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许昌卷烟厂GDX1包装机组项修、ZL22A成型机项修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6日 |
一、招标条件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的委托,就2020年许昌卷烟厂GDX1包装机组项修、ZL22A成型机项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许昌卷烟厂GDX1包装机组项修、ZL22A成型机项修项目。
2.2招标编号:XCJYC-SB-2020-06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2组GDX1包装机组项修;
二标段:2组ZL22A成型机项修。
2.5招标内容:
一标段:对2组GDX1包装机在生产现场进行项修,消除设备上现在存在的质量或技术性能缺陷,恢复设备效能,保证设备安全、高效、稳定的运行,保证满足烟厂的正常生产及工艺需求。
二标段:对2组ZL22A成型机进行项修,消除设备上现在存在的质量或技术性能缺陷,恢复设备效能,保证设备安全、高效、稳定的运行,保证满足烟厂的正常生产及工艺需求。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的各项要求。
2.7工 期:一标段:单台设备检查、调试、维修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二标段:单台设备检查、调试、维修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
2.8质 保 期:最终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12个月免费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无偿承担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的义务,确系改造装置的质量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具有烟机专卖生产或维修许可证或具有在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上进行交易的资格。
3.3 投标人须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结果,要求为无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打印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 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投标人应按附件内容及格式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等信息。)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8时00分~2020年5月12日下午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4.3投标报名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基本银行账户信息;
(3)烟机专卖生产或维修许可证或具有在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上进行交易资格的证明;
(4)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
(5)中国裁判文书网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
(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7)无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页截图;
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接受邮件报名,投标人需将上述资料按次序整理,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报名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联系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1300829910@qq.com参与报名,或将报名资料邮寄至报名地点参与报名(时间以邮寄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按照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领取(邮寄)纸质招标文件或邮箱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PDF格式)。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至以下账户,并同时将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1300829910@qq.com。
账户名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52018504936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丰产西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49106501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 址:许昌市明礼街1号
联系人:马先生、何先生
电 话:0374-3351339、3351826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
联系人:申先生
电 话:0371-58531990
电子邮箱:1300829910@qq.com
附件格式:
书面声明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没有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且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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