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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所在地区: 河北--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23日
建设快讯正文

石泉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编制单位:石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编制日期: 2019年8月

目 录

1.编制依据.........................................第5页

2.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第5页

2.1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思路......................第6页

2.2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措施......................第6页

3.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第7页

3.1 整合项目实施区域...........................第7页

3.2 主要产业布局...............................第8页

3.3 基础设施布局...............................第9页

4.建设内容……………………………………………………第9页

4.1 产业发展建设内容...........................第9页

4.2 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第11页

4.3 其它……………………………………………………第11页

5.资金投入概算………………………………………………第11页

5.1 总投入…………………………………………………第11页

5.2 产业发展投入…………………………………………第12页

5.3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第12页

6.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第13页

6.1 资金统筹整合规模……………………………………第13页

6.2产业发展资金整合………………………………………第14页

6.3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第14页

6.4 中央各项资金实际安排使用情况……………………第14页

6.4.1中央资金投入情况……………………………………第14页

6.4.2中央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情况…………………..第15页

6.4.3中央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情况…………第16页

7.财政资金补助标准…………………………………………第16页

7.1 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第16页

7.2 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第17页

8.实施步骤……………………………………………………第18页

9.保障措施……………………………………………………第21页

9.1 组织保障………………………………………………第21页

9.2 资金管理制度…………………………………………第22页

9.3 监督检查及审计………………………………………第22页

10.绩效目标………………………………………………….第22页

10.1 总体绩效目标………………………………………第22页

10.2 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第23页

10.3 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第23页

石泉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正文部分)

1.编制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和《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17〕55号)等文件精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石泉县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特制订本方案。

2.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2.1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及中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聚焦整县脱贫摘帽目标,按照“严、实、精、高”工作要求,突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实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重点”,强化人力、财力、责任、纪律“四个保障”,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不断夯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机制,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19年底全县4269户8427名贫困人口、68个贫困村脱贫退出,高质量实现整县脱贫摘帽。

2.2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各联镇县级领导“一月一督导、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走访”机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县“九办五组”责任单位集中精力狠抓工作落实,完善“县抓部署谋划、镇抓组织推进、村抓具体实施”三级指导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2)坚持规划引导,严格项目实施。以《石泉县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为主要依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县发改局具体负责,按照整县脱贫摘帽目标,通过“三上三下”工作法精准核定扶贫项目,并统一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县级涉农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根据年度脱贫项目计划任务,及时上报各部门,确保脱贫项目在申报初期即纳入整合范围,实现项目、资金渠道“双通”;对当年纳入财政扶贫扶持的项目,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由县发改局统一下达项目和资金计划,确保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精准实施。

(3)加强项目监管,发挥资金绩效。按照《石泉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制管理。加大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对伸手扶贫资金“动奶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精准、安全、绩效。

(4)健全整合机制,形成攻坚合力。严格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原则,层层夯实整合工作机制,并进一步健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考核机制,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管理工作列入对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强大合力。

3.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

3.1整合项目实施区域

按照精准脱贫工作机制要求,紧扣全县贫困退出“576”标准,积极推进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重点支持68个预脱贫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贫困户产业扶贫力度,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切实提高脱贫质量。

3.2主要产业布局

(1)立足优势资源,积极引导贫困户调整产业结构。在贫困边远片区,因地制宜逐户规划长短结合的特色种养项目,加强技术培训,积极培育和提高特色养殖、蚕桑、魔芋、黄花菜、紫长茄子、蔬菜、林果、茶叶等产业发展水平,确保每个贫困户有1—2个长短结合且能增收的发展项目,做到村村有特色产业,户户有中长线产业。

(2)发挥城关、池河、饶峰月河川坝区位优势,着力实施“能人兴村”战略和“一镇一业一龙头”“一村一园一主体”产业带动工程,巩固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引导与贫困户签订2年以上的订单种养合同,逐步构建“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化经营机制体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精准实施饶峰牛羊河光伏发电项目,做好电站运营管理工作,通过电站收益金分配办法,带动牛羊河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资产性收益稳定增加。

(4)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和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参与股份合作,切实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

3.3 基础设施布局

根据陕西省脱贫退出“576”标准,围绕“村级道路畅通、安全饮水、自来水普及率、电力入户率”四项脱贫指标,加大贫困片区水、电、路、桥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补齐基础设施漏项短板,确保全县161个行政村(社区)基础设施指标全面达标。

