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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告诉你: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招标?

所在地区: --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1日
建设快讯正文

【问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经常受到网友提问,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讲解】:

采用招标方式招标,耗时耗力,且压缩了相关人员的寻租空间。因此不少招标人用各种理由、各种方式想方设法规避招标。那么,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不招标呢?《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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