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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第一山公墓工程植物采购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四川--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3日
建设快讯正文

宜宾市南溪区第一山公墓工程植物采购,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挂网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为使本工程能保质保量地顺利完成,我公司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现将有关招标方案确定于后:

一、业   主:宜宾市南溪区华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第一山公墓工程

三、招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时。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植物品种规格见植物采购清单(附件1)。

(2)质量要求:所有植物要求无病虫害。所有苗木按业主采购时提供的详细清单的数量和规格、质量为标准进行验收。

(3)供货时间:中标后按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供货。

(4)采购最高限价:¥417242.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柒仟贰佰肆拾贰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经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3、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六、公开招标申请文件的编制

1、公开招标申请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验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且复印件加盖鲜章);被委托人参加招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且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验原件);

(5)报价清单(加盖鲜章)。

以上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正在办理延期、变更等手续,需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报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2、投标文件的要求

(1)经编制后的投标文件必须装袋密封,封口处应当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2)投标文件内所有资料的原件须在投标时进行现场核验。

七、报价及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由业主挂网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竞争,本项目招标至少有三家及以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与竞争才进行。

2、投标人报价均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上下车费及运到业主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3、评标方法:以投标人综合报价最低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之和评定的最低价为中标人。

4、本次植物招标单项报价不能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5、本项目釆用一轮竞价的方式,以投标人报价综合评定的最低价为中标价。若有两家及以上(含两家)报价相同且该报价为最低价的,则以一轮报价最低价作为最高限价,在报价相同的投标人范围内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决出一家最低报价为止。

6、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2019年11月15日18:00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县支行,开户名称:宜宾市南溪区华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账号:2247 8401 0400 11036),投标人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0000元)在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退还。

7.中标方在所有植物交付验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意外损失、伤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8、植物最终数量及品种的确定:按业主方实际签收确认的供货量据实结算。

9、品种及规格调整:在供货期间若存在品种及规格有变动,变动部分的植物价格以业主市场询价的最低价作为最终中标价。

10、中标方必须按报价时所报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报价时所报税率或未按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有权在结算时直接扣除中标人因此给业主造成的税款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税点及相应的附加税。

八、结算方式:全部植物供货完毕并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按业主方签字确认的实收数量确定最终结算金额。

九、付款方式:全部供货完毕并经业主方验收合格且确定最终结算金额后,中标方须按约定提供全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在收到发票后的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相对应的货款。

十、开标程序

1、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时开标。

2、宣布会场纪律。

3、由评审小组对各竞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验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及原件)

4、业主相关人员对开标方案进行说明。

5、审核报价并公布报价最终结果及宣布中标候选人

十一、中选与合同签订

1、评审小组经过比较,选择,确定符合本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参选人为第一中标人。

2、业主在确定中标方后3日内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业主签订购销合同,若超过3日未签订合同的,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时间安排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新城游客中心二楼华丰园林工程公司会议室。

十三、本次招标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市南溪区华丰园林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0831-7856778

何女士              电话:13508190122

张女士              电话:13778953678



宜宾市南溪区华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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