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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2019年涉农资金整合实施调整方案

所在地区: 新疆--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29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农业和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委、行署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
    (二)绩效目标
    通过教育引导、技能培训、政策支持、专项资金扶持、技术和信息服务以及部门帮扶等措施,加大对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力度,使贫困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全国贫困线标准,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2019年全面完成全县脱贫“摘帽”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是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涉农资金整合坚持“资金渠道不乱、资金性质不变”原则,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统筹涉农资金;二是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县扶贫依据脱贫攻坚规划提出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各乡镇、涉农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三是提高效益,促进发展。严格遵循涉农资金政策要求,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贫困户脱贫、贫困村达到“三通、七有”脱贫标准。
    二、工作内容
    (一)整合资金的范围
    统筹使用的涉农资金范围是中央及自治区各级政府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范围如下:
    纳入贫困县整合范围中央资金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水利发展资金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5、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7、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8、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9、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1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12、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3、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14、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15、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16、旅游发展基金
    17、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纳入贫困县整合范围自治区资金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
    3、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4、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
    5、林业补助资金
    6、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7、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
    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0、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
    11、彩票公益金
    12、旅游发展基金
    13、农村义务教育
    14、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
    (二)整合资金规模
    2019年整合资金43215.6166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619.19203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6596.42461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1)庭院蔬菜种苗补助项目。为10000户贫困户庭院经济发展进行蔬菜种苗补助,每户600株菜苗,每株0.5元,共300元,总投资3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户均可实现纯收入500元以上。此次整合资金290.4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0.4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4月
    (2)小茴香种植机械采购项目。对贫困户正播小茴香2万亩,购买大型联合收割机8台,每台28万元,资金224万元;联合播种机20台,每台3.8万元,资金76万元,总资金300万元。购买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采取合作社或企业租赁的模式,租赁收益用于村或贫困户发展生产,公岗补助,支持贫困户就业。此次整合资金264.8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4.8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4月
    (3)薄膜智能连栋拱棚建设项目。为贫困村(巴依阿瓦提乡阿孜乃巴扎村)新建拱棚2座,总投资240万元,每座面积不少于6400平米,每座投资120万元。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企业租赁经营,收益分配到贫困户,同时带动10名贫困户稳定就业。此次整合资金224.622511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4.622511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6月
