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19年12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0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27448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西安仁和机械厂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 |
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工业园区西安仁和机械厂 |
西安仁和机械厂 |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仁和机械厂利用原有场地新建厂房建设涂装车间项目,总投资56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200m2。公司拟建设1喷涂车间,车间内布设焊接工区、喷砂室、打磨室、以及喷漆烘干室和清洗室。 |
大气: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通过车间的排风机排出室外,无组织排放;喷砂工序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过1#排气筒排放(高为15m的);打磨房密闭工作,内置袋式过滤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与烘干废气一起进入水喷淋塔 预处理(干式过滤)→吸附浓缩→解吸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3#高为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漆雾颗粒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焊接工段未捕集的和净化后排放的粉尘,未收集到的喷砂打磨粉尘及焊接烟尘、喷漆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标准要求。 水环境:项目喷淋塔定期更换的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声环境:项目各类产噪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根据不同声源的发生特征,相应采取基础减振、室内存放等措施;各类噪声经房间隔声、距离衰减及绿化带阻挡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焊渣与铁屑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钢珠由厂家回收;催化燃烧更换的废催化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废粉末涂料、预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漆渣、废液压油、废包装桶(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化学品)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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