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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所在地区: 陕西--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27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区洪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我区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延安市安塞区防洪规划》《延安市安塞区城总体规划》等,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城区现状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区洪水、暴雨洪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抢、撤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重,全力抢险;坚持因地制宜,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二、区城概况

(一)自然地理

安塞地处西北内陆黄土高原腹地,鄂尔多斯盆地边缘,位于延安市正北,西毗志丹区,北靠榆林市靖边区,东接子长区,南与甘泉区、宝塔区相连,东经108°5′44″至109°26′18″,北纬36°30′45″至37°19′3″,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区境南北直线距离92公里,东西直线距离36公里,总土地面积2950平方公里。

安塞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境内沟壑纵横、川道狭长、梁峁遍布,由南向北呈梁、峁、塌、湾、坪、川等地貌,山高、坡陡、沟深。全区有4条大川,沟壑密度为4.7万条/平方公里。最高海拔为1731.1米(镰刀湾镇高峁山),最低海拔为1012米(沿河湾镇罗家沟),平均海拔为1371.9米,区城海拔为1061米。地势除坪桥镇王家湾南高北低外,其它地区多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主要山丘有高峁山、雅行山、白猪山、天泽山、玉皇庙岭、神岭山等。

安塞的气候属中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四季长短不等,干湿分明。春季气候回升较快、风沙大、雨量少,有霜冻和春旱;夏季温暖,有伏旱、暴雨、冰雹和阵性大风出现;秋季温凉,气温下降快而有霜冻;冬季寒冷而干燥。境内有延河、大理河、清涧河3条水系,主要河流有延河、杏子河、西川河、小川河、小沟河、双阳河等。坪桥镇王家湾属大理河水系,坪桥镇东4个政村和王家湾杨咀政村属清涧河水系,其余均为延河水系,其中延河流域面积占总面积的89.8%,大理河、清涧河分别占5.7%和4.5%。水资源总量为15572万立方米,地表径流量11781万立方米,过境客水量3791万立方米,人均947立方米。年平均气温8.8℃(极端最高温36.8℃,极端最低温—23.6℃),年平均降水量506.6毫米,年日照时数2395.6小时,日照百分率达54%,全年无霜期157天。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水、大风、冰雹、霜冻等,尤以干旱最为严重。

马家沟水库位于城区以西4.5公里处,是以城区供水为主兼有防洪拦沙功能的小(Ⅰ)型水利工程,坝型为碾压式均质土坝,坝高29米,坝顶长275.35米,总库容203.3万立方米,调节库容130万立方米。

(二)社会经济

安塞区境南北直线距离92公里,东西直线距离36公里,总土地面积2950平方公里,区城总人口约8.2万余人,包茂高速、206省道贯穿区城。2018年,全区完成生产总值107.2亿元。

(三)洪涝防御体系现状
   城区目前已修建防洪堤总长度达17280米,基本达到30年一遇洪水标准。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区的重要建筑设施已逐步向延河两岸扩展、延伸。因此,现有的防洪工程体系还不能满足当前防汛工作的需要。

(四)洪涝风险分析

1.暴雨洪水特性:安塞属黄河流域的延河水系,河床比降大,降雨充沛,气候湿润,植被较好,地下水位较高,因此,“蓄满产流”是本区暴雨的主要特性,暴雨是形成该区洪水的主要原因。

2.致灾暴雨洪水来源:城区洪水主要来源为延河流域洪水,该流域洪水是城区最大的威胁。

3.洪水、暴雨可能致灾影响淹没范围:环城路、二道街沿线等。

(五)重点保护对象

区医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政府大院等重点部门和单位,地下商城、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设施,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及易发生内涝的低洼地段。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政  委:陈富山  区委常委      电话:13509115330

负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指  挥:吕国煜  区政府副区长    电话:13772275588

