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17-2018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29日 |
根据《温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温审公告〔2019〕18号)要求,现将我县2017-2018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于2019年2月27日至5月10日对平阳县2017-2018年扶贫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19年7月出具 《审计报告》(温审农报〔2019〕85号)。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惠农补贴资金享受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违规享受异地搬迁补助。2017年至2018年,我县涉及财政供养、死亡人员共计8人违规享受补助44800元。截至2019年6月底,违规补助资金都已退回财政并上交国库,完成整改。下步,将建立健全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沟通机制,对低收入农户中公职和死亡人员进行重新核对,确保对象精准。
2.违规享受欠发达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补助。以前年度已搬迁家庭新增人员33人违规享受地质灾害补助。审计指出后,县主管部门已取消了其中4人补助资格,其他29人在8月底已退回补助资金。
3.违规享受农危房改造补助。3人申请农危房改造补助前已购置车辆或经商办企业,违规享受农危房改造补助。审计指出后,已责成相关乡镇做出整改,并已退回上述违规补助资金。下步,将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细化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救助对象认定标准,借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开展审核工作。
4.违规享受临时救助。2人死亡后身份被家庭其他成员用于申请临时救助并享受临时救助资金3200元。一名公职人员家属以三高病因享受临时救助资金2000元。审计指出后,已责成涉及人员将临时违规救助资金退回财政,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下步,将严格参照县民政临时救助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方案,并处理好发放对象和特殊对象的补助次数和补助资金额度。
5.非规模种粮大户享受规模种粮大户补助。2017年有4个农户领取种粮大户补贴合计14870元,但全年水稻复种面积均未达50亩。同时,因耕地地力提升项目实施需要,2017年度经农业部门同意,2人代政府与农民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租)合同,并据此享受规模种粮大户补贴合计38405元。审计指出后,已责成所有涉及农户退回补助资金。下步,将加大对象资格审核力度,确保审核农田面积的准确性。
6.重复享受搬迁补助。5人2010年度已享受异地搬迁补助28000元,2018年度再次享受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补助177500元(同一农房)。截至6月底有关重复享受人员涉及资金已全部退回,完成整改。下步,将严格按照《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资金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2017〕158号)的文件执行,督促相关乡镇加大资格审查力度。
7.已享受搬迁补助农户再次享受农危房改造补助问题。1人已领取异地搬迁补助,2017年对应拆除的旧房进行修缮并享受农危房改造补助5000元;1人已享受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补助,以新建农房名义享受农危房改造补助8000元。现2人违规补助资金已全部退回,完成整改。下步,将严格资金审批和发放流程,杜绝出现重复领取补助对象。
(二)关于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未及时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经核实,2017年部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3969.31元因户名不符、账号不存在等原因未发放成功已退回财政。相关乡镇在审核修改农户错误信息的同时,对剩余2018年资金进行发放(已发放142660.44元)。截至11月,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还剩45户8000多元因无法联系到户主,没能进行发放,正在跟相关乡镇沟通,将剩余资金拨付到相关村集体账户。今后将提早下达补贴资金,预留充足数据修改时间,确保按时按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2.账户信息管理与维护不到位,补贴对象变更随意。2018年经各环节确认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122096户,实际当年发放补贴户数为121813户,户数减少283户,未见变更审核资料及公示信息。青街乡人民政府用临聘人员身份开立若干账户用于发放6人生态公益林补贴。审计指出后,已要求相关部门及乡镇在变更、完善审核资料及公示信息的同时,对补贴账户信息进行更改。下步,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补贴账户信息,严格审核补贴对象,确保补贴对象精准无误、资金发放精准到户到人。
3.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与其确权耕地面积不符。2018年度,72563户农户补贴面积和其确权耕地面积不符,其中:51515户多计面积54332.57亩,多补4998596.88元;21048户少计面积10779.48亩,少补991712.49元。经核实,我县土地确权尚未全部完成,2018年度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按照土地二轮承包数据申报,与我县土地确权面积有所不同,今年将全部按照土地确权面积申报。下步,将落实补助标准,加大资格审核力度,规范审批管理。
4.粮食订单管理不规范。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立即采取应对措施,落实订单方案,专门对2019年早稻粮食订单工作制定了《早稻种植面积清册表》,督促有关乡镇尽快完成对有粮食订单意向的大户及散户登记工作,并进行核实签字盖章,根据县粮食收储公司汇总后的种植面积进行分配,确定每亩订单数量。7月初县粮食收储公司组织人员到各村社区与农户签订粮食订单,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村级公示。下步,为规范订单粮食收购管理工作,将严格对照《浙江省省级储备早稻订单奖励实施办法》(浙粮〔2011〕9号)的精神,规范粮食订单管理。
