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医疗报销通知
| 所在地区: | 新疆--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4日 |
我局定于2019年11月1日起至12月15日进行2019年度下半年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药费报销工作。由单位统一收集票据并粘贴。到医保局报销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单位负责通知每一位参保人员,及时报销本年度住院医疗费。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位经办人员必须上报进城务工医疗费用报销人员明细表,明细表必须使用A4纸打印。
二、报销票据必须按门诊、住院等分类粘贴整齐,如经办人员对票据粘贴有不清楚的,可到医保局现场学习。
三、单位必须重视此次药费报销工作,及时通知单位每一位参保人员,并将药费报销通知在单位内部张贴。
四、报销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参保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保单位本年度《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申报表》及相关的《社会保障基金划缴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必须提供本人银行卡号或银行活期存折号,注意银行卡或存折必须是报销人员本人的姓名,否则银行无法发放药费报销款;如本人银行卡更换,应及时到医保局进行信息变更登记,以免影响药费的发放。
(四)参保人员急诊医疗费用发票及处方(注:发票上没有药费明细的还需提供医院盖章的药费明细清单)。
(五)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因外伤发生药费的,还需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和单位证明。转院、转诊的,须附转院、转诊相关手续。
(六)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请先咨询商业保险,预留相关资料;我局已报销的票据,不再查阅、复印,也不出具任何证明。
五、报销时票据的粘贴
(一)参保人员的医疗票据,必须交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收集并负责粘贴。粘贴票据时,根据看病的时间先后顺序,一张发票一张发票费用明细(发票上有费用明细的可不粘贴)一张处方。
(二)医药发票须按门诊、住院等不同情况分类粘贴。
(三)票据必须按要求粘贴整齐,每张粘贴单最多粘贴3张发票及对应处方。
(四)进城务工医疗费用报销人员明细表(见附件2)
办理地点: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东侧窗口
联系电话: 0992-3656129
2019年10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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