    (4)蔬菜种植补助项目。对贫困户中单一品种种植面积达2亩及以上的进行奖补。茄果类300元/亩,时令叶菜类200元/亩,每亩地一年享受一次补贴,共计4000亩,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50万元。激发贫困户种植蔬菜积极性,为蔬菜供应提供保障。此次整合资金7.04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46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6月
    (5)林果业提质增效项目。为贫困户林果业实施提质增效,投资457.2万元,每亩补助400元,其中:红枣10070.2亩、无花果1360.6亩,共计11430.8亩。主要购置油渣、化肥、打药机、施肥机、病虫害防治药品等。此次整合资金383.0911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3.09116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9月
    (6)木材粉碎加工利用项目。为九个乡镇农机合作社(木材加工合作社)购买木材粉碎机各一台,配套完善电力设施,总投资220万元,其中2019年扶贫资金27.549708万元。购置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采取合作社或企业租赁的模式,租赁收益用于村或贫困户发展生产,支持贫困户就业。此次整合资金27.549708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549708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9月
    (7)林果业深加工设备购置项目。一是对红枣等林果产品进行干燥处理,购买烘干设备10套,每套合计6万元,投入资金60万元。二是购买无花果深加工设备,包括干燥仓体系统、制冷系统、真空系统、加热系统、除箱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气动运输系统、运输轨道系统和速冻冷库系统1套,投资150万元。总资金210万元。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用于公岗补助,支持贫困户就业。此次整合资金1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3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5月-2019年9月
    (8)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一是在贫困村建设1座存栏10000万只的良种繁育中心,建设标准化棚圈14栋13140平方米,养殖功能用房600平方米,门卫及消毒室60平方米,围墙2000米,大门1个,并配套建设4000立方米青贮窖、饲草料棚2000平方米、饲草料加工间300平方米、精料库500平方米,堆粪场1000平方米,药浴池1座、综合外网及消防等设施。采购10000只种羊,其中生产母羊9900只,种公羊100只,购置兽用器械及饲喂设备、饲草料加工机械等,投资3350万元。二是在贫困村新建5150头容量的良繁中心1个,新建标准化棚圈6栋,每栋952平方米;青贮窖一座,1842.3立方米,200KW变压器及配电箱、动物无害化处理设备以及水电路改造;购置 TMR 饲草料搅拌机1台,投料机4台,青贮取料机2台,小型清粪车1辆,移动药浴车1台以及兽用器械(药品),采购5150只种羊,其中生产母羊5100只,公羊50只,总投资5555.13万元,其中2019年扶贫资金4930.11万元。建成后,将采购的种羊平均分配给具体贫困户,由良繁中心集中托养,贫困户享受年底不低于牲畜托养总价8%的受益分红;对良繁中心固定资产收益进行分配,由企业负责运营管理,将固定资产投入进行折资量化到贫困村。此次整合资金4930.11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37.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34.0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72万元,彩票公益金15.53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7月
    (9)畜牧业防疫体系建设项目。为9个乡镇购买25台移动药浴车,其中岳普湖乡3台、岳普湖镇2台、阿其克乡3台、色也克乡3台、也克先拜巴扎镇3台、艾西曼镇3台、铁热木镇3台、巴依阿瓦提乡3台、阿洪鲁库木乡2台,每台8万元,总投资200万元。购买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采取合作社或个人租赁的模式,租赁收益用于村或贫困户发展生产,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增收。此次整合资金177.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7.5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4月
    (10)畜牧养殖隔离区、育肥区建设项目。总投资364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640万元,债券资金2000万元。一是在贫困村新建畜牧养殖隔离区:新建标准化棚圈8栋,总建筑面积7680平方米。配套建设养殖功能用房(含诊疗室)300平方米、门卫消毒室60平方米、围墙1000米、大门1座、饲草料棚2000平方米、饲草料加工间300平方米、青贮窖2000立方、堆粪场400平方米、旱厕60平方米、道路及硬化地面3000平方米、药浴池1座、综合外网工程、消防工程等。购置TMR饲草料搅拌机、繁殖育种、兽用器械设备等。项目投资1420万元;二是在贫困村新建畜牧养殖育肥区:新建标准化棚圈14栋,总建筑面积13440平方米。配套建设养殖功能用房(含诊疗室)600平方米、门卫消毒室60平方米、围墙1860米,大门1座、青贮窖4000立方米、饲草料棚3000平方米、饲草料加工间300平方米、精料库500平方米、堆粪场1000平方米、旱厕60平方米、道路及硬化地面5000平方米、药浴池1座、综合外网工程、消防工程等。购置TMR饲草料搅拌机、繁殖育种、兽用器械设备等。项目投资:2220万元。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增收。此次整合资金16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7.932185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7648万元,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67.4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79万元,林业补助资金0.8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4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1.86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23.04万元,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141.15301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2.25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6月
