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生态环境局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3日 |
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11月29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27日至6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生态环境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019年8月29日,巡察组向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立即行动,抓好整改。截止目前,6个方面的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建立完善制度4项。现将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生态环境局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性锻炼,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坚决对标,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担当政治责任,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整改巡察组提出要求和意见建议的重要性,巡察组提出的各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为理清工作思路、完成工作任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加强领导,加快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局党组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明确分工,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在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在不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方面、在群众“办事难”方面、在违纪违法问题方面、在落实整改方面6个方面12个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对反馈涉及6个方面12个问题认真整改,做到真查真改,务求实效,全力保证问题整改进度和成果。
(一)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1、关于“工作开展存在浮于表面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生态环境局党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通过到服务大厅“角色扮演”, 把自己当成办事群众,站在企业和群众的角度体验办事流程,体验群众办事能否跑明白、办明白。体验现场咨询、窗口办理等环节,从中发现问题、找出差距,促进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推进审批服务工作提质提效;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带领工作服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走访了佞金地产、新潮热力、江帆科技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等70余家企业,面对面交流,征求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环评办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选址合理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等方面提出了环保整改要求,同时对企业危险废物日常规范化管理方面给予指导,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工作落实落靠有待加强,执法有时存在走过场、轻结果的现象,个别信访案件处理未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查各类环境信访案件。针对问政平台、12369、市长热线等5个信访渠道转办时限,跟踪进度,采取无节假日、昼巡夜查的方式,全力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任务。认真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事不过夜,事不扩大,对一些规模小、对环境影响暂时、确属不懂法的进行轻微处理,给予责令改正,确保整改到位,通过现场教育、耐心疏导和立行立改,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理环境信访387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4%。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通过“双随机”检查和“散乱污”专项行动,确保工业企业监管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积极发挥“双随机”制度的作用,截至目前已完成50家次企业的抽查工作,发现问题4个,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在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
3、关于“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使命牢牢扛再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集中研讨5次,党员干部学习3次,抄写学习笔记累计达2万余字。制定了《让胡路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农村面源防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各方面入手,统筹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管理新潮物业、阳光热力2家大型燃煤锅炉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约谈2次,完成繁荣小学、新浪粮库、齐齐哈尔车辆段等14家燃煤小锅炉,提前完成国有及企事业单位燃煤小锅炉17台,减少燃煤使用量约2.4万吨,消减颗粒物排放量490.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37.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72.09吨。加大对露天土场、沙场、料场扬尘污染的监督检查,检查12家,对方源商砼、广和地产等5处进行苫盖约3万平方米,建设封闭储料棚1座3000平方米,建设围挡3000余延长米。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在不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方面
4、关于“监督措施略显单一,监督力度有时偏软”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强化对化工企业监督管理,结合《大庆市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环境风险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开展专项工作,通过2018年污染源普查数据和近年来环评统计情况筛选出区管涉及化工生产企业7家并逐一检查,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应急物资不完备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25个,下达各类法律文书60余份,推进整治“铁市”废金属加工企业10家,共叫停防水卷材厂1家,查封塑料粉碎加工坊2家,与公安联动执法查处废机油桶回收处置点1家(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5件,约谈西城热力、银浪火车站国有企事业单位2家。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在污染企业监管中仍然存在盲区和漏点”问题
