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山东--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8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86,230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
1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2万吨/年二氧化硫项目 |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占总投资的5.3%。 本项目分两部分建设,一是在厂区北部原有6000吨/年二氧化硫装置基础上扩产到2.4万吨/年,二是在厂区东部原有3万吨/年二氧化硫装置的基础上扩产到4.8万吨/年,使全厂二氧化硫生产能力达到7.2万吨/年。 |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双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外排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另外,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打好小清河流域及沂河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23号),外排废水的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要求(全盐量1600mg/L)。 (二)项目无有组织废气产生,在做好设备密闭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的SO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硫磺渣、固体硫磺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沾染硫磺,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硫磺渣主要是硫磺中未反应的灰分,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2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硫酰氯改造项目 |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2.5%。 本项目在现有氯化亚砜2#装置的区域上进行改建,通过利旧原氯化亚砜的3个催化反应器及附属设备,新增部分设备生产硫酰氯,产能5万吨/年。 |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双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外排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另外,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打好小清河流域及沂河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23号),外排废水的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要求(全盐量1600mg/L)。 (二)项目无有组织废气产生,在做好设备密闭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的SO2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Cl2厂界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3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氯化亚砜提升改造项目 |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5%。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4#装置框架内预留位置处新增二氯化硫合成釜、氯化亚砜催化反应器、在4#装置北侧依托标准厂房项目新建氯化亚砜精馏装置(5#装置),更换催化剂,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准确控制原料投料比,提高反应速率,使氯化亚砜产能由8.5万吨/年增加到20万吨/年。 |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双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外排废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另外,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打好小清河流域及沂河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23号),外排废水的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要求(全盐量1600mg/L)。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废气,进装置区尾气吸收系统经2级水吸收+干燥+压缩冷凝+2级碱吸收处理,SO2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HCl、Cl2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装置区及罐区,通过采取加强设备密闭、罐区呼吸废气引至尾气吸收系统处理等措施,SO2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HCl、Cl2厂界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SCl2合成釜硫磺渣、催化反应器废催化剂、活性炭分解槽废催化剂、生活垃圾等。SCl2合成釜硫磺渣、催化反应器废催化剂、活性炭分解槽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4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装置一期项目 |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6万元,占总投资的3.31%。 在现有7600吨/年间/对苯二甲酰氯装置南面新建一套1万吨/年间/对苯二甲酰氯生产装置,并在厂区东面配套建设尾气吸收系统。 |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双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外排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另外,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打好小清河流域及沂河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23号),外排废水的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要求(全盐量1600mg/L)。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反应产生的尾气在液化回收环节产生的不凝气和反应后产品蒸馏、精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废气进拟建项目配套建设的尾气吸收系统依次经过2级水吸收+3级碱吸收处理,之后共同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SO2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HCl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Ⅱ时段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装置区及罐区,通过采取加强设备密闭,罐区呼吸废气引至尾气吸收系统处理等措施,厂界SO2和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浓度限值。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蒸馏残渣、废包装物、生活垃圾。蒸馏残渣和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5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年4-硝基苯甲酰氯项目 |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万元,占总投资的9.28%。 项目在现有K105车间改造, K105车间目前有6套反应设备、8套蒸馏设备,其中2套反应设备和2套蒸馏设备全年运行1500小时生产300t/a4-硝基苯甲酰氯,剩余5700小时与另外4套反应设备和6套蒸馏设备全年运行生产1000t/a间/对苯二甲酰氯。本项目对设备重新分配,4套反应设备和6套蒸馏设备全年运行,并通过更换催化剂、优化精馏提纯工艺、提高工艺尾气吸收能力、提升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等实现4-硝基苯甲酰氯产能达到5000t/a。 |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切片车间尾气吸收系统碱洗塔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双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外排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另外,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打好小清河流域及沂河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23号),外排废水的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要求(全盐量1600mg/L)。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反应产生的尾气在液化回收环节产生的不凝气、反应后产品蒸馏、精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以及切片车间废气。 反应尾气在液化回收环节产生的不凝气、反应后产品蒸馏、精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进K105车间尾气吸收系统经2级水洗+2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SO2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HCl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Ⅱ时段标准。 切片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并可能伴随有少量的酸性气体SO2、HCl以及VOCs等,集气罩收集后经该车间尾气吸收系统2级碱洗后,SO2、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Ⅱ时段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装置区及罐区,通过采取加强设备密闭、增强集气效率,罐区呼吸废气引至尾气吸收系统处理等措施,厂界颗粒物、SO2和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浓度限值。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蒸馏残渣、废包装物、生活垃圾。蒸馏残渣、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6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000吨/年2-丙氧基氯乙烷项目 |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万元,占总投资的15.3%。 本项目利用原2-丙氧基氯乙烷车间生产设备,不再新增,通过更换高效催化剂;优化反应工艺;提高尾气吸收能力,促进反应正向进行;提升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等实现2-丙氧基氯乙烷扩产3000t/a,总共设计产能4000t/a。 |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双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外排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及下游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另外,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打好小清河流域及沂河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23号),外排废水的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要求(全盐量1600mg/L)。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反应产生的尾气在液化回收环节产生的不凝气和反应后产品蒸馏、精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 不凝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2、HCl、VOCs,经氯化亚砜吸收塔吸收后进K105车间尾气吸收系统经2级水洗+2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SO2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HCl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第Ⅱ时段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装置区及罐区,通过采取加强设备密闭,罐区呼吸废气引至尾气吸收系统处理等措施,厂界SO2和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浓度限值。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中和母液、蒸馏残渣和生活垃圾。中和母液、蒸馏残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7 | 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2000吨丙氨酸等发酵类产品项目 | 淄川经济开发区七星河路北,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北厂区 | 山东金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32万元,占总投资的15.73%。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发酵车间、提取车间一、提取车间二,配套建设沼气锅炉、循环水系统、MVR装置、2000m3/d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措施、事故水池等公用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丙氨酸2000t/a、α-酮戊二酸600t/a、维生素C葡萄糖苷20t/a、丙谷二肽200t/a、吡咯喹啉醌(PQQ)2t/a、谷胱甘肽200t/a(还原型谷胱甘肽150t/a、氧化型谷胱甘肽50t/a)、25-羟基维生素D3 10t/a、饲料原料4100t/a。 | (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 (二)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真空机组排水、喷淋塔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排水及生活污水等。其中生产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真空机组排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而后与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排水一并排放。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葛洲坝水务淄博淄川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葛洲坝水务淄博淄川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三)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沼气锅炉废气、生产工艺废气(发酵、干燥等)、喷雾干燥废气、污水站恶臭气体及提取车间废气等。 项目沼气锅炉用燃料沼气采用湿法脱硫处理,沼气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8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气收集后送厂区水喷淋+RTO处理,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污水站、危废间废气收集后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吸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提取车间一收集废气采用两级水喷淋吸收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提取车间二收集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吸收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沼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及淄博市《2019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喷雾干燥废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污水站废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及《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要求;其它废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18)表2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定期开展装置的泄漏修复检测来减少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排放的VOCs,厂界HCl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厂界颗粒物、甲醇、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界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树脂、离心母液、废溶剂、分析化验废物、设备维护废润滑油、原料药包装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硫化亚铜、沼气脱硫废物、原料包装废包装物、喷干装置废布袋等,硫化亚铜由氧化亚铜供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外售废品收购站,其它一般固废委托处置。MVR浓缩液、污水处理污泥须进行性质鉴定,如经鉴定是危险废物,须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如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外售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MVR浓缩液、污泥性质鉴定前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由办公区和装置区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垃圾清运小车每天至厂区进行清运。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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