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促进发展笋用竹产业推进就业创业六条措施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6日 |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促进发展笋用竹产业推进就业创业六条措施的通知
(广人社办发〔2020〕5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
为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力促进笋用竹产业发展,支持创业并带动就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现就促进发展笋用竹产业推动就业创业六条措施通知如下。
一、支持培养引进竹产业发展人才。支持引进竹产业发展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帮助县区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建立一支笋用竹丰产栽培、种苗培育、产业开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以组织实施四川省专家服务团智力服务基层示范活动为载体,邀请竹产业专家来广开展专题讲座、技术培训、对口指导,引导项目单位与来广专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二、开展笋用竹产业技术培训。由林业部门组织人员,人社部门每年培训笋用竹产业技术工200人,培养一批懂造林、精管护的技术带头人。
三、加强人力资源对接保障。结合笋用竹产业发展,及时、全面、准确收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强化人岗对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开展用工保障,确保笋用竹产业发展用工需要。
四、鼓励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对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且从事笋用竹产业经营的各类主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奖补;对吸纳贫困劳动者10人以上且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从事笋用竹产业经营企业,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补。支持从事笋用竹产业经营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并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五、引导在竹产业链中创业。对从事笋用竹种植、加工、管护等创业项目的个人,按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首次创办竹产业链中的小微企业或从事新型竹产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按政策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开发竹产业公益性岗位。开发笋用竹产业发展技术指导、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就业困难的劳动者。
上述政策按照属地原则落实,符合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规定的,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林业局
2020年4月2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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