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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所在地区: 广西--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17日
建设快讯正文

 

都财〔2019〕9号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编制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4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6〕61号)以及《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安瑶族自治县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都政办发〔2016〕1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编制我县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制度,不断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全面做实项目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加大评审结果应用力度;强化项目支出预算审核,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和自治县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更好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持续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从严控制项目规模。

(二)执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

厘清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明确收支范围,加强统筹协调,避免资金安排交叉重复。坚持综合预算原则,强化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实现全口径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

(三)加强和规范项目支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1. 严格项目预算编制。各部门要结合下一年度的工作规划和事业发展,做到预见充分,审核认真,重点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突出安排重点,做到有保有压,优先安排中央、自治区、市和自治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项目以及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不得将本应由基本支出(公务费或业务费)列支的事项编入项目支出,对因政策和情况改变,已到期和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没有必要的项目要清理取消,同类项目支出应当统筹整合,新增项目须依据充分。

2. 细化项目预算,强化项目库管理。各部门对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予以细化。所有列入预算的项目必须经过单位项目库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纳入部门项目库,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

3. 继续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根据都政发〔2019〕14号第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资金额度在2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进行投资评审。各部门涉及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按“先评审,后编制预算”的原则,经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初审后才能纳入部门预算。

4.提升预算精准度。对2019年支出进度较慢的预算项目,要结合实际适当压减2020年同类项目预算安排额度,特别是对支出进度为零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在2020年继续安排预算,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

(四)加大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力度,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关于“从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规定,自治县财政部门将根据各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情况和2019年部门本级预算支出进度情况,与2020年预算安排相结合。对资金结存较大的部门,将适当扣除(或取消)部门2020年相应项目经费预算,且年中不给予办理一般性项目支出的追加。

(五)细化政府采购预算,提高采购预算执行严肃性。

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支出,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按采购品目逐项编入政府采购预算表,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部门必须细化政府采购预算,杜绝采购预算编制随意性,凡部门年初预算未列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应急性支出或追加经费安排的采购项目外,其他一律不允许采购。

  • 认真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各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4〕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预算编制要求,在既有的经费预算渠道中统筹安排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将本部门2020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编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原则上,具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都要按要求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七)继续深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改革。

有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单位,要科学准确地编制好收入预算,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资金使用原则,统筹细化安排好各类相关基金支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没有相关法规制度依据,不得用于部门、单位基本支出。

(八)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8号)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单位要按要求组织、督促、指导监管(所属)自治县本级国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等)按规定编制自治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并严格审核收支计划后汇总编制本单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建议草案。支出计划重点围绕自治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优先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各单位支出原则上控制在本部门收入征收计划额度内。

各部门所属企业当年由于预期净利润达不到收益上缴标准,收入征收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零申报的,也必须在部门预算系统填列(数字0)。

(九)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目标在预算安排中的前置作用,着力解决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逐步改变预算资金分配固化格局。一是规范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对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均要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应该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应为分解、细化绩效目标的可衡量指标,应与绩效目标密切相关,能够恰当地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应为最具代表性和最能反映项目实施的核心指标。二是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管理,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必须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能、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编写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应进行归纳总结,衡量指标应具体细化量化,能真实、总体反映本部门(单位)年度职责履行情况和履职效益情况。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加强预算公开工作,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

一是预算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二是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财政部门批复单位的部门预算要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要详细公开,并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三是按时公开部门预算。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20日内及时、主动的在政府门户网站即“都安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部门预算,并做好解释工作。《预算法》对预算公开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并明确了违反预算公开规范的法律责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算,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自觉接受人大审查、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推进透明财政建设。

(十一)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为有效加快支出进度,各部门对年度中无法执行的项目要在当年10月底前按程序申请调整预算,把指标调整到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上,无法调整的,由自治县财政局收回总预算,避免影响预算支出进度和形成年末结转结余。

(十二)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好支出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效衔接。

各部门要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明确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并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建立中期管理框架,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力。根据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部门改革发展的需要,完善相关基础工作,搞好项目建设年限与预算年度的衔接,按项目实施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分年度测算和申报预算资金,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本部门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财政部门根据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要求汇总平衡,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各部门规划限额,强化部门预算总量约束。