    (11)牲畜活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000万元,债券资金3000万元。其中:(1)新建交易及防疫控制中心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值班室及大门40平方米、水冲式厕所80平方米,100立方化粪池1座,围墙1000米,道路及硬化地面5000平方米。(2)活畜交易区:新建牛交易大棚3000平方米,牛暂存舍1000平方米,驴交易大棚3000平方米,驴暂存舍1000平方米,羊交易大棚10000平方米,羊暂存舍1920平方米,草料交易库4000平方米,草料加工间600平方米,精料库400平方米,值班室大门及消毒池80平方米、消毒室2座120平方米,围墙3000米,地磅房(含地磅)80平方米,检疫及防疫室300平方米、移动装卸台3座、道路及硬化地面12000平方米等。(3)停车场10000平方米,服务用房400平方米,旱厕80平方米。(4)附属设施配套:区域总大门1项,区域主路网16000平方米,区域外电网(含10KV电缆及区外电力配套)1项,区域外给水管线1项,区内电网(含3台变压器及电力配套)1项,区内土地平整600亩,区内处理地面10000平方米,建设配电室、蓄水池两座、消防水池、泵房、机井、垃圾收集点等。购置TMR饲草料搅拌机、全自动感应牛体刷等设备。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增收。此次整合资金10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1.5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18.44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30.06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6月
    (12)奶牛养殖项目。在活畜交易市场东面建设标准化棚圈,总资金4196万元,其中建设存栏1000头奶牛牛舍,资金1500万元;购买1000头奶牛,每头1.8万元,资金1800万元;设立800平米办公区,资金120万元;建设挤奶用房,资金120万元;购买挤奶设备、锅炉设备、干草粉碎机、直冷式贮奶罐、发电机组等附属设施,资金456万元;其他方面,资金200万元。建成后,将采购的奶牛分配给具体贫困户,采取集中托养,贫困户享受年底不低于牲畜托养总价8%的受益分红;对固定资产收益进行分配,由企业负责运营管理,将固定资产投入进行折资量化到贫困村,资产收益分配不低于投资总价的8%。此次整合资金419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45.2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418.94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79.8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2万元,旅游发展基金30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4月-2019年7月
    (13)林下养殖项目。为实施林下养殖(鸡、鸭、鹅等家禽)的贫困户进行奖补,总计16万只,每只25元,总投资40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219.30691万元。此次整合资金219.305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19.305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7月-2019年10月
    (14)流动配种站建设项目。新建40个流动配种站,每个流动配种站需购买2套配种设备、消毒设备1套、1个液氮罐、1辆摩托车,每个配种站2万元,总资金80万元。购置后,资产归40个贫困村集体所有,运行过程中收取一定费用,用于购买冻精、液氮。此次整合资金57.376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7.376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8月-2019年10月
    (15)庭院经济项目。一是为733户贫困户实施庭院经济建设,按照“一乡一规划,一村一特色,一户一方案”的要求,科学搭配种植区、养殖区及生活区,利用空闲土地,因地制宜发展有利于增加经济收入的“户均一座大拱棚(一畦菜)、一片果园(几颗果树)、一架葡萄”,同时根据贫困户实际需求购买、购置用于发展畜牧业、种植业、林果业的家禽、牲畜和种苗、葡萄苗、蔬菜苗、树苗等。每户10000元,总投资733万元。其中岳普湖镇加格达村(1村)8户、艾吾再力库木村(2村)25户、托格拉吾斯塘村(3村)14户;岳普湖乡门加克勒克村(1村)63户、喀拉玉吉买村(2村)85户、加依村(3村)5户、托万提埂村(5村)43户、欧吐拉提埂村(6村)33户、尤库热提埂村(7村)57户、喀依古勒村(8村)34户;也克先拜巴扎镇乌苏特村(1村)5户、吐格曼艾日克(7村)9户;艾西曼镇庭院经济项目阿拉勒村(1村)54户、尤库日艾西曼村(2村)4户、托万艾西曼村(3村)3户、依玛村(5村)1户、加格达村(6村)28户、托万科克其村(7村)49户、恰喀村(9村)50户;色也克乡喀勒塔亚伊拉克村(1村)1户、阿克提坎村(3村)2户、色也克村(4村)1户、尤库日色也克乡(5村)1户、尤库日布里曼村(8村)3户、罕科瑞克村(10村)3户、央塔克勒克村(11村)1户、艾曼里克(13)村3户、库木艾肯村(14)村4户;阿其克乡阿热买里村(2村)8户、其色日克村(3村)7户、托玛村(4村)43户、巴扎村(5村)17户、吾斯塘博依村(6村)1户、玛江库木村(7村)7户、纳格热恰勒迪村(9村)3户、亚博依村(10村)1户、阿亚克帕万村(11村)17户、欧吐拉帕万村(12村)34户;巴依阿瓦提乡阿孜乃巴扎村(2村)1户;阿洪鲁库木乡阿洪鲁库木村(1村)1户、拜合提亚尔村(2村)1户、喀力尕其村(3村)1户、依普吐迪库木村(4村)2户。二是为197户贫困户实施贫困户生产生活巩固提升,按照“一乡一规划,一村一特色,一户一方案”的要求,科学搭配种植区、养殖区及生活区,利用空闲土地,因地制宜发展有利于增加经济收入的“户均一座大拱棚(一畦菜)、一片果园(几颗果树)、一架葡萄”,同时根据贫困户实际需求购买、购置用于发展畜牧业、种植业、林果业的家禽、牲畜和种苗、葡萄苗、蔬菜苗、树苗等。每户5000元,总投资98.5万元。其中色也克乡库木什艾日克村(2村)3户、阿克提坎村(3村)5户、色也克村(4村)2户、尤库日布里曼村(8村)13户、央塔克勒克村(11村)25户、艾曼里克(13村)1户;阿其克乡努开勒村(8村)22户、尤库日帕万村(13村)105户、贝勒克其村(14村)19户;阿洪鲁库木乡喀力尕其村(3村)1户、依普吐迪库木村(4村)1户。此次整合资金831.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5.7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66.5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9.25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2月-2019年4月
