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8日 |
(社会公开稿)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8日至6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对乌拉特中旗进行了巡视。2019年7月2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乌拉特中旗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坚决担当政治责任,不断增强整改自觉。旗委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载体,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旗委先后召开4次旗委常委(扩大)会议、7次旗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11次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3次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不断加强对全旗落实巡视整改的思想、政治、工作引领。旗委领导同志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工作,对巡视整改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常讲常深、常讲常严,有效凝聚了落实巡视整改的普遍共识和统一意志。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做实做细顶层设计。旗委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旗委书记任组长,四大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执纪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领导和谋划推进;各地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构建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工作体系。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分析研判和谋划部署,制定印发《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巡视乌拉特中旗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7个方面、53个具体问题、136项整改措施。制定了“选人用人、组织建设、意识形态、脱贫攻坚、巡察工作”等6个专项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切实做到真抓严管,全程跟进调度督促。旗委常委会带头担当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在加压鼓劲、协调调度、跟踪督促上下功夫。旗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领办16项具体整改任务,采取书面调度和实地了解相结合、个别汇报和会议统筹相结合、专项督查和日常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的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各常委围绕牵头整改事项,严格执行“周调度、周报告”制度,采取会议研究、听取汇报、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跟踪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开展了3轮专项督查和“回头看”工作,对各地各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精准推动追责问责,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旗委、旗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纪规定,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巡视反馈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追责问责。目前,共追责问责235人,开展廉政谈话1250人,追缴资金20.72万元,通过精准有效的追责问责,确保了巡视整改的权威性、严肃性。
(五)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深化整改立根固本。旗委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巡视整改与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一体强化、一道落实;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巡视整改与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各领域党的建设同步加压、同向发力,有针对性地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修订了《乌拉特中旗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纪实制度(试行)》《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度(试行)》等制度性文件15件,为持续深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政治责任,聚焦问题导向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旗委常委会2018年未听取有关党组和群团工作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旗委于8月22日召开旗委常委(扩大)会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了相关党组及群团组织党组织2018年党建工作汇报,旗委书记、各常委对各相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点评评议;明年年初安排听取2019年具体工作情况,不断提升旗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质量和成效。二是对2013年以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盘点,梳理出需要旗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规范性文件共15个,针对其中明确需要旗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研究、讨论、审议、决定的事项,制定了旗委常委会会议台账,统筹作好安排。三是研究制定了《乌拉特中旗旗委和旗人大常委会、旗政府、旗政协沟通协调制度(试行)》,完善旗委、旗人大常委会、旗政府、旗政协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相关安排,坚决杜绝不及时听取汇报等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2.“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旗委对6个党委(党组)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有关党委(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工作方案》《“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要求全旗各级党委(党组)对照反馈问题中提出的具体表现,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二是旗委制定了《乌拉特中旗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纪实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开展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组织提高议事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3.基层制定方案结合实际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立案2件。二是组成督查组对12个苏木镇场、18个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推进组2019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各苏木镇场、各专项推进组2019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进行了审核。三是制定了《乌拉特中旗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从责任范围、追责内容、追责主体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切实加强压力传导。
4.惠农贷款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与3家金融机构签订了《扶贫小额信贷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展小额信贷金融机构合作范围。二是通过印制《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宣传单及合作金融机构信贷工作人员、苏木镇场、嘎查村工作人员入户宣传的方式,提升小额信贷政策知晓率。三是组织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需求调查统计工作,对全旗58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知晓情况、贷款意愿、贷款需求等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并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贷款。
5.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履行“三重一大”程序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核实,如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追责。二是严格加强扶贫部门内部管控,制定《乌拉特中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乌拉特中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生态环境整治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6.整改力度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乌拉特中旗的15项整改任务,截至11月底,12项已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问题”“地下水超采问题”“散煤治理问题”3项属于持续整改任务,按照《乌拉特中旗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持续整改任务将在2020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7.无证排污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督促和指导相关企业规范申报档案,做好排污申报工作。2019年7月、10月,2家企业相继通过了环保及相关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均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目前,企业正在筹备生产中。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全旗企业排污行为管理,对各类排污企业开展常态化检查,严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工生产。