5.同一年度内向同一个人多次发放临时救助。2016年至2018年某镇多发临时救助款23人。经核实,多发临时救助款23人中1人为重复人员,实际需追缴22人,合计金额32600元,至今已有9人去世导致无法追缴,剩余可追缴13人需追缴金额为19600元。截至2019年7月12日,完成追缴13人涉及金额19600元。
(三)关于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异地搬迁资金滞留县财政及乡镇财政问题。经核实,因农户自愿放弃搬迁、资格不符等原因,截至2018年12月底,8个乡镇财政账户异地结余搬迁资金合计117.16万元。此外,县财政滞留以前年度乡镇缴回的结余432.92万元。截至2019年7月初,滞留在8个乡镇117.16万元异地搬迁补助资金已经收回国库,拟安排用于下一年度的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以前年度乡镇缴回结转两年以上扶贫结余资金432.92万元已统筹安排用于2019年低保户生活保障项目。
2.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滞留未拨付。经核实,由于2018年生态公益林重新区划落界原因,造成部分乡镇、村造册公示进度不同,导致2018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尚有385.7114万元滞留财政尚未发放。同时审计发现,个别乡镇未及时转拨补偿金。经过整改,截至11月份还有近10万元未完成发放,预计12月15号之前可发放到位完成整改。
(四)关于惠农补贴资金规范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县农业局粮农补贴资金专户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专户长期未建账核算。2012年8月,原县农业局开设平阳县农业局粮农补贴资金专户,用于发放各类粮农补贴,补贴整理汇总花名册、资料审核、报送银行代发数据等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专户长期未建账核算。截至2018年12月17日,该专户滞留各类粮补资金(含利息)余额为264063.3元。下步,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有效分离不相容职务岗位,加强内部控制,保证资金安全。
2.部分异地搬迁户旧房未拆除。审计指出,我县尚有1155户旧房未拆除,295户返迁旧房居住。此外,部分异地搬迁对象为户内部分人员搬迁,非整户搬迁。由于搬迁涉及年度跨度比较大,且人员更迭频繁,已按照《关于要求对异地搬迁户未拆除原住房并返迁现象进行整改的通知》(平扶办〔2017〕12号)要求进行整改:1.对人员已搬离且具备拆除条件的旧房,要及时拆除和复垦工作;2.对人员已搬离但由于住房结构复杂,还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如拆除会影响其他住户等情况),要将其封锁和停水、停电等措施,去除各种人员居住必备条件;3.对拒不搬离的返迁人员,必须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点须强制搬离和拆除)。
3.农危房改造验收流于形式。经核实,197户农危房改造中有125户验收面积与实际建造面积不符,53户以施工照代替完工照归入档案。审计指出后,已责成相关乡镇收回补助资金完成整改。下步,将严格按照《浙江省住建厅 发改委 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发〔2012〕263号)的文件精神开展农危房改造验收工作。
4.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选任不当。某镇村干部2人同时兼任护林员,2014至2018年领取护林员补贴合计76000元,其中,1人于2018年8月去世,仍享受2018年第四季度护林员补贴4100元。截至7月初,已责成村干部全部退回护林员补贴,同时辞去护林员职务,完成整改。下步,将严格按《浙江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选聘护林员,并争取通过第三方机构购买护林服务。
(五)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我县2017-2018年扶贫专项审计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规范资金发放模式,建立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作用;二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严把资格审查审核关口;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四是推动盘活资金,督促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沉淀。
采纳情况:我县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模式,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作用(一卡通),将惠农补贴发放到位。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联系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避免扶贫补助资金多头补助。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易风险点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认真落实线索排查、监督检查、问题督办、通报曝光、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强化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抓紧资金拨付。同时,对闲置资金进行清理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我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扶贫专项审计为切入口,认真查找差距、改进工作、提升标杆、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打好、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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