   负责安排部署城区抗洪抢险及群众撤离和安置的指挥工作,安排部署城区第一、二、三、四、五撤离区抗洪抢险及群众撤离以及延安保小、区初级中学安置点的具体指挥工作。

   副指挥:张少一  区人大副主任   电话:13809116213

负责安排部署城区第六、七、八、九、十撤离区抗洪抢险及群众撤离以及体育广场、第二小学安置点的具体指挥工作。

张思炜  区人大副主任           电话:13909119930

负责安排部署城区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撤离区抗洪抢险及群众撤离以及河滨公园、杏子川采油厂安置点的具体指挥工作。

张延成  市公安局安塞分局政委       电话:19909110009

负责安排部署城区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撤离区抗洪抢险及群众撤离以及党校、城北广场安置点的具体指挥工作。

武  军  区政协副主席          电话:13909118894

负责安排部署城区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撤离区抗洪抢险及群众撤离以及真武洞中心小学、高级中学安置点的具体指挥工作。

阙东波   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电话:15353283868

负责应急抢险队的指挥工作,协调和组织抢险队员、武警及民兵预备人员,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等任务。

杨  丰  区水务局局长          电话:13809119838

负责城区防汛抗旱工作和全区河道、水库的防汛以及气象、水文、水情、汛情的预测预报工作。

指挥部成员:区委办、政府办、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民政局、电力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教体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广播电视台、城管执法局、供销社、人防办、防汛办、科技局、气象局、水文站、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真武洞街道办事处、白坪街道办事处、金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办:负责防汛抢险的协调、沟通、联络工作。

负责人:高  流     电话:13992179515

政府办:负责防汛抢险的协调、沟通、联络工作。

负责人:张玉飞     电话:18709118016

区水务局:负责防洪工程的管理工作,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组织防汛检查,督促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制定水库度汛计划和防洪预案,做好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负责人:杨  丰     电话:13809119838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汛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洪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人:李学义    电话:13992160835

市公安局安塞分局:负责抗洪抢险疏散人群,开通道路,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实施交通管制,打击和查办各种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工程设施和通讯设施的违法行为。

 负责人:石  磊     电话:13700217789

区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汛基础设施和水毁工程修复的规划、计划项目的审批及投资计划安排;负责工业、商贸系统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人:刘志敏     电话:13891159288

区财政局:负责防汛基础建设和通讯及雨水情测报设施配置、水毁工程修复、抗洪抢险等经费的筹集、监管,确保防汛工作需要。

负责人:高延林     电话:13891113808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城区防洪安全、内涝防治、低洼易涝区的抢险工作以及城区河段巡查监管。

负责人:马  锐     电话:13909111745

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洪涝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统计和核定洪涝灾情,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负责人:郝廷俊     电话:13909118901

区电力局:负责保障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生产的电力供应工作。

负责人:张占慧     电话:13700218183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运送防汛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和防汛抗旱物资和设备,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保证交通运输畅通,并负责公路建设中造成河道设障的清除。

负责人:禹文美     电话:13992119378

市自然资源局安塞分局:负责全区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预案制定、监测、防治和组织抢险,协调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用地保障。

负责人:任玉龙     电话:13992138338

区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对全区学校校舍进行安全度汛检查、制定防范措施、抢险预案和开展防汛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

负责人:杨光清      电话:13809119868

农业农村局:负责灾区农村抗旱救灾、农业干旱灾情的监测和洪涝干旱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指导工作。

负责人:周  赟      电话:13772257500

区卫健局:负责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负责人:高德飞      电话:13891113817

市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负责灾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做好灾区的重大环境事件的处理及善后工作。

负责人:马成云      电话:13509110108

科技局:负责防汛抗旱知识科教工作。

负责人:曹宝怀      电话:13909113143

人防办:负责城区备用报警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汛期正常使用。

负责人:高海君      电话:13809119835

供销社: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和供应。

负责人:张治科      电话:15829118608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防汛期间雨情、水情及抗洪抢险的通讯保障工作,及时准确传递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的有关抗洪救灾指令。

负责人:李光祖(电信)电话:13369286702

负责人:杨  烁(联通)电话:18691110093

负责人:姬卫东(移动)电话:13509112883      

区气象局、水文站:负责监测天气形势,收集水文资料,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的实况信息,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负责人:都全胜(气象)电话:13992197699

