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正式实施养殖海域管理暂行办法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6日 |
建设快讯正文
为加强养殖海域合理使用与有效管理,规范养殖生产活动,《嵊泗县养殖海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嵊泗县即日起实行养殖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租金按面积实行累进式收取。各乡镇国有公司和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及海水养殖发展方向项目的养殖公司可直接取得养殖海域使用权。获得确权后,各乡镇国有公司可采用一级或二级发包方式,租赁给村经济合作社及个体养殖户。
《办法》还明确规定传统养殖渔民有优先租赁权,新进养殖渔民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同时实行养殖租赁退出机制,养殖渔民年满70周岁以后不再续租,租赁期限到后自动退出。养殖必须参加养殖保险,使用新型环保浮球,开展标准化养殖等。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养殖户有偿使用海域意识,提高海域资源配置效率,杜绝了海域使用中的资源浪费和国有资源性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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