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期严禁在红松母树林等重点区域进行野炊(烧烤)等野外用...
| 所在地区: | 吉林--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28日 |
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期严禁在红松母树林等重点区域进行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红松母树林是我区最重要森林资源。随着春季入山人员不断增加,给森林防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严格控制火源,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结合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季森林防火期: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秋季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5日至11月31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高森林火险期。
二、省政府划定我区为森林防火等级一级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均划定为森林防火区,禁止野炊、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砟子镇杨木斜子村;石人镇小石棚子村、天桥村;大石人镇红石村等地红松母树林为区政府确定的封山育林管护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入山采摘山野菜和踏青人员严格防火检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入该重点防火区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并转告亲友。
四、对违反本通告者,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严肃处理。对森林防火期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江源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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