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绩效评价报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
市财政局:
根据《金口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组查阅了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及财务制度等资料;审查了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检查核实了财政资金的落实、到位、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形成如下初步绩效评价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新光村移民集中安置点范围内和大峡谷碑对面G245线旁未经批准村民自行搭建的构筑物进行一次拆除,该项目预计在2018年4月前实施完工,按照锁定的实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助,对违建的建构筑物进行限期内拆除。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按照项目决算,管理完成及效果四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效益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项目管理的相关建议,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提供重要依据,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二)评价步骤及方法
按照前期准备,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安排人员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到项目单位,实地查看账目,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定量和定性,因素与比较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现场评价
按照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整体与抽查评价,涉及项目资金129.78万元,占该项目资金总额的100%。
(四)项目总体评价
总体上看,该项目基本上实现了目标计划,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评价得分89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25分) | 绩效目标 | 目标内容 | 3 | 2 |
进度计划 | 1 | 1 | ||
目标匹配 | 2 | 2 | ||
决策依据 | 政策依据 | 1 | 1 | |
实施规划 | 3 | 2 | ||
管理制度 | 3 | 3 | ||
资金分配 | 分配方法 | 2 | 1 | |
分配过程 | 2 | 2 | ||
分配时效 | 4 | 3 | ||
分配结果 | 审核把关 | 2 | 1 | |
资金集中 | 2 | 2 | ||
项目管理 (20分) | 资金到位 | 资金配套 | 2 | 2 |
资金拨付 | 2 | 2 | ||
资金管理 | 使用范围 | 2 | 2 | |
支付依据 | 2 | 2 | ||
开支标准 | 2 | 2 | ||
财务管理 | 财务制度 | 2 | 2 | |
会计核算 | 2 | 2 | ||
组织实施 | 项目调整 | 2 | 2 | |
投资变更 | 2 | 2 | ||
制度执行 | 2 | 2 | ||
项目完成 (15分) | 完成数量 | 项目规模 | 10 | 8 |
完成质量 | 项目标准 | 3 | 2 | |
完成时间 | 项目时限 | 2 | 2 | |
项目效果 (40分) | 功能实现 | 实现政策目标 | 20 | 18 |
社会效益 | 群众满意度 | 20 | 19 | |
总分 | 100 | 89 | ||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新光村移民集中安置点范围内和大峡谷碑对面G245线旁未经批准村民自行搭建的构筑物进行一次拆除,拆除范围涉及24户村民建筑物(经营性)834.55㎡、亭子214.73㎡、彩钢瓦棚房279.23㎡、护栏290.7m、堡坎4422.981m3、土石方回填40057.32m3、矩管围栏58.4 m、林木、耕地、园林地、坟墓等。该项目预计在2018年4月前实施完工,按照锁定的实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助,对违建的建构筑物进行限期内拆除。
2.资金分配情况
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项目到位资金129.78万元,截止2018年4月,实施兑现了129.78万元,年底剩余资金2.78万元由财政收回。截止2018年4月,经过项目调查组前期摸排、实物锁定、明确补助标准,以调查组调查认定的实物按补助标准进行了补助(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永和镇村民分户补助明细表),兑现补助资金127.00万元。因两户人有争议,剩余2.78万元未兑现,年底由财政统一收回。所有的资金支付是合规合法,所有资金的支付是与预算相符的。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项目资金129.78万元,列入2018年预算,该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在2018年1月全额到账。
2.资金管理情况。
为有序的实施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项目,确实项目资金安全。永和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镇长刘志川同志亲自抓,镇大调解中心主任祝吉荣同志负责项目现场实物核实,锁定补助面积、补助类别、补助标准,由财政所统一兑付资金。整个项目资金的兑付,经受了新光村全体村民监督和认可,并将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入账。所以该项目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及时入账进行了财务归档、会计核算是规范的。
3.资金使用情况
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项目到位资金129.78万元,截止2018年4月,实施兑现了129.78万元,年底剩余资金2.78万元由财政收回。
4.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f
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项目的实施,是严格按照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项目方案进行的。因为该项目的征拆类补助项目,从开始到结束都在新光村村务公开栏上,进行了公示,接受了全村村民的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2018年乐山市金口河永和镇人民政府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129.78万元,实际用了127.00万元,剩余2.78万元结余和结转资金年底由财政收回。
2.目标完成质量。
按照年初的项目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项目。
3.目标完成进度。
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项目兑付资金127.00万元,涉及新光村农户18户,在项目计划内高质量按时完工,得到新光村广大村民的认可,群众满意度高,改善了新光村人居生活环境。
(二)项目效益情况h
大峡谷水利风景区综合整治项目用地范围建构筑物拆除补助费项目的实施,为金口河区的旅游挂图作战和景区开发提供了基础环境,为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景区功能与服务提供了环境条件,为广大村民收入的创收征收提供了前景蓝图;促进了全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区域经济的活跃度,改善了人居生活环境,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极高。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涉及地面附着物产权归属不清,导致两户农户至今未兑付资金。
(二)相关建议。
建议加强地面附着物权属的管理和登记造册、明确产权,便于类似征拆补助项目的实施。
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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