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关于印发《五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西-- | 发布日期: | 2020年2月7日 |
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为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山西省生环境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环固体函〔2020〕4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五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五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
2020年2月7日
附件
五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的管理与技术要求,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肺炎疫情期间,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管理
(一)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領导下,协同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安等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好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操作规范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技术范操作,保证处置效果,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水、大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疾病传染和环境污染。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定期向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情况,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可实行日报或周报
二、工作要求
(一)收集与转运
应急处置期间,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做好与转运单位的交接要求。
(三)人员卫生防护
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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