    (16)庭院供水项目。为贫困户实施庭院供水,总投资719万元。一是为2018年已实施完毕的49个贫困7921户贫困户,投资365万元,用于购买水泵2281台,消防水带9.21万米。二是为20个贫困村3363户贫困户实施庭院供水保障工程,投资354万元,每户补助1000元,用于购置引水设备。其中:艾西曼镇215户;色也克乡1509户;阿其克乡542户;铁热木镇810户;阿洪鲁库木乡287户。此次整合资金448.2837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448.2837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4月-2019年5月
    (17)果蔬保鲜库建设项目。为2个贫困村新建保鲜库2个,总投资140万元。每座600立方米,每座投资70万元。主要实施主体、电力及监控、周转筐、货架、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设备建设。分别为也克先拜巴扎镇喀尕萨奇提(4村),铁热木镇英吾斯塘村(11村)各1座。建成后,由企业经营管理,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增收。此次整合资金107.18885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7.188852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商信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5月
    (18)冷库建设项目。为贫困村(岳普湖乡尤库热提埂村)新建冷库1个,600平方米(库容4200立方米),总投资300万元。主要实施主体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企业经营管理,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增收。此次整合资金264.36311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4.36311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商信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5月
    (19)农机合作社项目。为贫困村新建农机合作社9个,每个100万元,总投资900万元。一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节约化、规模化发展,土地归并整理进程,购置9台小麦精选机、9台残膜回收机、9台玉米茎穗收割机、9台小麦联合收割机等设备,由乡镇农机合作社租赁经营。二是结合庭院经济建设不断深入,为解决好庭院蔬菜在保障自食的前提下,将剩余蔬菜销售出去,依托项目每村设立1个蔬菜收购销售点,并配置9辆保鲜运输车、17400个周转箱(每村200个)、87个电子秤、87个电子显示屏(3.75平方米)用于公示每日菜价及收购情况、87个冷藏货柜等设备。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乡镇农机服务专业农机合作社租赁经营,由乡镇农机服务专业农机合作社租赁经营,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增收。此次整合资金744.417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44.417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5月
    (20)农产品商贸平台建设项目。在岳普湖县9个乡镇选取15个贫困村为主体基于电商服务站建立岳普湖县农产品电子商贸平台(淘宝、京东、云集开设店铺),建设县域线上销售平台,实现各乡镇各村自产产品内销,形成岳普湖县线上县域内循环,深化“互联网+”和“青年创业、能人创新”与精准扶贫融合跃进的新模式。此次整合资金198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98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商信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9月
    (21)农家乐建设项目。发展旅游扶贫,为2个贫困村新建农家乐及配套,每个150万元,总投资300万元。分别巴依阿瓦提乡阿孜乃巴扎村(2村)、阿洪鲁库木乡阿洪鲁库木村(1村),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并统一管理,采取租赁的方式运行,贫困户通过自营和就业增加收入,同时收益分配到贫困户或支持产业发展。此次整合资金245.49202万元(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45.49202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6月
    (22)乡村“十小”工程建设项目。为67个村新建十小店铺(小代购、小超市、小理发店、小澡堂、小刺绣小餐厅、小养殖、小电商、小建筑)770间及附属设施建设,总投资4662.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3512.5万元。其中:(1)新建岳普湖镇9间,岳普湖乡147间,也克先拜巴扎镇92间,艾西曼镇45间,色也克乡181间,阿其克乡114间,铁热木镇30间,巴依阿瓦提乡92间,阿洪鲁库木乡60间,每间25平方米,共计19250平方米,每平米1900元,投资3657.5万元(中石化帮扶资金1150万元);(2)实施遮阳棚9250平方米,地面硬化、围栏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每个村15万元,投资1005万元。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优先支持贫困户就业,并统一管理,采取租赁的方式运行,收益分配到贫困户或支持产业发展。此次整合资金2362.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62.5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8月