(十三)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强化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财预〔2016〕135号)要求,2018年1月1日起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改革后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以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相衔接。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各部门要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对应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原有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批复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作为部门经费来源和申请款项的控制科目一并批复。

三、时间安排

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由预算单位直接在2020年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进行编制,与2020年部门预算同步编报。实行“二上二下”的编报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 “一上”的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31日前各部门将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和相关的文本资料报送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

(二) “一下二上”的时间安排。

“一下”: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自治县财政局审核各部门收支建议数,并于11月21日前下达部门控制数。

“二上”:2019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各部门根据自治县财政局下达的部门控制数,编制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并于11月26日前,将草案报送自治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各业务股室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预算股汇总,自治县财政局于12月15日前将全县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审定后报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 “二下”的时间安排。

自治县本级部门预算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自治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在20日之内批复部门预算。各部门在自治县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起15日之内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各部门要在自治县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公开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编制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编制工作。

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与2020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政策面广,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并准确理解和把握财政支出政策要点、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编制的规程和时间安排等,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及2020-2022年工作重点,科学、规范地做好编制工作。

(二)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预算。

各部门要认真处理好部门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努力增收节支,精打细算,编报的预算要充分体现自治县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把有限的财力真正安排用于急需开展的工作和事业发展上,确保“三保”支出(即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需要。要强化预算约束,不得在预算编制中留下支出硬缺口,对本可预期而不上报的项目,在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由单位自行调剂解决。对跨单位借调人员、资产的,其有关经费仍然按原单位编制预算,不能同时在两个单位编制预算。

(三)厉行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

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安排的县直单位业务费按上年年初预算数压减6%编制预算),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持续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预算(1.财政拨款明确用于“三公”经费支出按上年年初预算数压减3%编制预算;2.各部门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中自主安排的“三公”经费按上年预算数压减3%以上编制预算)。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从严控制项目规模,各部门除保障自治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外,其他一般性项目(即延续项目或常年项目)支出预算按2019年批复预算数压减6%以上编制预算。

(四)加强沟通协作,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各部门要及时布置并指导所属单位完成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时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预算编制工作。

(五)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报送一份纸质数据和系统电子数据给自治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自治县财政局各对口业务股室联系电话如下:

党政群团与政法股: 0778-5211437

教文股:0778-5223349

社保股:0778-5219150

农业农村股:0778-5223355

经建工交股:0778-5223353

乡财核算中心:0778-5229022

预算股:0778-5212157

(六)疑难问题咨询联系方式。

都安县财政预算工作群QQ号:264687085

自治县财政局预算股电话:0778-5212157(各单位遇到疑难问题请先联系对口业务股室,如尚有不明之处再打此电话咨询)

部门预算管理系统软件公司客服QQ号码:1550399543

部门预算管理系统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771-5860556、小农18070921676、小周 18077101818

 

附件:1.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和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 都安瑶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对口财政局股室管理归类表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都安瑶族自治县

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说明。

(一)收入计划编制。

部门征收计划编制范围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各单位的经营收入、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要按规定全部编入规划。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要根据近3年执收的各项收入完成情况,综合考虑规划期内影响收入的增减变动因素,逐项分年度测算。除因国家取消收费和基金项目、降低征收标准、缩小征收范围等政策性减收外,各项收入征收计划一般不得低于上年收入征收计划数。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要科学测算,不得漏报。

(二)支出计划编制。

1.基本支出编制。

“一上”时不单独编制基本支出规划。规划期内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直接采用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

2.项目支出编制。

(1)项目库管理。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项目库与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库合二为一,各年度项目同时申报,所有项目都要纳入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编列支出规划。

(2)项目支出测算。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并结合预期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编制支出规划。“一上”时2020-2022年各年度项目支出规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治县财政局批复的上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数的105%,个别单位如需要超额编制的,应按要求详细说明理由并于2019年10月2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报自治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审核。各年度项目支出规划都要细化编制到具体单位、具体金额、明确具体支出用途,同一项目在不同年度间项目名称等须保持一致。2020年支出规划与2020年部门预算保持一致。

(3)统筹各类资金。对部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未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要结合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可通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应不安排或减少安排。

(4)绩效目标编制。除一次性项目外,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支出应当设置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要求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一致。

二、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编制。

各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收入计划数要与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中测算的2020年收入征收规划数保持一致。严格按照综合预算管理规定及收入预算编制要求,将部门各项收入(含经营收入、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不得少报或漏报。

