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福乡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发〔2019〕37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2日 |
各村委会:
现将《隆福乡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福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福乡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乡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全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居民医保工作稳步运行,根据《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政发〔2019〕21号)文件,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乡参加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参保率(以2019年底统计年报人口数据为准)达98%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从整体上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凡是本乡户籍的城乡居民(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居民医保。在辖区内已办理居住证的县外居民可以参加本县居民医保。
(二)多方筹资的原则。居民医保实行居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帮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三)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居民医保补助以住院统筹为主,门诊统筹相结合。资金补助量入为出,不断提高受益面,使城乡居民得到实惠,基本消除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三、筹资的标准和方式
(一)筹资标准。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23 号)文件,2020年全区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50元。
2.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孤儿对象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10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统一划拨至自治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250元/人); 城乡低保对象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60%给予补助(个人缴费100元,补助150元),保证以上人员参保率达 100%。
3.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测算后向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列入 2020年度财政预算,并划拨至自治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每人每年250元)。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国办系统在册的贫困人口为准。2014年、2015年退出户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助30%(即政府补助75元/人,个人缴费175元/人);2016 年、2017年脱贫户(不在两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助60%(即政府补助150元/人,个人缴费100元/人);2018年、2019年脱贫户及未脱贫户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助100%(即政府补助250元/人,个人不用缴费)。
5.未享受以上政策的重度残疾对象先由个人自行全额缴费,后由自治县残联按政府扶持标准执行补助。
(二)缴费方式。
乡社保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参保信息登记工作,参保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主要是新增户籍人员。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入库。税务部门提供多种缴费渠道方便城乡居民缴费。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1.微信缴费。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办一办"—“社保费缴费",进入登录页面,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微信支付缴费,也可为他人缴费。
2.金融机构缴费。具体包括广西农村信用社、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桂林银行、兴业银行、柳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网点或手机银行等。
3.办税服务厅刷银行卡缴费。(地址:安阳镇巴谭社区政 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5224526、7908775)
4.移动智能终端(POS机)。(乡社保中心和高岭镇税务分局均可办理)
5.现金缴费。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收据(或发票)上门收取现金开具收据(或发票)。
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等多样化缴费渠道陆续上线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一) 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31日)。
根据上级文件制定我乡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二) 筹资阶段(2019年11月1日一2020年3月31日)。
组织乡村工作队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将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政策、缴费方式方法宣传资料发至各家各户,在村、屯、村委会等处张贴宣传标语,开设宣传栏,让广大农民群众对居民医保的政策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引导农民群众自愿参加居民医保。
1.各村安排入村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发放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政策、缴费方式方法宣传资料,动员各家各户符合参保人员缴费参保。根据自治县税务、医保部门每月反馈的未参保人员名单,组织工作队员动员未参保人员尽快参保。
2.乡人民政府根据各村的工作进度于2020年2月中旬组织召开全乡居民医保工作推进会。
3.筹资工作人员的车油费及办公用品费用按每参保1人给予补助1.5元的标准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拨给乡人民政府,其中0.5元用于村宣传工作经费,1.0元用于筹资工作人员的补助经费。
(三) 查漏补缺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31日)。
对没有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及参保率未达标的村屯进一步宣传动员,突击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四) 总结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阶段(2020年6月1日一2020年6月30日)。
根据自治县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反馈的缴费情况汇总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并进行全乡通报,同时根据全乡参保人数向自治县人民政府申报,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1.乡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宣传发动有关工作,由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村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居民医保工作。
2.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乡人民政府把居民医保工作列入各村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3.村委会负责宣传发动本村村民参加居民医保,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筹集农村居民参保资金的有关工作。
(二) 责任分工。
1.由于2020年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划转由税务部门征缴,请代收村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村委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所代收款项通过“虚拟户”客户端统一将所代收村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入库。
2.各村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把握好各项任务的细节及时间节点,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做好2020年度城乡民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三) 建立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各村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全乡居民医保制度进程,如期实现目标,特作如下奖惩规定:
1.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如期实现责任状责任目标,在完成年度参保率达98%以上的村,给予追加一定的工作补助经费。
2.对组织措施不力,不能实现责任目标,居民医保基金管理不善,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村,乡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2020年度政府绩效考核成绩。
3.对贪污、挪用、盗取居民医保基金的单位和个人,由乡纪委、司法部门追究其违法违纪责任。
附件: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模板
附件
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模板
|
|
|||||||||
|
*缴费人数: |
26 |
*汇总金额: |
19240 |
||||||
|
*小序号 |
*人员编号 |
*姓名 |
*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
*征收项目 |
*征收品目 |
征收子目代码 |
*缴费年度 |
*缴费金额 |
|
不用填 |
不用填 |
|
居民身份证 |
|
1021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10212000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不用填 |
2020年 |
|
文件下载:
隆政发〔2019〕37号关于印发《隆福乡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