    (23)农贸市场配套设施项目。为政府与企业合作经营,政府入资265万元,撬动1200万元社会资本进入,入股时间为10年,占项目22%股比,股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保底分红比例不低于量化入股资金的6%。实施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用于公岗补助,支持贫困户就业,可提供保洁员6人,保安12人,水电维修工2人,物业管理人员2人,共计22个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增收。此次整合资金26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6月
    (24)扶贫车间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是新建扶贫车间4座(含各类附属设施),分别为巴依阿瓦提乡柳树王村(2村)1座,面积500平米,资金125万元;也克先拜巴扎镇塔勒博依村(6村)3座,总面积2500平米(其中2座1000平米,1座500平米),资金605万元。总投资730万元,建成后,带动贫困户就业。二是改扩建扶贫车间23个(增建附属设施),分别为岳普湖镇加格达村(1)村、托格拉吾斯塘(3)村;岳普湖乡喀拉玉吉买村(2)村、尤库日提埂(7)村;艾西曼镇加依托格拉克村(4)村、依玛(5)村,加格达(6)村;也克先拜巴扎镇乌苏特(1)村、托合提喀村(5)村;阿其克乡艾山铁米村(1村)、阿热买里(2)村、吾斯塘博依村(6)村、奴开勒村(8)村、阿亚克帕万村(11)村;色也克乡阿克提坎(3)村、尤库日色也克(5)村、布力曼村(9)村;铁热木镇玛什英恩孜村(10)村、英吾斯塘(11)村;巴依阿瓦提乡阿孜乃巴扎村(2)村、库孜吕克村(3)村、古勒巴格村(6)村;阿洪鲁库木乡拜合提亚尔村(2)村,每座投资40万元,总投资920万元。三是为19座已建成的扶贫车间配套消防设施,每座0.5万元,共计9.5万元,总资金1659.5万元。此次整合资金477.7099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7.70992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商信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6月
    (25)扶贫车间建设项目。总投资22400万元。用于建设就业基地厂房37724平方米。建成后,充分发挥筑巢引凤作用,配套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确保企业招得来、稳得住、发展好,为2500余名贫困户就业提供平台及载体。此次整合资金809.045992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4.269007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33.33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55万元,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资金12.446985万元,旅游发展基金154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6月
    (26)贫困户就业设备购置项目。为315户贫困户解决就业,购置315辆移动餐车,其中岳普湖乡18辆,也克先拜巴扎镇82辆,艾西曼镇35辆,色也克乡63辆,阿其克乡75辆,巴依阿瓦提乡32辆,阿洪鲁库木乡10辆,每辆2万元,总投资630万元。购置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收益用于扶持贫困发展再生产,公岗补助,支持贫困户就业。此次整合资金598.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8.5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5月
    (27)贫困户就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为政府与企业合作经营,政府入资500万元,撬动2000万元社会资本进入,入股时间为10年,占项目20%股比,股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保底分红比例不低于量化入股资金的6%;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提供保洁员、服务员、保安等就业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市场总用工量的30%,带动贫困户增收,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上。此次整合资金5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6月
    (28)农村贫困户安居富民房建设项目。新建贫困户农村安居富民房124套,投资535.68万元,,其中2019年扶贫资金297.6万元。其中岳普湖镇1户,岳普湖乡13户,也克先拜巴扎镇18户,铁热木镇11户,色也克乡2户,巴依阿瓦提乡6户,艾西曼镇49户,阿其克乡23户,阿洪鲁库木乡1户,每户补助4.32万元。此次整合资金245.8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6.6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9.2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2月-2019年5月
    (29)电采暖建设项目。为4921户贫困户购置电采暖设备,每户补助950元,总投资467.5万元。供暖设备因地制宜,可选择碳晶电热板、电热膜、蓄热式电采暖等不同采暖设备,同步对贫困户入户线及户内线路进行改造。此次整合资金467.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7.5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9月
    (3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全面解决5.5万名贫困户安全饮水问题,总投资9042万元,其中2019年扶贫资金6688.766266万元。一是岳普湖县艾西曼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建清水池1座(600立方米),水处理车间1座(372.24 平方米);配套离心泵3台、变频控制柜3套、变压器1台(型号为S11-400)、水处理设备1套(日处理能力4000立方米)、电解盐型次氯酸钠发生器1套、安防设备1套、自动化设备1套;新建PE100级配水管网116.49公里,其中0.6Mpa管道长30.47公里(DN160-110),0.8Mpa管道长18.21公里(DN90),1.0Mpa管道长21.32公里(DN75),1.25Mpa管道长13.76公里(DN63),1.60Mpa管道长82.74公里(DN50);新建阀门井332座,穿渠穿路220处,水表井8730座,配套入户计量设备8893套,总投资3157万元;二是岳普湖县阿其克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建井房2座(14.35平方米/座);水处理设备厂房1座(299平方米),锅炉房1座(27平方米),蓄水池1座(500平方米);配套离心泵4台,变频控制柜4套,水质净化设备1套(处理能力为4000立方米/天),自动化及安防设备1套,电锅炉1台,变压器1台(型号S11-200);新建PE100级配水管网177.975公里,其中0.8Mpa管道长51.143公里(DN400-75),1.0Mpa管道长126.832公里(DN75-50);新建闸阀井183座,各类阀井共计26座,交叉建筑物232处;配套水表井3435座,入户计量设备6688套,总投资3216万元;三是岳普湖县公道牙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更新改造2眼供水管井;新建井房2座(13.41平米/座),配套离心泵1台,变频控制柜1套;安防设备1套、自动化控制系统1套;新建PE100级管网289.597公里,其中0.6Mpa管道长89.48公里(DN315-110),0.8Mpa管道长35.62公里(DN90),1.0Mpa管道长40.84公里(DN75),1.25Mpa管道长50.55公里(DN63),1.60Mpa管道长73.11公里(DN50)。