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号)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31日 |
建设快讯正文
为严密防范人群聚集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企业即将复工复产、学校开学等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和供应、物流配送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我县区域内煤矿、非煤矿山、高速公路、建筑工地及其他企业复工复产前须先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意后,方可开展复工复产相关准备工作。
二、学校开学复课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校外培训机构2月17日前不得开学、开训。开学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开训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人员密集场所。请广大市民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务必佩戴口罩,尽可能避免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未佩戴口罩的市民乘车。全县所有商场、超市、酒店、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强制每日定时消毒、通风和严格管理,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保证清洁卫生。
四、落实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对内部返沐人员和外来人员加强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附件:沐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十倡导、十严禁”
沐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附件
沐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十倡导、十严禁”
一、倡导保持健康卫生习惯,保持室内通风,庭院卫生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品。
二、倡导电话、微信慰问疫情管控期间的亲戚朋友;严禁隐瞒包庇疫情高发地区返乡人员。
三、倡导绿色健康饮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捕杀、运输、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
四、倡导减少外出、保护自身健康;严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
五、倡导自我约束、居家修养;严禁文化体育旅游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对外开放。
六、倡导捐赠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个人防护药品器具);严禁经营单位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七、倡导疫区返乡人员主动进行登记申报、自我隔离观察;严禁谎报瞒报疫区接触史。
八、倡导理性面对疫区返乡人员,守望相助、关爱关照;严禁使用过激方式对待疫区返乡人员。
九、倡导客观正确对待疫情,关注官方报道,弘扬社会正能量;严禁编造、散布、转发来源不明的图文视频。
十、倡导主动配合卡点检查、信息登记、体温监测;严禁干扰疫情检查调查处置工作。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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