负责人:寇宜君(水文)电话:13669219146

区广播电视台:搞好防汛法规、政策宣传,并及时准确报道防汛抢险、防汛准备、抗洪救灾等信息。

负责人:张春生        电话:13991789811

真武洞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以及抗洪抢险机动任务人员征集。      

负责人:高  炜         电话:13992164089

白坪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以及抗洪抢险机动任务人员征集。

负责人:陈荣荣        电话:18091168877

金明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以及抗洪抢险机动任务人员征集。

负责人:刘  毅        电话:13909114951

(三)办事机构

城区防汛抗洪工作由安塞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号令,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并报延安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有:

1.组织汛前准备和安全检查工作。

2.负责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和各年度防汛计划安排,督促防汛预案的实施和执行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防汛信息,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负责指导防汛设施和防洪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5.负责防洪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

6.负责防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7.积极开展防汛宣传教育,搞好人员培训。

8.核实洪涝灾情。

9.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防汛值班电话:0911-6212561  传真:0911-6212250

四、预防与预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标准》(GB50201—94),城区防洪标准为三十年一遇洪水,相应流量为2260m3/S,根据我区城区实际防洪能力确定,区城警戒流量为1200m3/S,保证流量为1800m3/S。

(一)预防预警信息: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城区流域上游共设置自动雨量监测站6个、报汛站1处,由所在镇政府及报汛站专人负责监测。城区设立雨量自动测报站1处,由区防汛办值班人员负责监测,马家沟水库汛情派专人监测。各监测人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与防汛办、气象局、水文部门联系,发现超强降雨和超标准洪水及时报告,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将天气及雨情通过电话、传真、高音喇叭通知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城区洪水预警及发布方式

1.预警级别划分。按照不同量级洪水和不同强度降雨以及

对社会生活、生产的影响程度,洪水和暴雨按照量级由重到轻划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

洪水预警级别:

(1)洪水流量达到1200m3/s(警戒流量),降雨量有持续增强趋势,启动Ⅳ级蓝色预警。

(2)洪水流量达到2260m3/s(三十年一遇洪水)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3)洪水流量达到2640m3/s(五十年一遇洪水)启动Ⅱ级橙色预警。

(4)洪水流量达到3300m3/s(一百年一遇洪水)启动Ⅰ级红色预警。

降雨预警级别:

(1)日降雨量在25.0—49.9mm(大雨),启动Ⅳ级蓝色预警。(2)日降雨量在50.0—99.9mm(暴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3)日降雨量在100.0—250.0mm(大暴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

(4)日降雨量在175.0—300mm(特大暴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

2.预警发布方式

城区防汛预警信号统一为防汛专用报警器,报警器设在区水务局办公楼楼顶和商贸大厦楼顶,由区防汛办统一操作。

当指挥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时发布“一号命令”,报警信号为灾警报警声连续长鸣(十分钟)。

当指挥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时发布“二号命令”,报警信号为灾警报警声连续长鸣(二十分钟)。

当指挥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时发布“三号命令”,报警信号为灾警报警声连续长鸣(三十分钟)。

当指挥部通知险情解除后发布“四号命令”,报警信号为解除报警声(五分钟)。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防汛抗洪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防御暴雨洪水灾害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我区城区防汛指挥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成立防汛抢险专家组,及时召开会商会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3)工程准备:加强对城区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洪水前要加大工程隐患排查力度,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

(4)预案准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汛前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细化操作规程,并做好预案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5)物料准备:根据《陕西省防汛物料储备和管理办法》规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落实资金充实防汛抢险物资,定期进行检修和调试,保证紧急情况下能正常发挥作用。

(6)通信准备:各通信部门汛前要对防汛设施进行彻底的排查检修,确保汛期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即时传递。

(7)防汛检查:检查工作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提早发现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补救。

