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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区便民利企优化营商环境30条(下)

所在地区: 山西--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4日
建设快讯正文

  (十六)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对公共服务事项的八个服务类型和“19+X”个主题进行全面梳理,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清单动态化管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6月)

  (十七)规范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加强政府采购市场监管,强化惩戒措施,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招投标监管审批流程。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转办、查处、反馈等环节衔接有序的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十八)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9年底前,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实现100%随机选择布控,年内随机选取的常规稽查对象数占比不低于80%。(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十九)拓展掌上政务服务。依托山西政务服务网以及“三晋通”微信公众号,推进审批服务走向移动客户端,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区、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十)提升政务服务网办率。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长治政务服务审批管理系统)的应用,驻服务中心窗口必须使用该系统进行审批办件,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2019年底前,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可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三、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区级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具体名单附后),统筹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具体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推动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二十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推动本辖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立健全任务台账,逐项抓好推进落实,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责任单位的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二十三)制定专项措施。各部门要注重与上级部门的沟通,11月底前要以“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费用”为目标,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制定专项实施细则,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分解目标和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二十四)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并于每月的2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779802,邮箱:lcqyhyshj@163.com。(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二十五)建立服务体系。建立“1+9+N”的区镇两级服务体系,“1”即建立一个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内的营商环境工作联络组,“9”即9个乡镇(街道)分管营商环境的领导,“N”即后备干部组成的服务企业队伍。各乡镇梳理辖区内规上、限上企业名单,根据名单确定服务企业队伍。组织部优先从成员单位选派。建立干部入企服务制度,各相关人员要积极入企入社区开展点对点服务,当好政策宣传员、项目代办员、问题协管员。领导组办公室建立通报制度,每月对走访服务、问题办理等情况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二十六)开展入企活动。各单位要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优化营商我先行”活动,做好本行业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政策享受率。认真撰写走访日志,对每次走访企业的基本情况、相关诉求、实际困难和代办事项等进行详细记录,切实推进服务企业活动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七)多方位助力推进。聘请对优化营商环境有丰富经验、独特见解的人士为我区的营商环境顾问。建立由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组成的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借力推进我区营商环境优化。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跟踪开展研究和评估评价,按年度发布全区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6月)

  (二十八)强化督导考核。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范围。领导组办公室对各有关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由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请区委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绩纳入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进驻中心人员,年度考核按20%的比例给予优秀,由政务中心完善制度,出台办法进行考核评比。财政建立进驻中心人员绩效专项资金,每季度由政务中心考核后发放。(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二十九)建立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经费保障工作,将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优化政务服务的资金需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2月)

  (三十)注重宣传引导。区融媒体中心要开辟专栏,加强信息采集和撰写力度,精心组织策划报道,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发声,强化宣传效应,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并长期坚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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