8.矿山企业监督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进一步深挖彻查,对可能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二是按照《乌拉特中旗绿色矿山建设方案》《乌拉特中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9-2025年)》,加强矿山企业监督整治,推进生产矿山达标建设,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矿山环境治理责任主体,4家探矿企业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设计,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任务。三是督促有关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要求,对煤矸石山进行边生产边整改。另1处煤窑已完成治理设计的编制和评审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全面启动实施。
9.甘其毛都口岸粉尘污染防治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洒水降尘、雾炮车喷雾抑尘、运输车辆篷布苫盖、煤堆喷洒结壳剂等防治措施进行抑尘。同时,围绕粉尘污染源头治理、常态治理,配合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推进驰恒封闭煤棚建设。建成后,口岸粉尘污染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四)“统筹发展民生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农村牧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在开展全旗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加大医疗人才招聘引进力度,不断充实苏木镇卫生院临床一线工作队伍,目前,已完成3名自治区定向免费医学生协议签订工作。以政府买岗形式,通过考试公开招聘4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是积极协调各类院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目前,已推荐10人参加中专医学生培训,选送4名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完成“三五人才”工程人员培训11人次。三是不断加强医疗设备配备,拨付各苏木镇卫生院185万元,用于增配医疗设备,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医疗设备陆续送达。争取到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赠的2辆流动医疗服务车,已于9月11日送达。
11.农村牧区通讯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3家通讯公司对全旗568个乌素组信号覆盖情况进行了排查统计、摸底踏勘,绘制了全旗通信基站分布图。经排查踏勘,全旗有120个存在信号问题的乌素组。目前,又争取自治区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在14个嘎查村,建成18个通讯基站。同时,利用重要工矿区通讯信号配套、G242公路信号配套工程解决周边地区信号覆盖问题。截至2019年底,已解决51个乌素组信号问题。剩余69个存在信号问题的乌素组,计划通过以下三项措施予以解决:一是实施公路补点和覆盖,增强交通干道通讯信号配套工程,解决20个乌素组的信号问题。二是争取通讯公司三年滚动计划项目,通过2020年新建基站解决12个乌素组的信号问题。三是通过新能源和石墨资源开发利用同步通讯信号配套、争取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项目等形式解决剩余37个乌素组通讯覆盖问题,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通讯需求。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2.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相关党组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二是举办了巡视整改暨党委(党组)书记党内法规专题培训会,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进行了专题辅导,各级党组织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根本转变、落实更加自觉。三是将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列为年度党建工作述职的重点内容和重点考核指标,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现场指导、抽查考核“四位一体”工作制度,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
13.民主生活会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辅导等方式,强化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的学习,有效提升了各级党组织规范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三是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民主生活会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材料审核把关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
14.组织生活会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相关党组认真开展责任倒查,根据实际情况追责问责,责令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相关党组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参学参训实现全覆盖。强化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指导,对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建工作“行事历”制度,下发行事历12期,逐月对各级党组织学习教育、重点工作等作出细致安排,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
(六)“基层政治生态亟需改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5.化解矛盾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旗领导认真执行坐班接访制度,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信访矛盾;组成了矛盾排查化解督导组,对全旗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矛盾攻坚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乌拉特中旗落实2019年自治区省级领导包案督查化解重点+信访事项工作方案》及《乌拉特中旗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信访群众困难。
16.“三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通过追责问责形成有效震慑,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推进“三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召开“三务公开”推进会,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运用“六大公开”便民监督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制定印发了《乌拉特中旗“三+三”六大公开牵头部门协调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三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统筹加强对“三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监督检查和问效问责,保障“三务公开”更好落地落实。
17.2018年度“清风干部”评选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推进“清风干部”评定提档升级工作方案》,通过初审筛选、年检汇总、复审把关、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共评选出2018年“清风干部”2178名、“清风干部标兵”19名、“清风集体”5个。二是探索出台“清风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制度性安排,建立“清风楷模”库,连续3年被评为“清风干部标兵”的,纳入“清风楷模”库,列为干部提拔使用重点对象;“清风集体”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同时,积极向上级纪委监委推送“清风干部”先进典型。
——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理论学习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8.旗委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21次,仅研讨交流4次。相关党组织未组织学习新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2019年召开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次,研讨10次,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重要规章制度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吃准吃透党内法规精髓要义,增强了贯彻执行的严肃性。二是派员列席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党委(党组)重新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行事历。2019年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学时均在12天、研讨交流10次以上。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监督指导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通过制定理论学习行事历、开展专题研讨、派员列席、随机抽查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质量。