(8)日常管理: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城区防汛预警行动

为了进一步夯实防汛撤离、安置责任,经指挥部会议研究,确定由区直部门按区块包抓居民撤离工作,落实撤离区牵头单位25个,参与撤离单位181个。

将真武洞街道办、白坪街道办、金明街道办8个社区共划分为26个撤离区(第一撤离区:从五里湾沟口右侧至区医院;第二撤离区:区医院门口左侧至拥军巷口左侧;第三撤离区:拥军巷左侧至百货公司巷口左侧;第四撤离区:百货公司巷左侧至疾控中心大楼左侧;第五撤离区:疾控中心大楼左侧至客都超市大楼左侧;第六撤离区:客都超市大楼至园子沟口公路左侧;第七撤离区:园子沟口左侧至加油站左侧外墙;第八撤离区:加油站左侧外墙至徐家沟大桥左侧桥头;第九撤离区:徐家沟大桥左侧桥头至原牛奶场门口左侧;第十撤离区:徐家沟大桥左侧桥头至原石化厂门口右侧;第十一撤离区:二道街入口(客都广场)至立交桥北侧(沿环城路段);第十二撤离区:信用联社门口右侧至百货公司巷左侧;第十三撤离区:百货公司巷右侧至龙凤巷口右侧;第十四撤离区:龙凤巷口右侧至富民街停车场左侧;第十五撤离区:富民街停车场左侧至迎宾大桥北头;第十六撤离区:墩滩大桥西头至安塞南收费站门口处;第十七撤离区:教育局家属区绿化带至退耕办门口;第十八撤离区:退耕办门口至郝家洼建材市场河堤;第十九撤离区:墩滩大桥西头至环山公园人行桥;第二十撤离区:环山公园人行桥至真武洞派出所大楼右侧;第二十一撤离区:真武洞派出所大楼右侧至马家沟大桥底右侧;第二十二撤离区:河滨公园人行桥至石油宾馆;第二十三撤离区:大桥商店至滴水沟沟口;第二十四撤离区:立交桥南头至徐家沟村委会;第二十五撤离区:立交桥南头至自来水公司门口;第二十六撤离区:安塞区收费站口至腰鼓山顶。

确定撤离群众集中安置点10个:高级中学安置点、区第四小学安置点、党校安置点、城北广场安置点、杏子川采油厂安置点、河滨公园安置点、第二小学安置点、体育广场安置点、初级中学安置点、延安保小安置点。落实安置单位9个,安置负责人10人。

当洪水或降雨达到相应量级,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撤离命令,街道办各社区协调,各撤离区牵头单位及包抓单位负责责任区内居民动员、撤离工作,安置点责任单位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撤离群众的安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

根据暴雨、洪水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结合我区实际,将应急响应按照由轻到重划分为Ⅳ、Ⅲ、Ⅱ、Ⅰ级四级响应等级,对应于常遇洪水(大雨)、一般洪水(暴雨)、大洪水(大暴雨)、特大洪水(特大暴雨)四个具体防御方案。

Ⅳ级响应1.第一套方案:(1)启动条件:城区及城区上游普降大雨,日降雨量在25.0—49.9mm,有发生涝灾的可能,且预报为持续降雨天气。(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各撤离区准备撤离。同时启动Ⅳ级蓝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Ⅳ级;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分析降雨及洪水趋势,安排部署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2.第二套方案:(1)启动条件:当城区段洪峰流量预告达到1200m3/s,降雨量有持续增强的趋势。(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各撤离区准备撤离。同时启动Ⅳ级蓝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Ⅳ级;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分析降雨及洪水趋势,安排部署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Ⅲ级响应1.第一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及城区上游延河流域日降雨量在50.0—99.9mm,预报为持续降雨天气。

(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洪水及受险区域,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由区指挥部副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并发布“一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Ⅲ级。各撤离区、安置区负责人上岗到位,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离区居住在山坡、山脚及窑洞里的居民撤离,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民政局、供销社紧急调用食品、饮用水,帐篷等保障安置点灾民饮食和住宿,卫健部门紧急调用药品、医疗器械确保灾民安置区卫生安全,各抢险、治安、交通、救护队集合待命;由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召开水情会商会议,分析降雨及洪水趋势,安排部署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气象、水文、水务部门加强对雨水情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汛情信息。