4.建设内容

4.1 产业发展建设内容

(1)围绕贫困片区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实施产业路、堰渠等小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年计划新建并硬化产业路104.83公里、续(改)建21.62公里,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续建1个,治理面积2.56万亩;大力开展“雨露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尤其是加强蚕桑、黄花菜、魔芋、林下中药材种植等技术培训,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都掌握1—2门学得会、用得上的生产技能;因地制宜逐户规划长短结合的特色种养项目,引导贫困户发展蚕桑、富硒魔芋、紫长茄子等优势产业,全年计划发展特色蔬菜种植3512亩、富硒魔芋2374亩、烤烟1145亩,林果5416亩,中药材449亩,新发展黄花菜827亩,新建茶园3750亩,新建桑园6130亩,养蚕3509张,发展养殖(猪、牛、羊)5414头,林下饲养土鸡145157余羽、林下养蜂4195箱,富硒食用菌6万袋。

(2)在城关、池河、饶峰月河川坝等地方,进一步推进生态富硒蔬菜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建设,巩固培育一批基础好、产业强、成效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68个预脱贫村每村至少培育1个带动能力强的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经济组织;全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模式,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托管、股权合作、吸纳就业等方式,与贫困户形成稳定的产业带动关系,确保每个省级园区带动贫困户100户,市级园区带动贫困户50户,县级园区带动贫困户20户,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20户,能人大户至少带动贫困户5户,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

(3)精准实施饶峰牛羊河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实现年总装机容量852千瓦,通过保底增值收益,带动牛羊河村142户46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资产性收益稳定增加。

(4)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全面完成全县150个村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壮大熨斗板长、中河等68个贫困村集体经济,通过产业引导、扶贫互助、异地置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债权投资等形式,在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稳定的增收途径,切实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时,设立小额扶贫贷款贴息专项资金580万元,对贫困户2017-2019年取得产业小额扶贫贷款的、2018年12月-2019年11月在贷款期间内产生的利息实行“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原则,降低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成本。

4.2 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全年计划新建便民桥27座、续建26座,新开挖路基工程8.05公里,续建路基工程36.5公里,挡护31434.73m3、埋设涵管972米;新(改)建安全饮水项目37处、新(续)建蓄水池54处,管网建设129081米,购置安全饮水消毒设备278套;修复道路3.1公里,修复通村路破损混凝土面板115557m2,浆砌石档护6104m3,新型材料处理返砂路面63520m2,灌缝2599.5米,开挖土石方1315m3;新建堤防工程591米、续建1814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km2。

4.3 其他

健全小额扶贫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制度,撬动金融及社会资本投入到脱贫攻坚领域,并充分发挥县级扶贫开发公司政策性金融杠杆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作用,着力实施好贫困村产业扶贫、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和民生工程建设,补齐扶贫资金缺口,切实增强贫困地区的发展活力。

5.资金投入概算

5.1总投入

2019年全县脱贫攻坚计划投入资金28267.45 万元。其中,整合资金24967.45万元,信贷、金融投入2215万元,农民和企业等投入1085万元,为决胜脱贫摘帽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

5.2产业发展投入

围绕整县脱贫摘帽目标,计划投入资金20258.15万元(整合资金16958.15万元、吸引社会资金3300万元),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其中,计划投入资金6826.86万元,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支持产业路、堰渠、高效节水灌溉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助推“能人兴村”战略和“一镇一业一龙头”“一村一园一主体”产业带动工程的实施;计划投入资金6236.29万元(含农户自筹1085万元、银行贷款2215万元),加快推进生态富硒蔬菜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建设,着力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计划投入资金140万元,聘请技术专家40余名组建产业精准脱贫技术专家团,分区域对蚕桑、蔬菜、魔芋、黄花等产业进行技术指导,聘请104名贫困村产业发展指导员,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产业发展;计划投入资金6475万元,实施饶峰牛羊河光伏发电项目,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壮大68个贫困村集体经济;计划投入资金580万元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助推166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

5.3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县财政计划安排整合资金8009.3万元,不断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其中,计划投入资金2973.41万元,新建便民桥27座、续建26座,新建(改造)安全饮水项目37处、新(续)建蓄水池54处,管网建设120981米,购置安全饮水消毒设备278套,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km2;计划投入资金2902.61万元,着力修复通村路破损混凝土面板115557m2,浆砌石档护6104m3,新型材料处理返砂路面63520m2,开挖土石方1315m3;计划投入资金2133.28万元,新建堤防工程591米、续建1814米;配套深度贫困地区路基工程44.55公里。

6.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6.1资金统筹整合规模

2019年我县脱贫攻坚规划的项目建设总规模38693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323个17742.7万元、生活条件改善项目399个1008万元、产业发展项目235个19942.8万元、金融扶贫项目1个580万元、能力建设项目13个2731.4万元等。其中今年产业发展和贫困村安全饮水、道路建设、便民桥、堤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资金需求约38693万元。