部门收入征收计划编制范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及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各部门要根据近三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影响收入的增减变动因素,据实测算编制2020年各项收入预算。除因国家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缩小收费范围等政策性减收外,收入征收计划一般不得低于上年收入征收计划数(变化较大的,需附报书面说明材料),对各项非税收入,要按具体项目逐一填报。

(二)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本部门(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工资福利支出。

①全年12个月工资。以2019年10月编制内实有在册人员的工资标准编制(下发数据为10月份工资数据,未上报财政前如有变动由单位自行修改)。系统自动按1200元/人/年预留提资。

②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机关事业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6〕50号)规定:年度考核获称职和合格以上等次的,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以基本工资为计发基数,按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之和计算。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因此,事业单位已实施绩效工资的不再额外安排年终一次性奖金。

③差额及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工资。按2019年标准预算。自治县律师事务所按工资总额70%补助;自治县中医院按工资总额80%补助;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所、澄江水利工程所按工资总额90%补助;自治县人民医院年定额补助400万元。

④特岗教师工资。已转岗的特岗教师工资按本县在职教师工资执行,未转岗的特岗教师工资按上级财政补助的标准34600 元/人/年执行。

⑤其他人员工资支出。暂按2019年标准预算,待自治县党委政府审定后再调整。标准如下:村级动物防疫员110元/人/月;村级计免员120元/人/月;防火专业队员130元/人/月;校安协管员1000元/人/月;村专职警务助理员1000元/人/月;代课教师1380元/人/月;环卫临时工1580元/人/月;大院保安人员1925元/人/月;运政协管员1925元/人/月;专职人民调解员1925元/人/月;专职司机2000元/人/月;民兵常驻分队人员2000元/人/月;社区矫正协管员2300元/人/月;兽医技术员2300元/人/月;扶贫信息员2300元/人/月;辅警2700元/人/月;书记员2700元/人/月;记者、播音员3000元/人/月;“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其他聘用人员按政府批复的标准预算。

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基本养老保险费。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考评奖金)的16%安排,其中:1.行政(含参公)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工资)+绩效考评奖金;2.全额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考评奖金。差额及定额单位按财政负担工资部分的16%给予安排,其余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职业年金费。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采取记账方式管理,不编制预算。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 (以编办核定为准)的职业年金采取实账管理,需上缴的职业年金由单位自筹。

基本医疗保险费。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不含绩效考评奖金)的6%安排。其中:1.行政(含参公)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工资);2.全额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差额单位按财政负担工资部分的6%给予安排,其余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失业保险费。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不含绩效考评奖金)的0.5%安排。其中:1. 行政(含参公)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工资);2.全额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差额单位按财政负担工资部分的0.5%给予安排,其余单位的失业保险缴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工伤保险费。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不含绩效考评奖金)的0.2%安排。其中:1. 行政(含参公)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工资);2.全额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差额单位按财政负担工资部分的0.2%给予安排,其余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⑦住房公积金。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考评奖金)的12%安排。其中:1. 行政(含参公)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工资)+绩效考评奖金;2.全额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考评奖金。差额单位按财政负担工资部分的12%给予安排,其余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由单位自行解决。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①离休费。全额离休人员的12个月离休费,以2019年10月在册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标准编入预算。

按照中组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组通字〔2011〕29号)规定,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另享受以下生活补贴: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三个月基本离休费;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两个半月基本离休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两个月基本离休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②退休费。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除安排粮食、供销退休人员差额补助部分的经费外,其余部门退休人员不再预算安排退休费。

③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离休人员按10000元/人.年标准预留经费,退休人员按6000元/人.年标准预留经费。

④遗属补助。按2019年10月在册遗属补助人员及标准编入预算。

⑤村(社区)干部待遇及养老保险缴费。按河组通字〔2017〕108号规定的标准范围预算。

基本报酬:村(社区)书记(兼主任)1540元/人/月、村(社区)书记或村(社区)主任1400元/人/月、其余村(社区)定员全额补贴干部1260元/人/月、村(社区)定员半额补贴干部700元/人/月。

工龄补贴报酬:按每年工龄增加1元/人/月的标准纳入预算。

年度考核奖励报酬: 根据年终考评情况确定。村(社区)定员全额补贴干部考评等次为优秀的奖励3000元,称职的奖励2000元,村(社区)定员半额补贴干部考核奖励按全额补贴干部奖励标准减半执行。

