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岑自然资字〔2019〕63号岑溪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岑溪市大隆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所在地区: 广西--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8日
建设快讯正文

岑溪市大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办理岑溪市大隆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岑溪市大隆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经岑发改投资[2019]43号文取得建议书的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配套建设大隆镇幼儿园,占地5亩,建设面积2944.8平方米。项目用地位于大隆镇西宁社区,符合《大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2020年》2015年调整。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符合城镇乡规划要求,原则同意本建设项目选址。本选址意见仅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界线不作为建设用地红线。

三、该项目拟用地0.340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3400公顷)。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规模基本合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选址,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四、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20148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供地阶段认真核实该项目性质,对于属《划拨用地目录》内项目的方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六、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此批复文件完善项目批准手续,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八、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及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

 

 

 

                             201911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