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陕西--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22日 |
为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西安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市铁腕治霾办发〔2019〕22号)要求,现就长安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长安区行政区域内自2020年1月15日起,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 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相关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反馈。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配合做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
◆ 各街办要落实属地安全主体责任和综合治理责任,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要配合公安部门及时依法查处。
◆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5日起执行。《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长政告字〔2017〕2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区应急管理局
85292499/85612350
公安长安分局:85650911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