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23日 |
各学区,县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托幼培训机构: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各校”)要切实提高对当前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的认识,一方面必须高度警惕、认真准备,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必须坚定信心、敢打必胜,全面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各学区、各校在宣传、处置的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好度,不能造成师生恐慌,也要努力减少对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县教育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学区、各校也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在当地乡镇政府和疫情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协调落实本学区、本校的防控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防控第一责任,要制订应急方案,加强人员培训,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
二、做好家校联动,加强宣传教育。各学区、各校要在寒假期间通过家校通等多种渠道,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传染病防控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呼吸道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胳膊或纸巾遮掩口鼻,用过的纸巾丢进垃圾桶等),多吃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尽量少去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应提醒学生及家长近期尽量不去校外培训机构参加集中培训学习。
三、规范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各学区、各校要强化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必须在单位值守。如有被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医学诊断确认的师生病例,要按照要求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给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建立完善疫情信息内部交流及通报机制,严格零报告制度,每日14时前上报当日本学区、本学校疫情情况,学区所属各校由学区汇总,直属学校直接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各类媒体、自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控制高风险活动。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开学前要对学校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并在今后严格落实定期消毒制度。校园公共场所要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纸巾、消毒液,教育学生做好洗手清洁,防止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发生。近期各学区、各校一般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等。对出差疫区的人员实行从严报批。对近期有意向赴武汉出行的师生,各学区、各校应给予必要的提醒和劝阻。
五、做好开学后防控,切实落实防疫措施。要加强校门出入管理,对出入学校的车辆、人员要做好检查和登记。必要时学校要配备红外线体温测量仪器,对发热人员按防控要求及时送诊。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幼儿晨检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主动报告统计结果,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视疫情发展情况,必要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可以采取停课或延迟开学等措施,快速阻断疫情的传播。要积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对学校师生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人文关怀。
各学区、各校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等材料,请按要求以钉钉防疫工作群或发学生科邮箱(xsgzk@126.com)及时报县教育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学生科),联系人:黄允科,联系电话:68701791。
附件:1.苍南县教育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情况每日一报(样式)。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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