——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9.干部交流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政策,有计划地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10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调整交流。二是对全旗现任科级领导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制定了《乌拉特中旗科级领导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提醒制度》,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台账,为调整干部提供参考。
20.编制管理不严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坚持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全旗工作大局,研究制定了《乌拉特中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办法》,人员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
21.干部借调管理工作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二是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开展了用人需求与借调情况调研,认真核对了借调人员享受基层补贴时间、金额等具体情况,追缴苏木镇借调人员借调期间发放的乡镇补贴。同时,召开协调会议,对确因工作需要正式调动的借调人员,办理了调动手续。三是研究制定了《乌拉特中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管理办法》,完善全旗干部职工借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违规兼职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2.科级领导干部担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人。
整改情况:一是就担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人,对其是否在企业取酬获利进行了核查,完成了清理工作。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召开全旗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专项整改会议,协调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民政局核查全旗在职科级干部兼职信息,开展了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自查清理专项行动,做到了应清尽清、不留死角。二是建立整治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违规兼职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乌拉特中旗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定期核查制度》,通过定期自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始终保持清理违规兼职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问题反弹。
(三)“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23.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组织书记作出处理。二是要求相关党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制定完善《“三会一课”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评选表彰工作,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党委会议管理办法。三是开展了巡视整改暨党委(党组)书记党内法规专题培训会,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进行了专题辅导,覆盖全旗各级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使得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24.党建材料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二是要求相关部门深入分析问题症结,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党建分管负责人主要责任,从严抓好党建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制定下发了《关于对照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涉及党建及组织工作问题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警示反思,全面做好巡视反馈类似问题的排查、清理和整改工作,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查找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各党(工)委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督查制度,结合机关党支部“比武竞赛”、苏木镇党委互查促学等活动,通过实地查看档案资料、现场调度等方式,对全旗各级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以交办函的形式反馈,推动类似问题深入整改落实。
25.主题党日活动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党组织书记作出处理。二是要求相关党组织按照“五个一”标准制定完善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全面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从总体要求、组织形式、活动内容等方面进行统一要求和规范,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同时,对各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开展,取得实效。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6.招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单位补充公函,并对确实无法补充的作出书面说明,现已将公函全部补齐;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组成专项工作组,随机抽取部分苏木镇场和旗直单位进行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对4个单位8名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此外,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假日节点,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作为常态化监督检查,2019年共开展了明察暗访200余批次,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8人,有效促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在我旗的落地落实。三是对全旗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明确程序、标准等具体要求。
(二)“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27.暗访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相关部门存在会议记录造假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2个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违反工作纪律的43人全部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了一次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2个存在问题的单位,提醒谈话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三是各地各部门严格内部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融入日常监督检查中,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
28.部分单位的领导干部不参与本单位考勤签到。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处理。二是责令相关单位从特权思想方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深入反思,形成反思检讨报告。三是加大作风建设领域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特权现象等问题,坚决杜绝特权思想滋生蔓延。
——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9.“问题线索办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开展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纪条规要求时限,及时妥善处置、汇总、反馈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三是研究制定了《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交办、督办、合办、催办“四办”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体排查暂行办法》,健全线索办理机制,提升线索办理效率。
