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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所在地区: 北京-- 发布日期: 2019年1月9日
建设快讯正文

市政府:

201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北京市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创新政策体系,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提供良好法治保障。本市落实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双创”升级等重大政策措施连续三年获国务院通报表扬。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体制改革

(一)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实施。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市人力社保局外国专家管理职责与市科委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于11月16日正式挂牌。立足科技部门“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职责定位,立足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立足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需要,强化明晰“三定”职责,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切实将科技部门职能转到制定政策、创造环境、搞好服务上来。重新组建后的市科委,对提升北京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首都实现减量、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重要现实和历史意义。

(二)围绕痛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针对科研人员最关注、社会反响最强烈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以及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突出问题,持续推进《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落细落实,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优化立项流程“合二为一”改革探索受到国务院第一督查组充分肯定。专题督察《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激发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实施《关于支持中央单位深入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中央在京创新主体深入参与本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

市政府发布实施《支持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实施办法(试行)》,在运行管理机制、财政资金支持与使用、评价与审计、知识产权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实现重大制度突破,推进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启动运行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坚持原始创新、成果转化、高精尖产业“三个引导”,50%资金投向原始创新;母基金规模300亿元,拟通过对母基金和子基金层面的放大,实现基金总规模达1500亿元左右,截至目前,已初步选定26家基金首批立项。搭建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完善与在京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创建成果库、需求库和服务库,推动成立北京高校技术转移联盟,与怀柔区、密云区及10家院所高校、中科院北京分院形成成果转化落地协议。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持续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创新主体减负。全面清理涉企及群众创新创业办事证明,今年取消市科委“当事人持涉密合同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开密级设定单位同意该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证明”证明事项,实现科技政务服务“零证明”。全面梳理市场准入事项,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取消或调整市科委政务服务事项50%以上,目前市科委行政许可事项仅保留“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一项。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深度融合工作,梳理了行政职权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精简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市科委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操作手册》,统一规范事项办理流程,梳理常见问题和材料审核要点,提高服务创新主体工作质量。采取网上预审、窗口受理和线下审批联动的方式,为办事单位和个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研究事项进驻方案和人员进驻方案,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开通事项办理网上咨询功能,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系统在线填报,实现了公共服务事项与网上办事融合。进一步优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将报备批次增加到4个,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

(四)持续优化创新创业服务,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优化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机制,引导本市区域内9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价值277亿元的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并提供服务,实现服务已经超过30亿元。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引导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使用高校院所的科技资源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支持531家小微企业和21家创业团队与实验室合作开展555个创新券项目。加快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建设,吸引美国、欧洲等地区1093个项目在北京落地转化。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政府服务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全面服务创新主体。

落实“10+3”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政策,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政办发〔2018〕37号),推动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编制《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搭建工业互联网共性服务平台。深入研究无人机、集成电路和区块链产业发展。推动在京成立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促进新能源智能汽车领域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北京第三代半导体创新产业基地建设。启动北京市编程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加强超级计算和人工智能相关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产业。截至目前,全市新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已近1/3,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60%。

(五)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健康生态。制定实施《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推动科技报告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加快市科委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搭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课题信用管理系统,截至11月,共记录课题开展信用状况数据12104 条。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落实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科技项目(课题)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开,依法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科技项目管理全过程公开、透明、规范。强化评审专家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专家信用管理系统,对专家实行信誉记录,通过对专家投票打分结果进行离散度分析的方法记录专家的评审水平和公正性,且信用记录与专家遴选系统进行关联。同时采取专家实名制投票打分、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记录工作态度等多种方式,约束评审专家行为,维护评审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科委工作规则明确提出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法制机构与办公室形成联动机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安排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制定“市科委“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细化重大决策工作程序。同时对以市科委或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40余件,委主任办公会明确要求必须报法制机构进行严格把关。对以市科委名义组织或参与重大赛事活动30余次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另外在立法项目论证、行政执法规范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更好发挥专家作用,对市科委科技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论证咨询和针对性开展研究。比如对于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论证等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智囊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

(七)加快推进科技领域立法。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法制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就制定《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项工作进行了缜密调研和论证。立项论证报告已于11月30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明确列为2019年法规审议项目。研究起草《北京市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部署增设人物奖项、调整奖励等级、实行提名制等重大举措,为修订《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提供制度实践。今年以来,市科委牵头制定实施《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十余项规范性文件,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八)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市科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统筹,制定实施《2018年度市科委政策文件制定工作计划》23项。市科委牵头起草的市级文件以及以市科委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为进一步防止市科委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出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贯彻落实《市科委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6〕30号)要求,基本形成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为市科委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信访事项以及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开展专项清理,对市科委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和市级文件研提公平竞争、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军民融合等方面清理建议。修改废止陈规旧章、繁文缛节,梳理并对外公开市科委失效文件19个。按照《北京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及时将市科委印发《北京科技创新基地培育与发展工程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报送市政府备案。

