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交发〔2020〕21号-关于印发《平果县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21日 |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不断提
升交通运输部门抗御强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平果县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专
项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果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1日
平果县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我县洪涝灾害、台风灾害等突发事件,建立全县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对交通运输设施损毁、公路水路中断、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小和消除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障公路水路畅通,及时恢复交通运输正常运行秩序,满足有效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1.2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平果境内的,或上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成的,需要由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处置的I级、II级及其直接管理范围的Ⅲ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以及需要由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它紧急事件。 洪涝灾害包括因暴雨和溃坝(堤)等造成的江河洪水、渍涝、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以及由其引起的次生衍生灾害。
1.3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在平果境内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客运站、航道(含过船设施,下同)或港口、渡口等出现中断、阻塞、瘫痪、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傲、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危害社会,危及交通运输市场稳定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2组织体系及职责2.1应急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春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农忠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建光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继武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梅雪 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成 员:黎勇辰 县公路管理所所长
梁加欢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黄大荣 县港航管理所所长
陆家亮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蒙慧玲 县交通运输局财务股股长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传达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相关指示精神和指令,按照职责,做好汛期和台风防御时期全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指导各单位做好由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做好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路及工程建设应急保障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组、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组、新闻宣传组和现场工作组。2.1.1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包括:研判突发事件信息,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终止预警或响应的建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公布启动、终止预警或响应文件;协助有关部门及各应急工作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协调人员值班、应急车辆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2.1.2公路及工程建设应急保障组 公路及工程建设应急保障组由县公路管路所派员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孙继武副局长担任组长,县公路管路所黎勇辰所长担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路养护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业主做好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防汛工作;指导全县地方公路行业及交通工程建设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预警信息发布;根据预警预报,组织公路建设及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提前做好设施设备加固、安全隐患排查和人员撤离等工作;协调被毁公路的抢修保通工作;协助对公路地质灾害险情进行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公路抢通应急资源征用或调集;协调其他应急队伍参加;协助新闻宣传组发布公路通行和损毁情况宣传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工作进展等。
2.1.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由县道路运输发展派员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农忠华副局长任组长,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梁加欢所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道路运输(含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防汛工作;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领域的预警信息发布;根据预警预报,组织道路运输车辆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停运停驶和人员撒离工作;组织协调运力,做好紧急抢险物资和撒离人员的紧急客货运输工作,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伤员、受灾群众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协调其它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协调道路运输应急资源征用或调集;协调其他应急队伍参加;组织调度客运(公交)车辆,运送滞留旅客;与气象、公安、公路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强风、强降雨、地质灾害等恶劣天气对道路运输的影响,指导相关汽车客运站做好客运信息的发布工作;协助新闻宣传组发布道路运输和应急处置宣传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工作进展等。
2.1.4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组 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由县港航管理所派员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黄建光副局长任组长,县港航管理所黄大荣所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水路运输(含港口、码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港口水运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防汛工作;指导全市港口水运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航运、渡口、码头的预警信息发布;根据预警预报,组织港口作业单位及船舶提前做好船舶回港避险、设施设备加固、安全隐患排查和,人员撤离工作;组织协调航道和港口(渡口)的抢修、通航工作;协调船舶、人员、物资的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伤员、受灾群众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协调其它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协调水路运输保障应急资源征用或调集;协调其他应急队伍参加;协助新闻宣传组发布水路运输和应急处置宣传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工作进展等。2.1.5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组 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组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员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黄建光副局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陆家亮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交通管制和秩序维护工作;配合公安交警、海事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伤员、受灾群众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指派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指引车辆按照绕行方案线路行驶,指引船舶在指定位置停靠;指派执法人员在相关公路、水路、站场、港口码头流动值守,确保公路、水路交通通行安全、通畅;协助新闻宣传组发布交通运输和应急处置宣传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工作进展等。2.1.6新闻宣传组 新闻宣传组由各单位共同派员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韦梅雪总工程师任组长,局办公室副主任卢文婷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宣传工作;编写新闻通稿和新闻发言稿,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的新闻发布和采访工作,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及时报道应急工作进展,报道先进事迹与典型;收集、处理相关报道,及时应对和消除不实报道影响等。
2.1.7现场工作组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需要派出现场工作组。 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组建的现场指挥机构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组织专家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现场调度跨县级交通运输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等;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特别授权事宜.3.运行机制3.1本单位内部信息报告流程 第一发现者→局办公室副主任→局应急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若事发危急,可不受此条件限制,视情况直接向上级汇报。3.2信息上报的部门、通信方式和内容时限
一旦接到突发事件及事故险情信息,各单位应在收到信息后20分钟内分别电话报告局办公室(0776-5881886,13877627297)
,在1小时内立即补报书面报告(电子邮箱:p5838686@163.com),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局办公室在收到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并在20分钟内分别电话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值班室:0776-5821835,pgxwbzbs@163.com;县人民政府值班室: 0776-5821271;pgxfbem@163.com)、市交通运输局(0776-2998600,j2998600@126.com)。 以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的,在信息报出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 上报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类型、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基本过程、原因、后果、人员伤亡(失踪)和损失情况,特别是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的,要迅速核实身份,确认后及时报告外侨部门;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信息来源;已采取的措施和成效;人员、运力、设备、物资投入情况;下一步计划和预计处置时间;报送单位、联系人、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齐全的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并将后续情况及时上报;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特别严重事件的处置情况信息应每日两次续报,严重事件处置情况信息应每日一次续报。4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 4.1.1 IV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以下类型突发事件时,各单位应迅速启动IV级应急响应。 ●县道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 小时以上 ●般客运站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 ●关系国计民生的短期物资紧缺,一般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 ●四级以上重要航道和界河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
●死亡(失踪)、涉险1-2人或危及9人以下的生命安全,造成1-9人重伤,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洪涝灾害IV级应急响应●其它需要由县交通运输局提供应急保障的情形
(2)响应行动 ①各单位在汛期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专家深入预报重点区域,开展本系统本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指导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②各单位要依据职责,组织做好交通线路的隐患排查,道路畅通保障,利用交通宣传设施做好预警信息发布。 ③各单位要安排1名负责同志和1名联络员做好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1.2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以下类型突发事件时,应迅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国家干线公路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8小时以上 ●县道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 ●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0小时以上 ●一般客运站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 ●关系国计民生的短期物资供应紧张 ●重要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一般港口遭受严重损失●重要干线航道发生较严重堵塞 ●死亡(失踪)、涉险3-9人或危及10-29人的生命安全,造成10- -49重伤(或急性中毒),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洪涝灾害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
●对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其它需要由县交通运输局提供应急保障的情形
(2)响应行动 在IV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①应急领导小组各小组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按既定职责开展响应行动。 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派出现场工作组。 ③各单位要依据职责,迅速落实措施保障交通设施的防洪防涝安全。 ④各单位要依据职责,立即组织对公路开展巡查,对可能发生的山体滑坡等阻碍交通.障碍物迅速清除,发生公路阻断、桥梁坍塌等重大险情要迅速设立警示标志或封锁,并将出险路段部位向社会发布。 ⑤局应急领导小组(含各小组)、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4.2处置措施 各单位要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主动服务,协调配合、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迅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交通畅通. (1)针对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大风、泥石流等灾害性天气,加强与公安、气象、铁路、民航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通知相关交通运输企业。 (2)与公安交警部门紧密配合,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通行车辆及人员安全. (3)采取限速行驶、车辆动态监控等手段,确保汛期运输车辆行车安全。 (4)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应急预案开展各项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
关联文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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