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9年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装备类)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2月25日 |
苍教装通〔2019〕3 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育人模式,总结与推广课程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装备类)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一年来撰写的未在县级以上获奖、发表或交流的关于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实验教学、书香校园建设等内容的论文均可参评。
二、论文要求
1、论文要聚焦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学生核心素养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
2、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应在相关页码下方作脚注,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3、送审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申报表(附件1),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参照下文表格)。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请双面打印。
4、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送审论文均需填写《承诺书》(见附件2)。论文评审时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论文类别及编号
43.教育信息技术 | 44.教育装备 |
四、评选办法
1、初评:各学区、县属各类学校负责宣传、组织和论文的收集及初评工作,在初评的基础上于3月25日前将论文(纸质一式三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可通过1075244307@qq.com发送)及承诺书、汇总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3)一份送县教育技术装备站。
2、复评:县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收集到的论文进行评审,本次优秀论文评选设一、二、三等奖。
3、各单位推荐数:直属各类学校8篇,灵溪、龙港学区40篇,其他学区20篇。
4、论文要求各单位统一报送。
5、每位教师限送一篇。
六、县教育技术装备站联系电话:
李妙青老师:64762023 646062
周文昌老师:64762023 660107
张 震老师:64762023 660108
附件 1、评审申报表
2、苍南县教育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
3、2019年县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参评汇总表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站
2019年2月2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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