整改情况:生态环境局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0余家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49个,下达法律文书120份,立案查处49起,叫停10家,查封7家,联合执法12次,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9件。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在落实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时,确定环评等级还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环评审批的相关要求,严把审批准入关口,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批报告表项目48家,登记表备案275家。在报告表审批和登记表备案过程中,严格准入、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共组织专家技术评审61次,勘验选址26家。否决了7个不符合选址、规划要求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对备案登记填写不规范、污染措施不清楚的12家企业要求重新填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环评审批流程执行过于机械”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共梳理4项行政许可事项,完成两表三图的制定和录入,完成办事人员、窗后人员、窗口地址、办事流程的录入,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事须知》,公示办事流程图,建立办事指南图板,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结合《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要求,再推出两项工作制度:一是推行办事不求人的“十办”服务机制(即: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导办”、服务窗口受理“一次办”、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登记表全程“网上办”、符合容缺条件的“容缺办”、利用电话微信开展“指导办”、重大项目开展“上门办”、为有困难办事群众提供“我帮办”、办完最后一笔业务的“延时办”、承诺即开工的“承诺办”)。做到老百姓知道怎么办、企业明白如何办,推动“办事不求人”化风成俗,形成习惯。万达广场项目属于市“百大”重点项目,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上门协助企业办理登记表备案。大庆振维蛋鸡养殖场项目,企业表示不会网上操作,工作人员当场帮助企业申请账号直至填报完毕。截止目前共计审批48个建设项目,均只跑一次。严格按照审批时限(9工作日)进行办理,无延误现象。解决100余件电话咨询,微信指导办理70余件,能当日现场勘察,不拖到第二天,任何时候有问必答,解答问题清晰、准确,不模棱两可,多次得到建设单位肯定和好评。二是制定《环评审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将廉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列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优质的服务塑造一只政治严肃、纪律严明、作风严谨、管理严格、形象严整的环评审批队伍。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环评的目的、意义、程序宣传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一次性告知服务,来电来访力求表达清晰、准确,讲清环评工作的目的和程序,让群众不跑冤枉道,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礼貌热情、办事高效”。在平时执法检查过程中,印制了环保法律法规小册子和环保办理手册带到企业中,主动向企业把政策宣讲到位,在排放达标、符合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实行环境影响评估备案,引导网上备案审批,提升企业的懂法、守法、遵法的意识,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在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上,对农村环境存在的短板督察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生态环境局成立农村生活污水工作小组,深入喇嘛甸镇镇域中心新华村进行调研,对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走访。经调查,喇嘛甸镇现有户数1000余户,常住人口4000余人,生活污水基本都是直接通过明渠直接排放,再由泵站排放到自然泡泽。实地踏查了新华村3、4、5、6道街和2座污水泵站,与村委会负责人探讨怎样铺设管线收集污水、建设污水管线的路由走向等细节问题。对接大庆市北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企业领导探讨农村生活污水交由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能性。聘请黑龙江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调研、实地考察、取样分析、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喇嘛甸镇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以解决农村排水问题,合理确定排水体制,本次规划的范围为让胡路区喇嘛甸镇的行政管辖区域,总面积321平方公里。二是对辖区内13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规范梳理,对厂址不适当、环评未许可、治污设施不完善的大草原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法下达整改和处罚决定,要求其搬迁,对红色草原牧业有限公司、二师兄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到位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在群众“办事难”方面
10、关于“群众观念有所淡化,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时存在推诿、慢作为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廉洁从事环境管理,切实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利益工作制度》,要求每名工作人员每周都应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为学习、浏览的内容,把省委倡导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要求与本人分管工作、本部门业务紧密结合,时刻牢记优化营商环境是法定职责。对环评受理、审批、服务等做了具体规范,对到企业进行检查、执法、考核、普查、监测、调研等环境管理公务做了具体要求,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权力姓“公”不姓“私”,不是个人的专属工具,即使给予行政处罚的,也要做到罚前说理,让当事人心悦诚服,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后督察,并及时告知是否整改到位的明确结论,确保案了结。完善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问题为导向,督促执法人员服务为先,尽职尽责,及时准确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帮助企业尽快实现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阳光热力出现超标排放情况后,在立案查处的同时,深入企业帮助查摆问题,复查效果较好。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在违纪违法问题方面
11、关于“执法文书、笔录制作水平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人人学政策、学法律、学程序,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律法规汇编》《环保实务汇编》等,促使生态环境工作人员逐步熟练掌握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现场执法检查等业务能力,重点对环境现场执法监察、移动执法设备使用、法律文书撰写、执法案卷制作,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以案说法,对环境执法中常见的问题,怎样做好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提高执法文书、笔录制作水平,确保文书、笔录制作严谨、准确、细致。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在落实整改方面
12、关于“落实整改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已切实解决百姓环境诉求为主旨,坚持事不过夜,事不扩大,截至目前共处理信访387件,其中“行风热线”栏目组转办2件,市巡视组交办案件1件、配合“绝对现场”栏目组采访处理2件、省信访信息系统18件,市(区)长热线241件、网络问政24件、电话来访99件,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94%,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环境信访隐患,从源头上减少环境信访案件的发生,全部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做好整改工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努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为实现让胡路的“天蓝、地绿、水清”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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