实到工作上,确保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征地的顺利进行。(牵头股室: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股)
(四)配合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配套工作。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63条和自然资源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转让条例》的规定,配合做好落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工作。(牵头股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
(五)做好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衔接。
按照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对现行的审批制度、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申报材料等进行梳理、修订、完善,确保与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相一致、确保审批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牵头股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依法保障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对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贯彻实施好新《土地管理法》是自然资源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土地管理工作,在土地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经营管理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要将新《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一抓到底。加强对主题宣传的组织领导,积极主动策划,认真组织宣传报道活动,让新土地管理法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为新土地管理法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统筹协调。
局机关各股室、大队、局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勇于担当,履行好职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的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主动配合,合力完成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高度重视新土地管理法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新土地管理法所确立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推进新《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实施。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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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发(修正案)工作方案》的通知.PDF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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