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调研座谈会
| 所在地区: | 云南--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3日 |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过程调研的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保护红线调研组对文山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情况进行调研。近日在我局召开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调研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个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
会上: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了全州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情况。各县(市)依次汇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情况及评估调整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疑问。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组对各县(市)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和指导。 ?
省自然资源厅调研组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红线评估优化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夯实工作基础。二是跳出几个误区。跳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就是“重新划定、推倒重来”的认识误区。跳出生态保护红线就是“禁区、无人区”的认识误区。跳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就是“绝对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就停滞”的认识误区。三是做到几个统一。数据统一、底图统一、机制统一、流程统一。四是严格调整规则。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石漠化等区域,各类保护地,经评估目前虽然不能确定但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优先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做到应划尽划。调出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充分结合相关规划、文件、矿业权证、影像资料等开展举证工作,并评估对红线生态功能的影响程度,充分说明调出的合理性。调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牵头组织林草、环境等相关部门对其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脆弱性等进行充分评估并出具意见,并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开发保护规划、交通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从极敏感、极重要区调入以及自然保护地等调入的,不需开展评估,但需相关部门出具意见。五是把握工作重点。要全面收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极小物种栖息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相关资料。协调好三条控制线交叉重叠问题,保证生态功能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永久基本农田的适度合理规模和稳定性。六是管好技术队伍。要提高技术队伍认识,加强技术单位培训。准确把握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的工作要求,确保成果质量符合实际、满足要求。七是加强监督保障。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县(市、区)评估调整、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至州(市)进行初审。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州(市)初审工作,形成州(市)自查报告并联合上报,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省林草局、生态环境厅等对成果进行审核。(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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