2.第二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段洪峰流量预告出现超过警戒水位,接近或达到30年一遇标准洪水(洪水洪峰流量2260m3/s);当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区。

(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洪水及受险区域,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由区指挥部副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并发布“一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Ⅲ级。各撤离区、安置区负责人上岗到位,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离区沿环城路一线居民撤离,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与此同时,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离区沿二道街一线居民做好撤离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撤离。民政局、供销社紧急调用食品、饮用水,帐篷等保障安置点灾民饮食和住宿,卫健部门紧急调用药品、医疗器械确保灾民安置区卫生安全,各抢险、治安、交通、救护队集合待命;由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召开水情会商会议,分析降雨及洪水趋势,安排部署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气象、水文、水务部门加强对雨水情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汛情信息。

Ⅱ级响应    1.第一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及城区上游延河流域内遇到强降雨、 大风、冰雹,日降雨量在100.0—250.0mm。(2)应急行动:由指挥部政委、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并发布“二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Ⅱ级。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离区居住在山坡、山脚及窑洞里的居民。民政局、供销社紧急调用食品、饮用水,帐篷等保障安置点灾民饮食和住宿,卫健部门紧急调用药品、医疗器械确保灾民安置区卫生安全,各抢险、治安、交通、救护队集合待命;由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分析当前降雨趋势及河流洪水情况,安排城区抗洪抢险及人员撤离工作;气象、水文、水务部门加强对降雨及河流洪水的预测预报。2.第二套方案:(1)启动条件:当城区段洪峰流量预告接近或达到50年一遇标准(洪水洪峰流量2640m3/s);当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区。

(2)应急行动:由指挥部政委、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并发布“二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Ⅱ级。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离区沿二道街一线居民到达指定的安置点;与此同时,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九、二十三撤离区沿二道街至步行街一线居民做好撤离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撤离。民政局、供销社紧急调用食品、饮用水,帐篷等保障安置点灾民饮食和住宿,卫健部门紧急调用药品、医疗器械确保灾民安置区卫生安全,各抢险、治安、交通、救护队集合待命;由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分析当前降雨趋势及河流洪水情况,安排城区抗洪抢险及人员撤离工作;气象、水文、水务部门加强对降雨及河流洪水的预测预报。

Ⅰ级响应    1.第一套方案:

启动条件:当城区及城区上游延河流域内日降雨量在175.0—300(mm),且预报出现百年一遇连续强降雨;

应急行动:指挥部总指挥到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并发布“三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Ⅰ级。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离区居住在山坡、山脚及窑洞里的居民,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民政局、供销社紧急调用食品、饮用水,帐篷等保障安置点灾民饮食和住宿,卫健部门紧急调用药品、医疗器械确保灾民安置区卫生安全,各抢险队全面投入抗洪抢险,治安值勤小分队到指定地点维护治安、交通指挥小分队到指定地点执行戒严任务,医疗救护小分队到指定地点负责医疗救护工作;由区防汛指挥部组织水务、气象、水文等部门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分析当前降雨趋势及河流洪水情况,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气象、水文、水务部门加强对降雨及河                                    流洪水的预测预报,同时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全力投入城区抗洪                       抢险救灾工作。    2.第二套方案:(1)启动条件:城区段出现特大洪水,水位持续上升,洪峰流量预告达到接近和超过3300m3/s(百年一遇洪水);当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区,市政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或瘫痪。(2)应急行动:指挥部总指挥到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并发布“三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Ⅰ级。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九、二十三撤离区沿步行街一线居民撤离,第一、六、十五撤离区临河居住居民全部撤离,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民政局、供销社紧急调用食品、饮用水,帐篷等保障安置点灾民饮食和住宿,卫健部门紧急调用药品、医疗器械确保灾民安置区卫生安全,各抢险队全面投入抗洪抢险,治安值勤小分队到指定地点维护治安、交通指挥小分队到指定地点执行戒严任务,医疗救护小分队到指定地点负责医疗救护工作;由区防汛指挥部组织水务、气象、水文等部门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分析当前降雨趋势及河流洪水情况,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气象、水文、水务部门加强对降雨及河流洪水的预测预报,同时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全力投入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五)险情解除。当险情解除后,指挥部发布“四号命令”,解除险情信号,各单位及居民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六)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1.信息报送、处理: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含大面积停电、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等各类信息,应快速、准确、详实地分级汇总上报,统一归口处理,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