30.“重点领域、环节廉政风险较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二是对相关单位进行财务审计,严格财务管理,规范和完善财务制度。三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监督不力、有案不报、有案不查的严肃追责问责。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3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旗委主动认领问题,旗委常委班子及旗委书记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作出整改承诺。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旗委书记对相关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相关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反馈问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出深刻对照检查;相关党组织深入排查各环节廉政风险点,梳理建立了更加清晰、合理的工作流程,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必学篇目,推动各级党组织普遍学习、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材料审核把关及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加强后续整改跟踪督促。细化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责成各地各单位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32.旗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通过了《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将20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整合为13个。目前,13个纪检监察组组长全部调整到位,调整配备工作人员18人,初步完成整改任务。今后,将按照梯次解决的原则逐步予以落实。二是要求各苏木镇场党委担当主体责任,支持配合苏木镇纪委“三转”工作,选优配齐纪检专职工作人员;各苏木镇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苏木镇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三是制定苏木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职责、管理制度,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
33.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旗委书记专题会,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同时,全面启动旗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对12个苏木镇场、旗直单位开展巡察。二是针对旗委巡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不足,责成旗委组织部对接旗委巡察办,充分考虑巡察工作实际需求,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三是加大对旗委巡察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解决了旗委巡察办、巡察组办公场所独立设置问题,制定出台了《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度(试行)》《关于健全和完善旗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旗委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34.对同级党委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监督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监督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和监督结果处置。二是落实“三联三提”工作制度,对39个旗直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共计1250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实现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三是推动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每年定期开展,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5.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2019年度旗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通报了巡视组反馈问题、研究了整改意见,各相关部门主动认领,推进整改。二是印发《关于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对2018年以来所有属地管理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大排查,移送线索18件,其中移送处理11件11人,合并1件,正在办理6件。三是对《乌拉特中旗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乌拉特中旗旗委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的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重温和领会,进一步密切了协作配合。
36.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成立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派驻机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二是制定苏木镇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职责、管理制度,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对监督不力、有案不报、有案不查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37.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了处理。二是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财务审计,对全旗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举办了全旗财务人员培训班,从严规范财务管理。
——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
38.“旗直部门程度不同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研究成立了机关党建指导中心,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定期调度、督查考核,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二是制定《关于深化“两规范一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基本制度、基本活动等有效落实,并按照以先进带中间、督后进原则,培育选树党建示范点9个,倒排相对后进党组织5个,促进机关党建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完善《旗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旗直机关党支部进行了专项督查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责任。
39.“执纪办案不够严格”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件查办分析研判,以“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9年“一案双查”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约谈2人。二是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一案双查”机制,确保应查尽查。
三、强化政治担当,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地成效,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旗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彻底整改,紧盯长抓,久久为功,以高质量巡视整改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坚持担当尽责,推动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保持推进巡视整改的政治定力,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压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集中开展一次再核查、再梳理、再分析,重点查一查思想认识是否提升到位、理一理反馈问题是否解决彻底、看一看制度建设是否跟进完善,保障整改质量成效;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既定思路措施、标准原则,加快推进落实步伐,确保整改清零清仓、见底见效。
(二)坚持着眼长远,推动常态落实、长效落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挖巡视反馈问题背后的制度缺失,对旗级层面各领域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严格按照《决定》关于坚持和完善13个方面的制度体系特别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认真做好现有制度的整合集成、修订完善、配套制定工作,强化纪律、制度刚性约束,不断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格局,推动制度人人遵行、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三)坚持深层转化,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进取的强大精神动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以各领域制度机制创新为抓手,加快形成具有乌拉特中旗特点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朝着富裕、文明、美丽、开放、幸福、和谐乌拉特中旗的目标不断迈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78-5918018,13847876020
邮政信箱: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旗委办公室5011房间
电子邮箱:wzqqwbzwk@163.com
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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