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礼泉县税务局礼泉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通告
| 所在地区: | 陕西--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12日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税发【2019】94号和《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发【2019】2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原则和对象
凡具有礼泉户籍(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所有城乡居民,以及在我县务工或灵活就业等长期在我县工作、生活且未在户籍地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属参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全覆盖。
二、缴费期限
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对参保居民2019年11月1日-12月31日按缴费标准缴费的,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待遇;对2020年1月1日-2月29日期间缴费的,当日缴费次日享受待遇。
三、缴费标准
(一)2020年度,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均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按250元/人征收。
(二)资助参保。医疗救助资金对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县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定额资助。
(三)资助标准。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由省、市两级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45元给予定额补贴后,县级财政补贴130元,个人自筹30元。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120元,剩余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按130元/人定额资助。
(四)对计生户等特殊资助对象,按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征收,资助部分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五)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要求,对持居住证参保的,个人按居住证所在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参保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基金补助。
四、缴费方式
(一)自行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银行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协作商业银行信用合作联社办理缴费。
信用合作联社缴费渠道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机、柜面及助农E终端。
(二)集体缴费方式(委托机构代收)
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的,原则上由集中代收机构的办理人员根据税务机关提供加载有参保人信息的《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组织完成本村(居委会、社区、学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收工作。
五、缴费票据
(一)银行代收以银行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线上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
(三) 通过集体缴费方式缴费的,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集中代收组织向个人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六、权益享受
医保部门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缴费入库信息完成权益记录,以权益记录信息作为缴费人报销的依据,确保缴费人待遇如期享受。
七、其他注意事项
城乡居民新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完成后方可缴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礼泉县税务局 礼泉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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