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所在地区: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31日 |
2019年,市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不断完善创新法规政策体系,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工作,科技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北京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一)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按期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落实市科委“三定”方案,完成市外国专家局的转隶、内设机构调整、干部配备和业务分工的平稳过渡。紧扣中央明确科技部门“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职责定位,立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瞄准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需要,强化明晰单位“三定”职责,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强化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切实将科技部门职能转到制定政策、创造环境、搞好服务上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的升级换代。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深入落实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压缩审核时间25%;向朝阳、昌平、怀柔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下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权限。制定发布《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创30条”),提出30条有突破性的改革措施,将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的改革进行到底。推动创新产品示范应用,研究制定《北京市加快应用场景建设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应用场景建设工作;联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重大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促进央地需求与创新产品精准对接。牵头制定《科技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集聚高端科研要素、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营造开放创新环境的改革措施。
(三)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放出创新活力
根据“三定”职能转变,划入外国专家局“因公出国(境)培训班项目审核”事项,同步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融合,明确职权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和风险点,并全部向社会公开。全面梳理北京市科技领域市场准入事项,仅保留“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一项许可事项,并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精神,不再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人员体检证明等材料。深入推进科技领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依托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仪器设备、科技成果、科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服务。
(四)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为相对人服出便利和品质
科技领域行政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审批,全程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比对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全面梳理和优化市科委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办事指南,全面消除模糊兜底条款,构建形式直观、易读易懂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推进服务体系标准化。围绕“一网通办”提升事项办理便利度。市科委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实现与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的单点登录,大幅提高事项办理的便捷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比例为75%。
(五)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科技计划项目实现全过程全覆盖
建设全市统一的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综合信用评级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及科技经费安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及咨询专家遴选的重要参考,并与财政科技经费结余经费使用等工作挂钩。落实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及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科研项目的立项信息、验收结果和经费安排情况等。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将科技报告作为验收(结题)环节的必备材料,纳入现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作为信用管理依据。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六)加快推进科技领域重要立法
会同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牵头起草《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针对本市成果转化突出问题,围绕科研人员积极性调动为核心,以实现“有的转”(解决源头问题)“有权转”(解决权益问题)“愿意转”(解决动力问题)“转的顺”(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为主线进行立法制度设计。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对现行政府规章《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在增设人物奖、推荐制改为提名制等方面实现重大改革。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研究制定市科委“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细化重大决策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实施《市科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细化了审查协作和约束机制。
(八)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法律顾问工作
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为市科委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信访事项以及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以法制机构+顾问律所的形式,对《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文件实施过程中的涉法疑难事务研提法律意见,充分发挥了“预警、刹车、纠错”的重要作用。
三、有力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
(九)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规范
按照《机构改革期间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衔接规则》,做好行政职权、执法人员的工作交接。强化执法岗位专人专职,明确除审查决定岗外的A岗执法人员参与一线执法。深化行政检查单制度,完善细化执法检查单内容,将行政处罚事项全部纳入检查范围,提高行政检查标准化水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细化具体措施,研究制定重大科技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有效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递进,由规范型向效能型提升。
(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制定实施市科委加强执法履职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成果形式、主责部门和完成时限,有效提升行政处罚职权履职意识和能力。对审计举报线索启动立案及调查程序,实现技术市场行政处罚立案的“零突破”。以实地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采取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实地检查和网络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技术市场违规收费问题,开展现场检查和专项自查。在市科委网站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救济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公示。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一)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审议“三城一区”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地方立法等工作,先后于8月和11月完成“三城一区”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立法的审议工作。市政协聚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聚焦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协商议政。建立建议提案委领导领衔办理机制,委领导带队上门与代表、委员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全年承办建议提案144件,已全部办复,并得到代表、委员普遍认可。
(十二)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财政和司法监督
研究制定市科委直属单位财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规范内部审计流程及具体要求。建立审计台账制度,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分析运用及风险提示,拓宽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管盲区。继续推行预算执行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开展预算管理和政策的有关工作。严格履行预决算编报程序,促进预算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效率。优化项目组织方法,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科技资源配置效率。编制2019年预算执行进度计划及预算执行看板,推动预算执行工作流程化、节点化、模板化。
(十三)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精神,修订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发布市科委政务公开全清单。修订《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指南内容完备。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截至11月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完成。截至2019年11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余条,首都之窗转载100余条。积极参与全市“初心?同行”系列政务开放日,成功举办“科技创新”专题政务开放日活动。结合本市2019年科技大会、优化营商环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开辟网站专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四)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
市科委2019年依法应诉2件行政诉讼案件。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市科委重视履职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适用意识,多次组织会议深入研究答辩思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供有关证据,按期提交材料,依法参加应诉。
(十五)加强信访工作和推进社会治理
针对来访来信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能解决的问题决不推诿,不能解决或反映科委职责之外的事项认真做好解释,全年接待人员来访和处理信件30次。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鼓励联盟凝聚创新资源,搭建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所需的共性服务平台。
六、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十六)开展法治学习培训
落实《市科委领导干部学法办法》,2019年组织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学习党章、党内法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集中学习23次。组织主任办公会、党组会会前学法,把学习中小企业促进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举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班,全市科技系统百余人参加培训,年度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贯彻落实《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全市科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赴法院旁听行政案件庭审,让行政执法人员从司法视角,直观感受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十七)开展政策法规宣讲
组织“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进各区、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院所”开展科技政策法规宣讲,截至11月底,开展宣讲专题等活动30余场,涉及政策50余件,受众近1000人。依托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北京市科委普法宣传特刊”155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把行政执法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实时普法,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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