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医院新增血液透析室公示
| 所在地区: | 新疆--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24日 |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使委员会第1号令),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备案、公示、监管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医疗技术发展现状及临床应用实际情况,现拟开血液透析技术临床应用,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邀请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地区人民医院专家进行评估,符合开设条件,并向地区卫健委备案。
基本情况: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按规定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配有2名执业医师、3名执业护士和1名技师,其中护士、医师已具有在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培训的经历并经考核合格。每个血液透析单元(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使用面积为15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水处理间面积及配置符合规定要求。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亦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基本设备有血液透析机5台(费森尤斯4008s),血液滤过机1台(费森尤斯5008s)、电除颤仪1台,心电监护仪2台,吸痰器1台,抢救车1台。规章制度方面,已制定血液透析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对血液透析室情况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的方式向医院办公室反映。
接待科室:青河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公示电话:0906-8821734
2019年12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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