目前,我县已收到中省市整合范围涉农资金21笔17670.74万元,除去中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43.29万元未整合外,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要求,剩余资金15827.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212.45万元、省级资金3215万元、市级资金400万元)全部纳入今年涉农资金整合,上年结转资金6240万元,县级配套2900万元,共整合到位24967.45万元,集中支持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未整合原因:中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43.29万元是中省安排到县补助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专项资金,严格按公益林面积、补助标准兑现到户资金,不能统筹整合使用。

6.2产业发展资金整合

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方面整合资金16958.1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安排2900万元、整合中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44万元、农田水利及水土保持补助资金194.65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386.84万元、林业补助资金746.22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0.51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建资金739万元、省级农业专项资金88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77万元、中央旅游发展基金200万元、省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25万元、2018年结转资金1101.93万元和审计整改资金173万元。

6.3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整合资金800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1755.35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813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5.88万元和2018年结转资金4965.07万元。

6.4中央各项资金实际安排使用情况

6.4.1 中央资金投入情况

全年计划整合中央各项资金12212.45万元(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34万元、中央林业改革资金746.22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462.72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550万元、中央危房改造资金190.51万元、中央旅游发展基金2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739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90万元),计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方面9379.57万元,占比76.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838.88万元,占比23.2%。

6.4.2中央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生产发展情况

中央资金9373.57万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生产发展项目。其中,计划投资5188.22万元(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19.34万元、中央林业改革资金746.22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32.15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90.51万元、中央旅游发展基金200万元),支持产业路建设119.35公里,占中央资金整合规模的42.5%;计划投资1400万元(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支持发展壮大27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占中央资金整合规模的11.5%;计划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5万元,着力实施饶峰牛羊河村光伏发电,稳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占中央资金整合规模的4.7%;计划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大力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占中央资金整合规模的1.2%;计划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万元,用于2018年-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贴息支出,占中央资金整合规模的1.5%;计划投资600.36万元(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9.66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77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03.7万元),支持38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产业发展,占中央资金整合规模的4.9%;计划投资1289.99万元(整合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54.69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635.3万元),新(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占中央资金整合规模的10.5%。

6.4.3中央资金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

中央资金2838.88万元主要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用于新建便民桥6座、安全饮水项目6处、堤防工程591米,占中央资金整合规模的3.3%;计划投资1928.34万元(整合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55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78.34万元),用于贫困片区新(续)建便民桥9座、安全饮水项目14处、新(续)建堤防3处2405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km2等,占中央资金整合规模的15.7%;计划投资510.54万元(整合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5.8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34.66万元),主要开挖路基2.05公里、续建路基24.23公里、挡护16391m3等,占中央资金整合规模的4.2%。

7.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7.1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对贫困户新增一定规模种植(养殖)业实行奖补到户,对照《石泉县2019年产业脱贫奖补方案》《石泉县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认定办法》执行,每户综合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龙头企业发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订单,按产品回收总金额的8%奖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小微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含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签订的订单,按产品回收金额的10%奖补;对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按照一般贫困村每村注入扶贫资金50-100万元、深度贫困村每村注入200万元(东风村除外),在脱贫攻坚期内,通过投资取得的不低于6%年收益,其90%用于“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五保户)分红;对产业路硬化分标准补助,路基不低于4.5米的道路每公里补助43万元,路基不低于4米的道路每公里补助38万元。

7.2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

设立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中,便民桥平均每座补助8万元、饮水工程项目平均每处补助5万元、安全饮水消毒设备每套补助0.96万元、油返砂项目混凝土面板补助160元/㎡、档护350元/m3、返砂90元/㎡,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据实结算等事后补助方式,分类分渠道兑现到位;严格按照年初下达脱贫项目建设计划,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各镇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提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验收,县财政局根据验收结果与各项目建设单位据实结算。

