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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县2020年春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 广西-- 发布日期: 2020年4月21日
建设快讯正文

县直各完全中学(初中部)、初中、小学,藤县特殊教育学校,各乡镇中心校、初中,荣江中学、新希望学校: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要求,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义教一补重要性

   2020年为脱贫攻坚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以下简称“义教一补”)是义务教育保障战役的重要内容,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打赢义务教育保障这场战役,大家必须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义教一补”工作的重要性。当前,由于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国上下实施着严厉的防控措施,影响了学校如期开学,但不能影响学生资助工作,大家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给脱贫攻坚拖后腿。

二、精准识别,确保应助尽助

1.关注疫情变化,及时资助到位

(1)提前开展2020 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核查工作,及时掌握了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详细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他们的实际需求。

(2)简化学生申请程序,采取分批分类推进等办法,坚决防止学生因困失学辍学。各初中学校应把服务好中考备考纳入到学生资助工作中来,确保初三毕业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生活补助,为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安心备考提供坚实保障。

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在及时足额发放国家资助金的基础上,要整合资源,根据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帮助他们顺利渡过疫情难关,同时特别注意保护好感染疫病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信息。

2.利用系统数据,做到精准识别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和广西学生资助精准扶贫系统(以下简称“广西系统”)都与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工会等部门进行了数据对接,大家应充分利用系统数据进行贫困学生的信息核查。其中“全国系统”显示全国各地户籍的贫困学生信息,“广西系统”显示区内户籍的贫困学生信息,大家必须经常登录两个系统,最好每个星期登录一次查看,充分掌握学生贫困信息,做到动态管理、精准识别。

3.结合脱贫要求,做倒应助尽助

1.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致贫,自治区扶贫办制定了系列办法,我们简单了解如下:

(1)贫困户指2016年经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户;

(2)巩固脱贫对象为脱贫户(含2014、2015年退出户);

(3)防贫对象为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其中脱贫监测户主要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下,并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边缘户是指家庭年收入人均在5000元以下并且存在致贫风险非建档立卡农户。

贫困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都能在“全国系统”和“广西系统”查询得到。

4.熟悉资助管理办法,实施对应资助

(1)寄宿生

寄宿生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库区移民家庭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合扶贫要求,贫困户、2014和2015年退出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都应纳入到寄宿生资助对象中。

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

(2)非寄宿生

非寄宿生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学生(含2014、2015年退出户)、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250元/生.期,初中312.5元/生.期。

5.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衔接

据以往扶贫检查反馈,有的学生资助部门没能及时掌握控辍保学劝返、送教上门学生变动情况,部门间工作衔接脱节,出现较长的空档期从而错过规定发放时间,或者出现发放资助标准不准确的情况,为此,我们要及时准确掌握贫困户学生在校信息,防止因辍学劝返、送教上门等学生动态信息缺失导致的错漏资助和延误资助问题。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1.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下拨

“义教一补”纳入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项目,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资助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发放到学生手中,为此,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与当地财政部门密切联系,按资金分担办法积极配套地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学校必须在春季期5月30日前,秋季期11月30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

2.规范资金管理,科学合理有效使用

(1)“义教一补”发放方式采用银行卡发放,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学生可用监护人的银行卡(必须写明原因)发放,学校应抓紧时间为还没有银行卡的学生统一办理银行卡。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确定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名单。各班主任收集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资料,具体详见《_年_学期_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附件2下称“银行卡登记表”),必须分班别填写(除签名处)完善后,打印填写完善无误的银行卡登记表,并分班别组织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代签)。学生签字后学校及时与银行沟通要求银行分困难类别打印代理业务清单。各校必须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到银行,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发放后及时告知学生。

(2)当前,既是脱贫攻坚重要时候,又是疫情防控时期,各学校应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尽快发放资金,必要时采取预拨、垫付、分批发放等措施,尽快把资助资金发放贫困学生手中,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同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存档。

四、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资助档案规范化

根据资助管理办法,“义教一补”采取每学年申请、评审一次,每学期公示、发放一次的原则。

1. 2019年秋季学期已认定的特困学生,继续发放2020年春季的资助。

2. 2020年春季学期新增加的特困学生,其中新增的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边缘户由各县统筹资金安排资助,不做必须补资助的要求;新增的建档立卡、脱贫监测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孤儿和无人抚养儿童等学生给予重点资助。
    3. 所有本学期新补充认定的贫困生,只发放2020春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即可。各学校应把档案管理作为常规工作抓好、管好。

资助工作重要部分是资金发放,不管是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都是为了资金发放,围绕着资金发放管理,每一步都要有政策支撑、有落实、有反馈,落实和反馈应有材料来映证,映证材料就是资助档案。资助档案应如财务档案一样,有凭有据、清晰明了,方便查阅。各学校要按培训要求,分项目、分学期做好档案材料工作。

附件:

1. 2020年春学期第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资金分配表 

2.2020年春学期XX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

3.2020年春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表

 

附件1:2020年春学期第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xlsx

附件2:2020年春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xlsx

附件3:2020年春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表.xlsx



藤 县 教 育 局        藤 县 财 政 局

               2020年4月2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营业部,秘存(2)                    

  藤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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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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