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经济开发区大墅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一、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淳安经济开发区大墅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淳安县大墅镇人民政府
本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块位于大墅镇区东部,规划区块内主要为山体,规划基地北至新淳杨线,南至老淳杨线,西至现状道路,东至规划道路,总面积39.06公顷。
规划概要:
1、规划目标:
以落实《淳安县大墅镇总体规划(2008-2020》对淳安经济开发区大墅产业集聚区的规划意图为总目标,并具体结合大墅镇其他规划,达到协调一致: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营造和谐的社会、工业发展体系和生态环境,实现大墅镇工业的发展以及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2、规划定位:
以工业园区建设和大墅优势产业为依托,加快项目集群组合,建设一个新型现代的工业园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力,以拓展工业发展更大空间,营造大墅新的发展平台。工业为大墅工业园区的主导职能,其服务要由镇区提供。内部工业类型应有明确的分区,无污染、轻污染企业和较大污染企业应有合理的分布;性质相近工业企业应尽量相对集中布置。
3、产业导向
根据淳安县工业空间布局“8块2点3园”中的大墅工业集中块区:发展纺织、竹木加工、水电、建材(石材)加工等,以中小型企业为主。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规划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
村庄:大坞村、大墅村、栗月坪村、桃源凌家村、儒洪村、孙家畈村等。
三、规划的环保措施和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简析
1、水环境影响
本规划实施将要求工业企业废水全面纳管,纳入淳安县大墅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规划区主要废气为天然气等燃料燃烧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和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两大类。
规划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供热燃料,取代现状燃油锅炉、生物质锅炉,常规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将大大降低,对环境具有改善的效果。
规划区工艺废气主要来源于纺织(可能涉及定型工序)和竹木加工(可能涉及到喷涂工序)工业生产过程,要求规划区企业采用源头控制+末端治理等方式进行控制,实现达标排放。
因此,落实上述措施后,有机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园区内将加强敏感点周边企业的噪声管理,如果部分企业厂界噪声不能达标,应采取相应的补救和整改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使声源与敏感建筑物适当远离,使之达到相应的声功能区要求。
4、固废影响
本区块内一般固废大部分可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杭州市市域范围内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固废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规划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表1 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汇总表
分类 | 主要措施 | |
资源保护对策和措施 | 土地资源 | 1、严格执行滚动发展、集约开发的原则,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对于区域内的耕地应严格执行占补平衡。 2、建立集约型的土地利用格局。在严格执行《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大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加大用地容积率,控制绿化率,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3、与《淳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年调整完善版)充分衔接,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资源要素保障的引导、统筹和控制作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用地性质,控制开发进度。 4、通过提升土地容积率、增加厂房高度等方式,提高土地的空间利用率。 5、调整产业结构,降低过于依赖土地资源的产业比重,提高以高科技为主要支柱的后工业产业的比重。 |
水资源 | 1、以构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为目标,推广绿色节水工艺和节水技术。 2、提高工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工业用水循环利用。 3、加强工业给水管理。 | |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 | 1、实行雨污分流制;2、原则上工业废水均应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淳安县大墅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不得排入周边河道;3、加强企业内部废水预处理,实现达标纳管;4、CODcr、NH3-N实行总量控制,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
大气环境 | 1、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2、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艺废气;3、优化布局;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工业烟粉尘实行总量控制,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 | |
声环境 | 1、各区块必须进行合理布局,统一规划,严格按规划建设。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划分本区块声环境功能区划,并严格按照声环境功能要求进行管理。 3、加强对工业区内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于高噪设备必须进行隔声降噪,减少噪声污染。 4、对于机械加工等以噪声为主要污染的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以噪声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中有关要求,在工业企业和居民点之间设置噪声卫生防护距离。 5、对入区企业必须实行“三同时”,建立噪声达标区。 | |
固废处置 | 1、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2、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3、分类管理、定点堆放;4、对危险工业固废必须进行登记,统一进行管理。 | |
生态环境 | 加强区内绿化,尽可能保护原有生态系统。 |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淳安经济开发区大墅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定位符合国家、省市等上层规划、区域空间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水环境功能区划。区域现状环境质量尚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总体上可支撑规划发展规模。与此同时,必须做好该规划与《淳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淳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等在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协调,采取相应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体系的可达性分析,本次环评认为经优化调整后的规划方案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涉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村庄居民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规划环境问题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0天(不含节假日)内,即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19日,与业主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1、规划实施单位:淳安县大墅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3626717135,联系人:蒋立勋
2、环评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杨剑方 电话:13028901029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江南明城4幢2单元802 邮箱:869095258@qq.com
公告发布单位:淳安县大墅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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