新建各类阀门井550座,穿渠穿路317处;配套入户计量设备542套,更新改造户表井4000座,总投资2669万元。此次整合资金6170.766266万元(水利发展资金591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4.766266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055万元,水利发展资金2000万元,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185.35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64.08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56万元,林业补助资金55.15万元,林业补助资金79.86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8月
    (31)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为解决贫困户出行困难,新建村组道路209.992公里,总投资7705.2万元,其中2019年扶贫资金7242.617817万元。涉及到9个乡镇79个村,路面类型混凝土路及沥青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路面宽度均为2.5/3.0/3.5米,每公里平均造价为36.7万元。其中岳普湖镇11.4公里,岳普湖乡12.25公里,也克先拜巴扎镇36.97公里,艾西曼镇27.01公里,色也克乡32.78公里,阿其克乡55.39公里,铁热木镇25.28公里,巴依阿瓦提乡7.25公里,阿洪鲁库木乡1.67公里。此次整合资金7242.617817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8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519.06781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33.6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4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0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09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5.62万元,旅游发展基金27.93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420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69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36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7月
    (32)棉花和小茴香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为贫困农场1297亩土地实施棉花和小茴香提质增效,新建400平米的沉淀池2座,泵房2座,配套高效节水灌溉高压输变电线路、变压器、水泵、过滤器、启动箱等配套设施设备,配套防护林低压管道灌溉措施2km,出水桩60套,提高棉花和小茴香种植用水利用率和生产效率,总投资268万元。此次整合资金244.942514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4.942514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场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4月
    (33)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为2019年计划及以前年度进行小额扶贫贷款的5570户贫困户进行贴息补助,共需资金210万元,利息按季度实际产生适时支付。此次整合资金21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0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1月-2019年12月
    (34)光伏扶贫项目。为贫困村新建村级光伏电站5个,总投资7100万元,其中2019年扶贫资金6835.468107万元。每个村受益71户贫困户,共计1420户贫困户,每户5万元。采用多村联建的方式,每个电站容量为1988千瓦,每个电站惠及4个村。建设地点分别为岳普湖乡尤库热提埂村(7村)、岳普湖乡尤库热提埂村(7村工业园区);色也克乡色也克村(4村)、尤库日布里曼村(8村);铁热木镇库台力克村(5村)。建成后,资产归20个村集体所有,收益归村集体并用于贫困村建设和贫困户扶持,支持贫困户就业。此次整合资金6231.61907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42.61907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89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3月-2019年7月
    (35)贫困户就业“以奖代补”项目。企业吸纳贫困户稳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人1000—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奖励。计划解决400名贫困户稳定就业,每人2000元,投资80万元。此次整合资金8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商信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1月-2019年11月