2.指挥和调度:出现暴雨、洪水灾害后,区防汛指挥部会商分析汛情,针对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委、区政府报告。

当发生重大灾害时,由区防汛指挥部分析预测汛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规定启动相应预案,落实防汛抢险措施,并派出工作组深入实地协助指导工作。

3.群众转移和安全:当发生暴雨洪水灾害可能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应提前将受威胁区群众及重要财产转移,并做好群众安置工作。

4.抢险与救灾:当河流堤防、排涝工程发生险情时应本着抢小、抢早的原则及时抢护,控制险情扩大,当发生灾情时应及时进行救助,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组织抗洪抢险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保护参加抢险人员人身安全,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卫健部门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进行医疗救助。

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暴雨洪水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部可通过区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救灾,抢险关键时期,可依法征调运输车辆、物资设备等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六、防汛撤离及安置方案

城区撤离及安置工作,共分26个撤离区,10个安置点,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撤离区牵头单位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见附表)

七、应急结束

(一)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二)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三)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八、应急保障

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建立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通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区防汛指挥部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正常通信以有线电话、手机短信、微信、腾讯QQ为主,武装、公安、电力部门无线通讯设备备用。电信、移动、联通各组建一支技术抢修小分队,各队确定一至二名队长、副队长,保证防指随时随地通信联络的畅通。区广电局负责汛情通报或命令发布。务必于5月30日前将队员名单报区防汛办备案。

(1)第一技术抢修小分队10人,由电信局组建。

(2)第二技术抢修小分队10人,由移动公司组建。

(3)第三技术抢修小分队10人,由联通公司组建。  

3.在紧急情况下,要充分利用防汛警报、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各撤离区(特别是拐沟、拐巷听不清报警器声音的地方)要备好报警器具,如锣、钟、号等,一旦汛情紧急,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区、镇(街道办)、村、户之间的信息联络要有专人负责,一旦通信中断,汛情信息通过人与人口头传递,可派专人负责汛情信息的上报工作,及时为防指决策提供依据。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区或易出现险情的工程设施,要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区防汛办储备常规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以备急需。具体如下:袋类11.45万条、彩条布1000m2、铅丝1吨、救生衣2000件、救生圈100个、木桩500根、应急灯100只、冲气筒10个、架子车35辆、铁锨1000把、镢头200把、救灾帐篷20顶、机动救生船1艘、发电机4台、抽水泵3台、雨衣、雨鞋、雨伞200套。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人武部政委石吉涛任抢险队总指挥,真武洞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高炜、白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陈荣荣、金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毅任副指挥。根据我区防汛工作需要,组建三支防汛抢险队伍,每队分别确定队长、副队长。专业抢险小分队两支共150人,抢险总预备队一支90人。  

(1)专业抢险第一小分队100人,由杏子川采油厂组建。

(2)专业抢险第二小分队50人,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武警中队、区消防大队组建(区应急管理局抽调20人、区武警中队15人、区消防大队15人)。

(3)抢险总预备队一支90人,由真武洞街道办、白坪街道办、金明街道办组建。

专业抢险队要备专用卡车四辆,由杏子川采油厂负责落实。各大工矿企业事业单位也要组织抢险队和车辆,负责本单位自救自保,必要时由区防指紧急调动。遇特殊情况下,全民皆兵,全力抢险救灾,尽量减少洪灾的损失。各部门要按照以上要求,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队人员名单及车号车型、载重量或载客量和驾驶员姓名报区防汛办备案。

