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关于强制报废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机动车的公告【20191210】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0日 |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第1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相关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现予以公告(公告车辆明细见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即将机动车交售给重庆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处理,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相关资料。逾期,将对其机动车办理公告牌证作废业务。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咨询,咨询电话:023-63870590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管所
2019年12月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