养老保险缴费:150元/人/月。

(3)商品和服务支出。

①公用电话费。按2019年标准预算。县四家班子正职领导办公室按500元/月/室安排;四家班子其他领导办公室按300元/月/室安排;自治县党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按1000元/月安排;自治县党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机要电话按1000元/月/部,每办配2部;自治县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按500元/月安排;其余部、委、办、局、室按200元/月安排 (仅含自治县纪委监委原已核定给予公用电话费补助的单位)。

②公务费。按2019年标准预算。县直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费按在职在编人数分类分档次编制预算;乡镇党政机关按党政领导机关二档标准编制预算,乡镇财政所按事业一档标准编制预算,乡镇其他单位按事业二档标准编制预算;学校、医疗、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不定档次,不安排办公费。各档次办公经费标准为:党政领导机关一档3700元/人/年、二档3400元/人/年;司法机关一档35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综合部门档3500元/人/年;一般行政部门一档3300元/人/年、二档3100元/人/年;事业单位一档3200元/人/年、二档2900元/人/年。

③村(社区)委会办公费。按20000元/村/年、25000元/社区/年安排。

④县直单位业务费。按上年年初预算数压减6%编制预算。

⑤乡镇业务费。按2019年标准预算,按照分档、定额纳入预算,即:安阳镇、大兴镇、澄江镇、地苏镇、高岭镇、下坳镇、拉烈镇、百旺镇、拉仁镇等9个镇为第一档次,安排31万元/镇/年;九渡乡、板岭乡、三只羊乡、加贵乡、菁盛乡、保安乡、东庙乡、永安镇、龙湾乡、隆福乡等10个乡镇为第二档次,安排28万元/乡镇/年。所安排各乡镇业务费中包含人大会议经费8000元,人大业务费8000元,纪委办案经费15000元,综治办业务费3000元,政协联络组经费2000元,人武部业务费2000元,统战经费2000元,团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20000元。

⑥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按8万元/乡镇/年安排。

⑦乡镇四所合一工作经费。按2万元/乡镇/年安排。

⑧乡镇宜居乡村工作经费。按2万元/乡镇/年安排。

⑨工会经费。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不含绩效考评奖金)的2%安排。

⑩公务交通补贴。按政策标准预算。

(4)其他支出。

墙改办定额包干经费20万元/年(含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房管所定额包干经费70万元/年(含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申报条件及重点安排方向。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范围、规模、标准;二是符合自治县党委、政府工作重点、本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规划;三是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重点考虑以下因素:自治县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确定或承诺的项目支出;政策性必需配套的项目支出;到期需偿还的政府性债务支出;扶贫项目支出;城区公共建设项目支出;常规性专项支出。

(2)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部门提出的项目严格进行论证和审核后纳入部门项目库,并择优排序;自治县财政局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财力可能,对部门所报项目库进行审核后接收进财政部门预算项目库。部门申报的项目要按照统一的申报文件上报(附:项目申报书),预算要尽可能细化,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列到相应的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

(3)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编制。

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按以下工作流程编报:

①设定绩效目标。各部门“一上”时,须按要求组织好2019年绩效目标的设定工作,并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设定的表格填报绩效目标及相关内容。

②审核绩效目标。部门预算“一上”后,自治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对各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将评审意见与部门预算“一下”同时反馈给各部门。各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对相关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和修改,并编入部门预算草案,随同部门预算“二上”报自治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审核。

③绩效目标的下达。在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同时,一并批复项目绩效目标有关内容。

④绩效监控。自治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会同各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实施绩效监控。

⑤绩效评价。预算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自治县财政局将根据可考核、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等原则,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的实际需求,选取一定数量的项目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4)控制项目申报规模。各部门要突出安排重点,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从严控制项目规模,做到有保有压,“一上”时,各部门除保障自治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外,一般性项目(即延续项目或常年项目)支出预算按2019年批复预算数压减6%以上编制预算。

