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关于2019年1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13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9-85458813? ?传真:029-85458808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西安特美纳电子元件有限责任公司 | 密封连接器烧接生产项目 | 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工业园电子西街3号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特美纳电子元件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密封连接器生产环节中玻璃密封工序加工的企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工业园电子西街3号。该公司租用西安创联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920#厂房一层南端厂房进行生产加工,租赁面积共180m2,主要为电子工业园内华达公司等连接器生产企业进行配套加工服务,目前可承担150万只各种型号密封连接器的封接工作。 |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2m3/d(105m3/a);清洗废水产生量为64m3/a。统一经西安创联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 (3)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车间内合理布局,根据西安明德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设备运行时各厂界噪声排放值的监测结果,项目运行时,各厂界噪声昼、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人员的生活垃圾、玻璃粉渣、不合格金属元件。根据现场调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8t/a;玻璃粉渣0.01kg/a;不合格金属元件1kg/a。玻璃粉渣、不合格金属元件均为可回收利用废品,但由于产生量较小,无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价值,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将其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放置于不同垃圾桶内,由园区物业统一收集,再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合理和安全的处置,处置率为100%,评价认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产生二次不良影响。 |
本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 2 | 陕西鑫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西安市雁塔区西部大道与子午大道交叉口 |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由陕西鑫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出资2200万建设,其中环保投资383.5万元,占比17.4%。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项目所有设备生产线均已于2016年9月建成并运营至今。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子午大道与西部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车间、原料筒仓、原料库区、办公楼、生活区、门房及其他等,拥有3条生产线,年产86万吨商品混凝土。 | (1)运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筒仓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楼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8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水泥行业排放浓度限值(10mg/m3);2)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方式均为密闭式;原料库区通过建设封闭式库区、地面硬化并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车辆运输粉尘通过地面硬化、洒水抑尘并冲洗车辆减少扬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规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3)项目搅拌工序主机选用全封闭集尘,物料均采用自动化投料方式,因此,在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不大,搅拌过程无粉尘外逸。搅拌粉尘经搅拌机,利用粉尘下落动力将搅拌粉尘引至密闭连接的布袋中进行过滤处理(处理效率为99.9%),后经排气孔无组织排放至密闭的搅拌楼内,废气不外排,粉尘作为一般固废收集。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75%以上)后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规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料场出口南侧砂石分离机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最终全部进入产品;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废水的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北石桥)处理,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池沉渣、不合格混凝土和实验室试块、除尘器集尘、废机油、生活垃圾和废油脂等。沉淀池沉渣、不合格混凝土由料场出口北侧砂石分离机后重新用于生产,实验室试块标养后交给建筑单位和当地质检部门。除尘器过滤收集的粉尘全部返回筒仓内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规定外运处置。项目废机油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危废处置合同见附件。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贮存和管理,设立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分类管理。危废暂存间要求防渗、防晒、防淋、防流失等措施,同时做好交接转移台账。 (4)营运期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车、搅拌站、水泵、运输车辆等设备,根据此次环评在本项目正常运营工况下进行的声学环境质量现状预测结果显示,三条生产线所有设备昼夜均正常运行情况下,监测期间项目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东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夜间噪声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项目西厂界和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超出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分析原因,与项目西侧和北侧分别邻近子午大道和西部大道有关。 (5)营运期环境风险分析 营运期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要求企业在营运过程中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
本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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