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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所在地区: 云南--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2日
建设快讯正文
      2019年,我县政法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政法委的悉心指导下,积极适应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基本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努力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深化平安创建,维护社会稳定
      (一)构建安全防控体系,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一是理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体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政府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二是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邪教活动。在强化反邪教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崇尚科学的同时,对邪教组织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打击。三是扎实开展网上斗争,不断提升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能力,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网上滋事蔓延、形成危害。四是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以公安国保部门为主力军,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作用,加强信息获取、综合分析研判,全力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乃至社会面的防控工作。五是深入排查各类涉爆涉恐隐患,加强学校、车站、铁路沿线等敏感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防控,严防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发生。六是扎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敏感节点的维稳安保工作,确保了我县没有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法轮功”等邪教人员进京到省入市滋事和极端恶性案(事)件。七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持续组织开展“盗抢骗”“枪恐暴”“黄赌毒”“食药环”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刑事案件共下降2.97%,破案率为56.49%;截止目前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300余件500余人;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同比上升32.99%;办结同比上升35.24%,结案率82.84%。
      (二)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治安平稳可控。一是以“平安城市”“雪亮工程”为依托,建成覆盖城乡社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治安防控的“天罗地网”,同时开展视频巡逻、轨迹跟踪,提升技防水平。共建设高清视频监控561个,各行业部门共建成高清视频监控632套7161个,近年来全县刑事发案呈逐年下降趋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升高,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省排名43名,全市排名第二。二是以县城区为重点,构建常态化、立体化、多警种联动的防范网,推行“1+4+2+N”巡防模式,把警力推到一线、屯警街面,最大限度地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各乡镇(街道)派出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辖区单位职工、村(居)委会负责人、治保人员、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参与辖区内治安防范;各级各部门紧盯单位内部治安隐患、内保工作薄弱环节,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并积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三是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大整治为龙头,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平安罗平”集中清查整治行动,集中警力整治交通,清查娱乐场所、出租房屋、“城中村”、宾馆旅社、流动人口等,切实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三)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推动源头预防化解。
      一是以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为依托,不断深化“三调对接、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党政主导、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和制度化。全面落实“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工作措施;探索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及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3351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5.44%;开展排查纠纷195次、预防纠纷205件。二是进一步健全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以事前防范,源头预防为目标,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做到应评尽评,不评估不决策,不审批不实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四)强化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一是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制度,加强对有违法犯罪倾向对象的重点管理,增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消除抵触社会心理,促其成为守法公民。二是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和“以奖代补”政策,坚决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截至目前,我县已将排查出的31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了“以奖代补”政策范围进行管控;今年县委政法委协调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对152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了送治,确保了敏感期、节庆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
      二、聚焦工作重点,纵深推进扫黑除恶
      (一)党政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今年1月,县委、政府对县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由县委吕书记、县政府海县长任双组长,并增设“四个专项工作组”。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项工作多次就此项工作作出批示,并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高效运转。一是制定出台了《罗平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案件会商机制》等制度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线索受理、移交、处置管理办法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工作机制,实行线索专干管理,进一步加强线索在移送转办过程中的保密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之间协调配合,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认识分歧。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开展案件会商24次。
      (三)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县政法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诚履职、主动担当,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截止11月20日,全县共排查各类线索200余条,共侦办涉恶团伙10余个。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六进”活动、县级宣讲活动、“三百三十”主题宣传等活动的基础上,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地进行宣传。截止目前,共在主流媒体刊播新闻稿件330余条,张贴宣传彩页26900余张,通告37800余份,印发宣传资料269900余册,印制应知应会宣传册500份、平安福贴24万份,制作大型固定公益性广告牌1500余平方米,开展集中活动21860场次,悬挂布标3500条,喷涂永久性标语2830余条。县扫黑办上报下发专项斗争文件、通报、专报(简报)86份。
      (五)坚持深挖彻查 确保除恶务尽。一是紧盯“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实施“铲霸”和“雷霆”行动,严厉打击企图隐身变色、躲避打击锋芒的黑恶势力。二是实施“破网打伞”行动,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三是对已侦破案件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严厉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六)提升组织能力,筑牢战斗堡垒。一是加强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做到边整顿、边培训、边提高。今年以来共排查出软弱涣散党组织32个。二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基层支部“三争”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三是深入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回头看”。截至目前,共排查清理问题干部100余人,并同步选优配齐。
      (七)强化督导问责,狠抓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督导督查“指挥棒”作用,截至目前共组织专项督导4次,部门联合督查1次,县扫黑办随机抽查17次,对工作开展严重滞后的3家单位和1个乡镇进行挂牌督办。
      三、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一)稳妥推进机构改革,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有条不紊推进委机关机构改革,重新整合设立相关科室,准确厘定各部门职能,定岗定员、优化人员配置,构建了职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运行机制。县人民检察院采取“5+1+2”模式,设置了5个检察部、1个综合业务部、2个非业务部门。县人民法院遴选了33名员额法官,并完成了36名书记员的转聘和招聘工作,基本实现了“1+1+1”的工作模式。
      (二)推进改革转变职能,提速提效优化服务。一是规范24小时报警求助,推行“四点”服务理念,实行窗口业务首问负责制,实行“四快”服务,实施延时办公等措施前移服务,努力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二是坚持开展警情回访,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出警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发生的警情能及时妥善处置。今年以来,共回访警情3984起,满意率为99%以上。三是在县妇联、团县委、残联、工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协作机制,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依托设立的工作站,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法律帮扶机制。2019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4件,法律援助受援人806人,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共计286万元,为受援人节约诉讼成本87万元。四是充分利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平台,公开各类案件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
      (三)建立完善制度,保障依法独立办案。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权责明确、协作紧密的办案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建立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记录、通报以及追责制度。二是建立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程序案件、速裁案件,由专人办理,其余案件则采取随机轮流分配的原则。三是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两种办案组织形式,让检察官真正成为办案主体,真正担起办案责任。四是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制度,对院、庭长在审判程序中的决定权和审批权限作了明确细化,确保法院院、庭长办案不越权,监督不缺位。
      四、强化素质能力提升,深入推进政法队伍建设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带队建。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利用“每周一讲”“每周一学”“每月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组织对政法系统正反面典型人物及事迹的学习与警示,营造“学教熏”相结合的学习氛围。通过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窗口等活动,加强“党建展厅”“党员活动室”等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建设,使党组织成为战斗力强、党员信赖、具有活力和凝聚力的坚强堡垒。
      (二)注重能力素质培养,提升队伍能力。强化综合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律师授课、在线学习、庭审观摩、技能比武、实岗练兵、案件评查剖析研讨等活动,提高了广大干警执法司法专业能力。主动接受各级各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把服从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的有机结合。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塑造队伍形象。建立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推行《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检察人员礼仪规定一百条》《干警仪表风纪及用语规范的规定》《警情回访》等日常管理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全县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纵深推进,坚持边扫黑除恶“打伞”边整风肃纪强警,坚决铲除政法队伍中充当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建立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执法满意度、群众安全感测评等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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