(5)严格预算项目评审和政府采购。纳入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按“先评审,后编制预算”的原则,经过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初审后才能纳入部门项目库,涉及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各部门要结合下一年度的工作规划和事业发展,做到预见充分,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优先安排重大项目支出。不得将本应由基本支出(公务费或业务费)列支的事项编入项目支出;性质、用途相同(相近)的项目支出应当合并为一个项目编报;对因政策和情况改变,已到期(不需再实施了的常年项目或延续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没有必要的项目要清理取消;厉行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确保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脱贫攻坚项目及兑现绩效考评奖金等支出需要。

 

 

 

 

 

 

 

 

 

 

 

 

 

 

 

 

 

附件2

都安瑶族自治县预算单位对口财政局股室管理归类表

序号

对口股室

预算单位

备注

1

党政群团与政法股

县党委办

挂档案局、机要办、外事办

2

县政府办

含市场服务中心

3

县人大办

 

4

县政协办

 

5

大数据局

挂政务办

6

接待中心

 

7

机关事务中心

 

8

统计局

 

9

财政局

 

10

审计局

 

11

编制办

挂绩效办

12

纪委监委

 

13

投促局

 

14

民宗局

 

15

组织部

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老干局、公务员局

16

直属工委

 

17

党史办

 

18

政法委

 

19

信访局

 

20

统战部

挂侨台办

21

妇联

 

22

工商联

 

23

团委

 

24

总工会

 

25

人武部

 

26

公安局

含煤矿执法队

27

交管大队

 

28

市场监管局

食品药品管理局、工商质监局合并

29

检察院

 

30

法院

 

31

司法局

法制办并入

32

交易中心

 

33

二轻联社

 

34

消防大队

改革中

35

税务局

中直单位

36

国家统计局都安调查队

中直单位

37

武警中队

军事机构

 

序号

对口股室

预算单位

备注

38

教文股

教育局

含代管中心

39

职教中心

 

40

都高

 

41

初级中学

 

42

特殊学校

 

43

瑶中

 

44

二高

 

45

实验中学

 

46

幼儿园

 

47

创业园小学

 

48

民语中心

 

49

党校

 

50

社科联

 

51

科协

 

52

文旅局(含旅游中心)

 

53

广电站

 

54

文工团

 

55

文物馆

 

56

文化馆

 

57

图书馆

 

58

文联

 

59

宣传部

挂文明办、新闻出版局

60

方志办

 

61

档案馆

 

62

社会保障股

人社局

 

63

医保局

 

64

民政局

 

65

退役军人事务局

 

66

残联

 

67

卫健局(含卫生院)

挂中医药管理局

68

人民医院

 

69

妇保院

 

70

中医院

 

71

疾控中心

 

72

卫计监督所

 

序号

对口股室

预算单位

备注

73

农业农村股

农业农村局

农业局、水产局合并,挂水产局

74

水果中心

 

75

农经站

 

76

糖业中心

 

77

农机中心

 

78

扶贫办

含精准办

79

水利局

 

80

气象局

中直单位

81

环保局

 

82

住建局

挂城市执法局、人防办

83

房改中心

 

84

市政局

 

85

环卫站

 

86

应急局
(含地震监测中心)

安监局、应急办并入

87

自然资源局

国土局、林业局合并,挂林业局、不动产登记局

88

发改局

粮食局、物价局并入,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89

水库扶贫易安局
(含移民中心)

 

90

供销社

 

91

工信商务局
(含商务中心)

挂科技局

92

临港办

 

93

工业园区中心

 

94

交通局

 

95

运输站

 

96

乡村办等非预算单位

含垃圾处理厂、征迁办、物流办、污水处理公司、城投公司、国投公司、贺巴高速指挥部、贵南高铁指挥部、东都二级路指挥部

序号

对口股室

预算单位

备注

97

安阳镇

 

98

百旺镇

 

99

板岭乡

 

100

保安乡

 

101

澄江镇

 

102

大兴镇

 

103

地苏镇

 

104

东庙乡

 

105

高岭镇

 

106

加贵乡

 

107

菁盛乡

 

108

九渡乡

 

109

拉烈镇

 

110

拉仁镇

 

111

龙湾乡

 

112

隆福乡

 

113

永安镇

 

114

下坳镇

 

115

三只羊乡

 

116

预算股

其他单位

其他临时机构

注:1.上述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中直单位及军事机构),各股室对应管理二级预算单位、下属机构、挂牌机构、财政专户、单位往来户、临时机构等;2.待事业单位改革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股室归口管理单位。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印发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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