(三)供电和运输保障

1.区电力局负责抗洪抢险、排涝、救灾救护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现场的临时供电。组建一支30人防汛抢险的专业抢修队,明确队长、副队长。5月30日前将队员名单报区防汛办备案。

2.区交通局负责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及灾区群众转移的运输。要组织一支交通运输队,编制车辆50辆,人员100人,保证运送所需。5月30日前将人员名单、车辆牌号报区防汛办备案。

(四)治安与医疗保障

1.市公安局安塞分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市公安局安塞分局负责组建治安执勤、交通指挥小分队,由市公安局安塞分局政委任队长,并明确小分队队长、副队长。

(1)治安执勤:队员60人,由市公安局安塞分局抽调的干警组成。

(2)交通指挥小分队:队员40人,由区交警队抽调干警组成。

组成人员名单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区防汛办备案。

2.区卫健部门负责灾区疾病防治和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区健计局要组织区医院、真武洞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等部门成立四支医疗救护队,由区卫健局局长任总队长。第一、二、三救护分队应分别成立院内救护组和现场救护组,要求专业搭配得当,适应抗洪要求;第四救护分队主要做好灾后防疫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1)第一救护分队由区医院组建,编制30人,负责人区医院院长;

(2)第二救护分队由区妇幼保健院组建,编制20人,负责人妇幼保健院院长;

(3)第三救护分队由区中医院组建,编制10人,负责人区中医院院长;

(4)第四救护分队由疾控中心组建,编制20人,负责人疾控中心主任。

组成人员名单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区防汛办备案。

(五)物资与资金保障

1.防汛常备物资每年5月份由区防汛办报请区政府负责储备,必须按品种、数量足量储备,并指定专库存、专人管。灾民生活必须品由商贸部门负责,各社区的防汛物资由街道办落实。防汛物资管理单位要及时掌握材料、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2.区财政局安排防汛专用经费,并在汛前拨入防汛专户,确保防汛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六)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的责任。汛期,区防汛指挥部根据水灾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

2.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洪涝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组织力量全民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在防汛关键时刻,区防汛指挥部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每年利用汛前3月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清明节等有利时机,组装宣传车,设立咨询点,利用广播、电视、传单、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洪法》、《防汛条例》及各类防汛预案等知识,通过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水患意识和自防能力。

2.培训:加强防汛值班及堤防监测人员的培训,以信息收集处理基本知识和新技术信息工具的操作使用为主要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学习,提高防汛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确保防汛信息传递处理及时、准确,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3.演习:由区防汛指挥部组织,一般在2-3年进行一次防汛抢险综合演习,演习以城区专业抢险应急分队为主,主要演习内容为堤防决口的封堵,人员的撤离和抢救。通过演习提高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九、后期处置

一旦发生水(涝)灾害,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灾后救助

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对受灾群众倒塌的房屋应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健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污染源、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和蔓延。

3.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灾区现场污染物收集和清理工作。

(二)抢险物资补充

各镇政府(街道办)、水库管理处及区防汛办要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上级防汛要求及有关规定及时购置补充防洪抢险物资。

(三)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对重点防洪工程应立即加固维修恢复主体功能,以防再次发生洪水袭击。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在灾后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确保汛情畅通。

(四)灾后重建

灾情发生后,区政府应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和民政、财政、交通、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对因灾发生的水毁工程设施,制定修复建设计划,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落实资金,切实搞好灾后重建工作。

(五)保险与补偿

按照我区防洪标准,当出现重大洪水险情,对于淹没区范围的单位、个人、企业参与保险的,发生灾害损失后,由保险公司按参保规定予以赔偿。

(六)调查与总结

洪灾结束后,水务、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对水灾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民政部门搞好灾情损失的调查、统计和上报,防汛部门应针对防汛工作中的各方面和每个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十、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区域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3.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河道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区防汛指挥部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根据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完善,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防汛指挥部进行表彰。

2.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3.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安塞区防汛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延安市安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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