8.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2月28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依据《石泉县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和整县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计划,统一编制本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各部门围绕扶贫规划和脱贫退出“576”标准,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遴选脱贫项目,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县财政联合各涉农部门,联合编制2019年度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经上级批复后,及时下发各镇、各部门执行。各镇、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以“六个精准”为抓手,积极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深入推进工作落实。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9年3月1日-2019年9月30日)。根据县镇村脱贫攻坚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计划,各负其责,精准发力,定向施策。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负总责,统一安排调度整合资金、审定年度统筹整合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协调解决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整县脱贫摘帽工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扶贫局)负责牵头编制扶贫开发整县脱贫摘帽年度实施计划,精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农村互助资金协会等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各镇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检查督办,健全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对象进出机制,实现贫困对象的动态管理;组织协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退出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根据《石泉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2019年度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和调整方案,制定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各项制度,做好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动态监控系统等各项工作;督促扶贫项目建设单位加快资金支出,制定计划做好扶贫资金检查,做好各项审计、监察的配合工作,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县发改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根据整县脱贫摘帽任务,组织规划并下达扶贫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责任;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和镇完善扶贫项目建设前期资料,规范项目管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进行验收;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中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农业、工业园区、旅游脱贫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产业,做好产业技术服务,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增收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农村“三变”改革,培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并组织认定;依托景区景点、特色旅游村和工业园区,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县交通局负责编制全县农村道路建设规划,会同县发改局下达年度交通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做好交通项目建设;协助各镇做好交通项目勘察设计、规划审定、技术审查等前期工作,并对脱贫村通村道路达标工作进行认定;做好全县通村道路的日常管护、安保设施维护和破损道路修复工作,全面提升通村道路通行水平,确保交通基础设施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全县贫困村安全饮水项目规划,抓好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助各镇做好堤防、灌溉项目规划设计、技术审查等前期工作,做好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检查验收认定工作;做好当年预脱贫户和预脱贫村所有的安全饮水鉴定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拟定全县就业创业脱贫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抓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全面落实就业和创业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开发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新社区工厂,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县纪委监委负责查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通过各镇、各部门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积极实施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等工作,扎实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三业”发展,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脱贫项目6月底前完工,9月底前全面竣工,并完成自查自验,不断夯实贫困群众增收基础,确保整县脱贫摘帽。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0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脱贫项目验收组,对标对表,根据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对各镇、各部门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总结经验,奖优罚劣。同时,全面做好中省市脱贫攻坚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底高质量整县脱贫摘帽。

9.保障措施

9.1组织保障

各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脱贫攻坚“77765”责任落实保障机制和干部管理“五精准”机制,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各镇要完善脱贫攻坚领导机制,调整充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科学确定工作规划和项目,层层立下军令状,确保按期完成整县脱贫摘帽任务。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充分发挥总牵头、总联系、总协调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加强整县脱贫摘帽工作指导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九办五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编制脱贫攻坚行业脱贫年度实施计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9.2资金管理制度

各镇、各相关部门严格对照《石泉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督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产业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由各镇驻村工作队联合村委会逐户认定,三榜公开公示后,各镇政府复核上报县扶贫局,经县级终审公告,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奖补到户;属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资金,严格按照整合项目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建设,统一项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实行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直通车”兑现到施工企业或单位。

9.3监督检查及审计

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局制定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扶贫项目及资金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加大对脱贫攻坚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扶贫资金使用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挤占、套取、私分扶贫资金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严格追责、一查到底,确保脱贫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运行。

10.绩效目标

10.1总体绩效目标

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9年底,全县4269户8427名贫困人口、68个贫困村脱贫退出,整县脱贫各项指标达到贫困县脱贫退出标准,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精准识别率、精准退出率达到98%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高质量实现整县脱贫摘帽。

10.2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

实施“能人兴村”战略和“一镇一业一龙头”“一村一园一主体”产业带动工程,推进生态富硒蔬菜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建设,完成特色蔬菜种植3512亩、富硒魔芋2374亩、烤烟1145亩,林果5416亩,中药材449亩,新建茶园3750亩,新发展黄花菜827亩,新建桑园6130亩,养蚕3509张,富硒食用菌6万袋,大力发展特色养殖(猪、牛、羊)5414头,林下饲养土鸡145157余羽、林下养蜂4195箱;建成产业路126.45公里等产业配套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都掌握1-2门学得会、用得上的生产技能;精准实施饶峰牛羊河852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发展壮大68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村村有集体经济,户户有长效产业,人人有稳定就业。

10.3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村达到“576”脱贫退出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年建成便民桥27座、续建26座,新开挖路基工程8.05公里,续建路基工程36.5公里,挡护31434.73m3、埋设涵管972米;新建(改造)安全饮水项目37处、新建蓄水池54处,管网建设120981米,购置安全饮水消毒设备278套,修复通村路破损混凝土面板115557㎡、村道浆砌石档护6104m3、村道新型材料处理返砂路面63520㎡;新建堤防工程591米、续建1814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平方公里。

附件:1.石泉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

2.石泉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汇总表

3.石泉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明细表

抄送:市财政局、扶贫局,归档。

石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印发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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