    (36)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二期建设项目。良种繁育中心代建部分主要为新建960平方米标准化棚圈5座、室外道路8330平方米、标准化棚圈基础排碱渠土方处理、场区绿化,同时对一期甩项的刮粪设备40套、水碗1156套、滑动挡板598樘,采购牲畜疫病快速检测设备1套,总项目投资980万元,其中2019年扶贫资金824.54万元。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增收。此次整合资金824.5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0.6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79.2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7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42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22万元,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资金575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7月-2019年9月
    (37)小麦原种三圃田建设项目。280亩标准化条田建设,3公里道路建设及高效节水设施。此次整合资金45万元(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资金45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场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2020年
    三、整合资金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接受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规划为基础,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储备。按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任务挂钩的要求和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并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同时,相关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筛选提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建议,并依据我县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规划及脱贫攻坚目标统筹安排项目。各乡镇、各部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财政部门负责整合资金预算安排、审批、下达、管理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县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考核。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四、统筹整合要求
    (一)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精准用于扶贫对象,要紧扣“精准”二字。要精准落实到项目安排上,统筹考虑贫困村长远可持续发展、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把扶贫对象自身比较优势发挥好,防止大水漫灌。
    (二)涉农资金整合坚持“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根据中央、自治区、地区涉农资金补助数额,结合对口援疆资金补助计划,以脱贫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科学制作统筹使用方案。
    (三)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乡镇、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财政局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建立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涉农部门统筹安排涉农资金。与各部门共同协调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意见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时,要建立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
    (五)严格程序
    1、关于资金统筹计划。县财政局、扶贫办提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报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以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发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
    2、实行“一个龙头放水”资金拨付。所有统筹整合资金,均必须纳入年度脱贫规划的项目安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资金使用与拨付,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3、关于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资金整合、突出重点、业务关联、集中使用的原则,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业务主管单位,由熟悉业务单位实施项目。
    4、关于项目竣工验收。按照《岳普湖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5、关于项目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完毕,由常务副县长、主管县领导审签后,由县财政局予以拨付。
    (六)全面推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七)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把好资金绩效考评关。
    附件:岳普湖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调整方案项目汇总表
 
                岳普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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