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

(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则。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列入全委工作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多次组织主任办公会、党组会研究审议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组织学习《北京市行政处罚案件评分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规范案卷制作流程。开展市科技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评带学,增强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增设实验动物综合管理、实验动物设施安全及危化药品安全等检查事项,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内容。开展北京技术市场行政执法标准化、北京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研究。严格落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科技系统行政执法培训。梳理执法人员在岗情况,完成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

(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标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市科技系统执法检查数量翻两番,人均检查36.8件,其中技术市场执法11个区人均检查数量超过38件,与科委所在的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平均要求基本一致。强化工作指导,召开市区执法工作交流会,与区科委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执法记录仪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均有据可查。“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事项的办理全程都录入监察局和科技部管理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信息、案卷评查信息等内容全部及时录入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在门户网站 “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专栏,及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内容。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北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审议“三城一区”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地方立法等工作。市政协聚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开展协商议政。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任命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办法》要求,对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意见审核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建立建议提案委领导领衔办理机制,委领导带队上门与代表、委员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今年,市科委承办建议提案118件,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2件,市政协提案78件,会下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会下市政协提案。118件已全部办复,并得到代表、委员普遍认可。

 (十二)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深入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结余资金监控与报告工作及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动态监控工作。编制《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手册》,推进对大额项目资金进行重点监控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措施,健全完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开展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修订完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审计要点》,制定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管理细则,规范内部审计信息系统运行。实现审计信息的线上运行,彻底告别“人工台账”传统模式。在尊重科研规律和项目研究主体自主性基础上,坚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十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五公开”要求,积极推进预决算、权利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检查“双随机”、区域合作以及科技创新等领域信息公开。编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务公开全清单》,从信息类别、公开属性、属性依据、内容标准、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七方面涵盖市科委258项业务事项。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工作,拟制公文时,办公系统要求就公开属性、密级及保密期限作出说明。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及时梳理和纠正行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集中发布政府信息,截至12月2日,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首都之窗转载市科委报送的信息135篇,受理公众来信84封。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机制,积极参加“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2次,分别就推进“三城一区”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话题与市民、市政协委员沟通对话。举办在线访谈3期,持续提升网站服务能力。邀请相关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方代表列席专题会议,增强行政机关透明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四)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信访工作条例》抓好信访工作落实,针对来访来信耐心了解情况,认真分析原因,积极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并听取其意见,研究解决路径,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规程。发布实施《市科委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市科委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切实提高接访实效。贯彻落实“诉访分离”原则,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并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十五)案例警示教材“倒逼”规范行政行为。2018年市科委行政诉讼案件呈现增长趋势,这既是对市科委法治政府建设的挑战,更是一种机遇。坚持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剖析为抓手,倒逼规范行政行为。通过答辩、举证以及与相对人的公开对质和辩论,限制权力恣意,培养为权力行使说明理由的自觉性。通过培训讲解复议、诉讼案例,提示法律风险,倒逼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行政决策和作出行政行为时自觉尊重法律权威。市科委工作法律咨询数量呈指数增长,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升。

(十六)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做好应诉工作,就是摆正位置,实现与民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2起行政诉讼案件,重视履职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适用意识,多次组织会商,深入研究答辩(答复)思路,提供有关证据,按期提交答复材料,依法参加应诉。同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度参与案件事实梳理、答辩思路研讨、与法院工作沟通,以及答辩状起草等应诉准备和诉讼代理工作,协助市科委更好开展应讼工作。

六、加强法治教育和政策宣讲

开展法治学习培训。落实《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干部学法办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2018年组织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学习党章、党内法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集中学习17次,集中学习研讨4次。组织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把学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等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针对拟取得执法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以考促学。举办两期依法行政集中培训班,全市科技系统200余人参加培训,年度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组织市科委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北京市干部教育网学习,在线学习依法行政相关课程,提升法律素养。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宪法。

(十八)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做好政策宣讲服务和加强法律法规讲解。组织“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进企业、进区县、进园区、进高校、进院所”开展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先后开展怀柔科学城专场、高精尖产业指导意见宣讲专题等活动20余场,受众近3000人。微信公众号粉丝近6000人。依托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北京市科委普法宣传特刊”,编发相关政策法规内容。截至目前累计推送市科委微信普法宣传周刊132期,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把行政执法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法律规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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