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县本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24日 |
建设快讯正文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服务时限 | 备注 | |
| 大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
| 1 | 社会团体成立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0 号,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订)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 |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 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 县行政审批局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 更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 县行政审批局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 | 社会团体注销财务清算 审计报告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县行政审批局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验 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 | 县行政审批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1 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6 |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 金变更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 县行政审批局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7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 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
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 县行政审批局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8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财 务清算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县行政审批局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9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 财务审计报告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县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3 号),《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9 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0 | 建设工程文物影响评估 报告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县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1 |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设计方案编制 |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 26 号) |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2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方案编制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县行政审批局 |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3 | 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测绘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划拨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划拨用地) | 县行政审批局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 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4 | 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5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新办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新办 |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6 | 项目方案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 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定 | ||
| 17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咨询审查报告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县行政审批局、县交通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 具有相应建设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具有建设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8 | 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质量检测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具有建设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9 |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 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 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D20-2017)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 | ||||||||
| 20 | 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复核意见、检测报告(养护类桥隧大修、改建、重建项目提供)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1 | 审计服务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X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 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2 | 环保专项验收意见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2.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 部令2017年第28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 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3 | 水保专项验收意见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 部令2017年第28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4 | 涉路施工活动安全性评价 |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评价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 ||||||||
|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 铺设电缆等设施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 全技术评价单位 | ||||||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 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 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 |||||||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 ||||||||
| 25 | 初步设计报告(含图纸、附件)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县行政审批局、县水务局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修正)第七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6 | 重大设计变更(或概算调整)报告(含图纸、附件) | 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审批(含概算调整) |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7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13)》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8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13)》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9 |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体检证明 | 教师资格认定 | 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 | 县行政审批局 | 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 号)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 10 号 |
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0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资产清算证明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 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县行政审批局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教育促进法》 2.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 办法》 3.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 标准(试行)(劳社部发 〔2004〕10 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 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 批 |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地址、 层次、类别、法人(负责人)等 变更审批 |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审批 |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 延续审批 | ||||||||
| 31 |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含新增业 务、新设公司、分立、合并)许 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19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 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审批 | ||||||||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审批 | ||||||||
|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书面 报告 | ||||||||
| 劳务派遣设立分公司异地备案 | ||||||||
| 32 | 水质检验报告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县行政审批局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2005年农业部第46号 令)第十二条 | 具有水质检测资质 的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3 |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新办审批、许可延续 | 县行政审批局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2017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 | 有法定资质的检测 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4 | 水质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新办审批、卫生许可延续 |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版)第十六条 | 有法定资质的检测 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5 | 放射诊疗场所防护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新办审批、许可校验、更换放射诊疗设备审批(限不需要改建原工作场所) |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六条 | 有法定资质的放射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6 | 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的证明材料(体检表)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新办审批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有法定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7 |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县行政审批局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五条 | 有法定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8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五条 | 有法定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9 |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县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3号 200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0 |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县行政审批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保险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1 | 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初次申领 | 县行政审批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2 | 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换证、补证和更正 | 县行政审批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3 |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县行政审批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4 |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5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6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7 | 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等移栽天然与原生保护树木、古树名木的,还应提交移栽方案编制 | 林木采伐许可 | 国家保护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采伐,危及安全的古树名木的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四川省绿化条例》第31条 | 无资质要求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8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批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类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7条 | 无资质要求 | 双方协商约定 | ||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类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9 | 拟建机构或修筑设施对自然资源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的评价报告编制 | 申请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初审 | 进入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初审 |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 | 无资质要求 | 双方协商约定 | ||
| 进入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0 | 伐区调查设计编制 | 林木采伐许可 | 国有特殊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公益林的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审批 | 《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29、30条 | 无资质要求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1 | 影响论证报告编制 |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1.《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474号) 2.《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 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2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乡(镇)村公共设 施、公益事业使用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 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 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 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3 |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国有未利用地占用审核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 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 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国有未利用地占用审核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 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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